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09
次編輯
變更
刘沅
,無編輯摘要
<p style="text-indent:2em;">刘沅一生,未曾做官。道光六年(1826年),礼部下文,选授刘沅为湖北省天门县(今湖北省天门市)知县,刘沅以丁艰守制为由推辞不往。朝廷念其孝诚,改为国子监典簿,但他不久又告假还家。
<p style="text-indent:2em;">刘沅晚年致力于公益,集资兴办慈善事业,多次带头修复成都[[武侯祠]]、青羊宫、二仙庵、黄忠墓等。在培修成都武侯祠时,刘沅重新调整三国人物雕塑,裁定雕塑的相貌、供奉位置,并在祠内刻建大量碑碣。
<p style="text-indent:2em;">咸丰五年(1855年),刘沅在成都故宅逝世,享年88岁。光绪末年,经四川总督[[锡良 启]] 启 奏朝廷,清国史馆为刘沅立传。翰林院编修[[伍肇龄]]也曾为其宅院题字“清儒林[[刘止唐]]先生第”。民国时期,簇桥地区的刘沅门生为其集资建造儒林祠,常往供奉朝拜。
<p style="text-indent:2em;">刘沅一生教书育人、著书立说,创立槐轩学派“以儒者兼弘佛道之学,著作等身,名震当世”。其学说博大精深,浓缩传统文化精华,具有跨越古今的文化建树和人生智慧,不仅对四川国学界影响深远,更成为中华民族珍贵的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