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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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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王清峰]]曾與[[陳履安]]搭檔參選第九任[[1996年總統選舉]],是[[中華民國]]史上第一位參與總統選舉的女性候選人(副總統),但並未當選。 後擔任法務部長,因個人宗教信仰與信念不願執行死刑,最終決定自行辭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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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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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成立“慰安婦申訴專線”,開始展開受害人認證訪查及協助工作,致力於台籍慰安婦真相之揭發。1997年,開設婚姻受暴婦女專線,投入協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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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訪問台籍慰安婦,拍攝成“阿媽的秘密----台籍慰安婦的故事”紀錄片,該片獲1998年金馬獎最佳紀錄片獎。1999年推動“強姦罪告訴乃論改非告訴乃論”及“若罰娼亦罰嫖”相關修法工作、並出版“臺灣慰安婦報告”一書。對臺灣婦女權益貢獻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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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律師,擔任過第一、二、三屆婦女救援基金會董事長,臺北律師公會研究“婦女人身安全”總召集人,“二次大戰期間臺灣籍慰安婦調查專案”負責人。長期關懷弱勢團體,從事救援雛妓與慰安婦等社會福利工作。在婦女界有較大影響。1990年曾當選為臺灣第十三屆“十大傑出女青年”。1993年5月被提名補選為第二屆“監察委員”。1995年10月應陳履安邀請,作為“副總統”候選人,與陳搭檔競選第九任“總統、副總統”。同時辭去“監察委員”一職。 2008年5月任“法務部長”。2009年9月,續任“法務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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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春,因拒絕簽署執行死刑命令,遭到社會各界嚴厲批評,也得不到臺灣地區領導人馬英九和行政部門的支持,深陷“死刑存廢風暴”。3月11日深夜口頭請辭獲准。 3月12日呈交書面辭呈。行政機構負責人吳敦義12日一早收到“法務部長”王清峰的書面辭呈後,就馬上帶到立法機構,當著所有人的面前批准了辭呈,前後總共花了7分鐘,這也創下臺灣地區史上,第一次有行政院負責人直接對著媒體公開了批准辭呈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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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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