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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智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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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事件
==爭議事件==
 
===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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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br><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2010年11月3日,《[[台灣壹週刊]]》指控, [[ 陳菊 ]] 競選辦公室主任 [[ 洪智坤 ]] [[ 檢調]] 發現,他在[[高雄市政府]]任職不久後,密集購入總價[[新臺幣]]三千萬元的三戶[[ 豪宅]] ,其中[[隆大營建]]“美術鳳凰”2戶還是直接找隆大營建[[ 董事]] 兼高雄市政府市政顧問[[林中進]]洽購, [[ 洪智坤 ]] 與家人置產行為[[財富官職不相稱]],資金來源有問題。同日上午, [[ 洪智坤 ]] [[ 陳菊 ]] 競選總部召開[[ 記者會]] 說,他與其妻[[ 月薪]] 近新臺幣20萬元,目前只有價值新臺幣2540萬元的房子一戶,每個月繳貸款新臺幣6萬元,負擔得起;他沒有像《 [[ 台灣壹週刊 ]] 》寫的有一戶豪宅,他自動報請高雄市政府政風處調查後查無任何不法,他任職高雄市政府期間迄今從未有任何案件遭到檢調約詢、調查或偵辦,他將對《台灣壹週刊》提告。</p></div>
'''賄選'''<br>
<div style="margin-bottom:20px; margin-top:20px;">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2011年6月29日,民進黨第14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第15次會議通過第八屆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候選人名單,民進黨中央執行委員洪智坤同日提醒,被列為不分區立委第三名的[[全國工人總工會]]理事長[[鄭素華]]是2005年[[羅文嘉]]參選[[台北縣長]]時[[走路工]][[賄選]]事件的被告,經起訴並判刑定讞,可能有司法問題,日後恐被國民黨拿來攻擊。2011年6月30日,民進黨發言人[[陳其邁]]表示,鄭素華在羅文嘉參選台北縣長時涉及選舉動員事務遭判[[緩刑]],但緩刑期已滿,刑期宣告就失去效力;因此提名她擔任不分區立委,法律上沒有問題。</p>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2011年7月5日,洪智坤說,新潮流系的[[段宜康]]與[[林錫耀]]推薦鄭素華為民進黨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第三名,而且整個過程竟然能隱瞞鄭素華在2005年台北縣長選舉中的走路工賄選紀錄,連身兼提名小組召集人的 [[ 民進黨 ]] 主席[[蔡英文]]都不知情,顯示派系運作力道之大。 [[ 段宜康 ]] 在[[facebook]]批評 [[ 洪智坤 ]] :「無憑無據指控我,就算了;把 [[ 林錫耀 ]] 扯進來,又有何證據?錫耀是蔡英文的執行總幹事,小英( [[ 蔡英文 ]] )要怎樣選下去?」洪智坤則在facebook回批段宜康:「事前不敢讓小英知道鄭的賄選紀錄,出事後搞得烏煙瘴氣,不是陷小英於不義?是這樣替蔡英文助選的嗎?」同日,洪智坤在facebook說:「有記者問我,段宜康和我都出自新潮流系,為什麼意見不同?我只是淡淡地回答:二十年前,我們都反對走路工賄選;只是二十年後,我還是反對走路工,而小段( [[ 段宜康 ]] )在替走路工緩頰叫屈而已。」</p><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2012年7月15日,民進黨舉辦全國黨代表大會,改選中執委、中常委、中評委。2012年7月16日,洪智坤在facebook指控,本次中常委及中執委選舉有[[黑道]]介入:因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的[[臺灣高雄農田水利會]]會長[[李清福]]在本月14日晚間動用高雄市「黃、賭、毒」([[色情業]]、地下賭博、毒品)黑道角頭北上[[台北君悅酒店]]護盤,陳菊卻力挺李清福,最後李清福以「陳菊代理人」之姿當選中常委而[[余政憲]]臨陣棄選中常委,與民進黨追打[[林益世索賄案]]的行為完全相反,「我敢冒著生命危險公開此事,民進黨中央敢不敢徹查?」2012年7月17日,洪智坤在facebook發布聲明,宣布將向民進黨中央具名檢舉本月14日晚間黑道介入中常委選舉案,並呼籲李清福辭任中常委;同日,民進 黨發言人[[林俊憲]]說,民進黨中央黨部會請組織部去瞭解洪智坤的指控,「民進黨絕不允許黑道介入或買票情形」。2012年7月18日,洪智坤向民進黨中央黨部遞出檢舉函,指控李清福涉嫌貪污罪故不符中常委參選資格,[[高雄市政府兵役局]]局長[[趙文男]]是這次陳菊團隊主導民進黨中執委及中常委選舉的操盤手,陳菊應了解趙文男有無將「政治」與「社會事」混淆在一起;同日,趙文男駁斥,李清福的參選資格沒問題,民進黨中央也有資格審查參選資格,他沒有能耐去操縱別人,洪智坤太抬舉他了;同日,林俊憲說,民進黨中央還沒收到洪智坤的檢舉函,一收到就會立即處理。2012年7月19日,李清福向民進黨中央檢舉,洪智坤在[[2012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前「夜奔敵營」提供相關資訊給[[中國國民黨]][[立法委員]][[邱毅]],是叛黨行為,民進黨中央應盡速調查;同日,洪智坤回應,他跟邱毅還有官司未了,他「什麼時候把邱毅的話當聖旨」,李清福此舉是刻意[[轉移焦點]],他不排除控告李清福;同日,林俊憲說,民進黨組織部已經收到
李清福具名檢舉洪智坤的信函。</p>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2012年7月20日,《[[美麗島電子報]]》專欄作家[[陳淞山]](前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撰文批評,本案是洪智坤「趁菊系內訌而捕風捉影、見縫插針的權鬥連環計」,洪智坤意圖拉下李清福、讓擁有[[民間全民電視公司]]主導權的[[蔡同榮]]「敗部復活」遞補中常委,「我們必須合理懷疑,主導這場劇碼的關鍵主角應該就是蔡同榮,而洪智坤只是扮演軍師、攻擊手的角色」,蔡同榮與洪智坤此舉是「毀黨」、「滅黨」的政治操作。</p>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2012年7月25日,民進黨舉行中執會,會後洪智坤改口稱李清福「在地方是也是個慈祥的長輩」,他「有用眼神跟他(李清福)致意」,但他在李清福案中自始自終的說法都是事實,黨紀的部分要看黨中央怎麼處理,「畢竟我是一個孤鳥」,他還是主張李清福應該辭去中常委;同日,李清福回應,民進黨中執會已經審查通過他的資格,他請洪智坤講清楚誰是黑道,至於他要不要跟洪智坤溝通,「他(洪智坤)若善意,大家都不要緊」。</p>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2013年4月29日,民進黨主席[[蘇貞昌]]宣布,未來民進黨中央將採實質審查方式遏止黑道入黨;同日,洪智坤在facebook批評,2012年民進黨許多派系和稀泥不願面對李清福案,今天只因人頭黨員會影響[[2014年黨主席選舉]]就高喊反黑,這完全是政治利益思考,「做得到的事情不做,做不到的事情拚命講,就是假反黑」。 </p>
</div>
'''誹謗'''<br>
<div style="margin-bottom:20px; margin-top:20px;">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2012年7月30日,洪智坤在facebook指控,[[中華民國副總統]][[吳敦義]]夫婦曾於2011年7、8月帶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密會[[中國鋼鐵]][[董事長]][[鄒若齊]]「喬事情」,他要求[[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調查吳敦義與鄒若齊是否涉入林益世索賄案;中鋼與鄒若齊提起[[自訴]],控告洪智坤[[誹謗罪]]。[[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審理調查吳敦義與鄒若齊於2011年7、8月間行程,都無到中鋼視察或會面紀錄;洪智坤到庭也坦承,他在facebook發表文章時就已知悉,吳敦義與鄒若齊並非在他所指的2011年7、8月間見面。2015年2月,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認定洪智坤所言不實,依誹謗罪判處洪智坤[[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審判決,洪智坤由中國國民黨前[[高雄市議員]][[戴德銘]]處獲悉吳敦義帶林益世拜會鄒若齊,拜會之目的是為了選舉而非爐渣利益分配,且拜會之時間為2011年9月,洪智坤仍虛構「密會喬事」文章質疑吳敦義與鄒若齊涉入林益世索賄案,已超出對公益議題合理評論範圍,構成誹謗罪,故判處洪智坤有期徒刑3個月定讞。2015年6月4日,洪智坤在《聯合報》、《中國時報》及《自由時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向中鋼與鄒若齊道歉;同日,洪智坤在facebook說,特偵組沒有積極偵查他所提供的人證物證,還發新聞稿替吳敦義辯解,法院也據此判他敗訴,「司法上討不回來的公道,就待吳敦義出來參選時說個清楚」;同日,吳敦義到中鋼參加[[中國工程師學會]]年會,會後受訪時說,用膝蓋想也知道,2011年7、8月當時他是行政院長,他到中鋼一定會有董事長、總經理及許多一級主管出面相迎,也會留下紀錄,中鋼也會發新聞稿,洪智坤「居然幻想我到中鋼談秘密」,洪智坤敗訴是天經地義,但他已不計較,洪智坤「有仇就來復吧」。2015年6月5日,洪智坤回批,吳敦義想要參選總統,至少民調也要追上[[洪秀柱]],「老是吊車尾的白海豚就像政壇[[小模]],誰有閒功夫理他?」</p>
</div>
'''在野整合'''<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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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2014年3月5日,民進黨中執會,中執委洪智坤提出「在野整合勝選方案」,遭到以段宜康為首的幾位中執委反對,最後並未獲得通過。</p>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2014年3月6日,段宜康與洪智坤在facebook互罵。段宜康批評,兼任柯文哲競選辦公室顧問的洪智坤是「選舉掮客」,「利用黨內職務,販售政治權力;和為了打擊對手,對柯文哲[[戴紅帽子]],一樣卑劣、一樣令人厭惡」;洪智坤大剌剌地以黨外候選人選舉顧問的身分在民進黨中執會提案,其實授人話柄、徒惹爭議,反而增加了在野整合的困擾。洪智坤反擊,段宜康身為民進黨台北市長徵詢小組召集人,沒積極推動在野整合,還拉幫結派對柯文哲進行[[人身攻擊]],形同圍毆柯文哲,令人不齒;當日中執會中,多數人都認為民進黨必須要有一個與在野人士整合的機制,唯獨段宜康數度發言反對;如果段宜康對台北市長選舉有這麼大的使命感,段宜康應該親自參選,不要只躲在不分區立委身分底下操弄派系衝突;段宜康利用民進黨台北市長徵詢小組召集人的職權圍毆柯文哲,動用新潮流系縣市長為台北市長參選人[[顧立雄]]拍攝助選廣告,不只是「選舉掮客」,更是「權力黑幫」。</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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