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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秉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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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tyle="background: #2b2b7a; color: #FFFFFF; margin:5px auto; padding:10px 0;”>傅秉常</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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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img src="https://imgwww.ltnmaster-insight.com.tw/Uploadwp-content/newsuploads/6002018/200809/12/14/103zhongnian.jpg" width="280"> </center> <small>[https://newswww.ltnmaster-insight.com.tw/news/politics/paper%E5%82%85%E7%A7%89%E5%B8%B8%E6%97%A5%E8%A8%98%E6%98%AF%E8%BF%91%E4%BB%A3%E4%B8%AD%E5%9C%8B%E5%8F%B2%E6%96%99%E5%AF%B6%E5%BA%AB/265696 圖片來自 自由時報灼見名家傳媒]</small>|-!<p style="background: #2b2b7a; color: #FFFFFF; margin:5px auto; padding:10px 0;”>個人資料</p>
|-
|<small>
<br>
'''出生''' 1896年2月16日([[光緒]]二十二年1月4日) [[大清]][[廣東省]][[ 广 廣 州府]][[南海 县縣]]<br>
'''逝世''' 1965年7月29日(1965歲-07-29)(69歲) [[中華民國]][[臺灣省]][[台北市]]<br>
''' 国 國 籍''' [[大清]](1896年–1911年) [[中 华 華 民 国國]](1912年–?) [[中華民國]](?–1965年)<br>'''教育程度'''<br></small> |-!<p style="background: #2b2b7a; color: #FFFFFF; margin:5px auto; padding:10px 0;”>學 歷</p>|-|<small><ul style="line-height:30px; margin-left:020px; list-style-position:noneoutside;"><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b>[[香港]][[聖士提反中学]]</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b>[[香港大学]]<b>(?-1916年12月)</b></li>
</ul>
<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伍廷芳]]的秘書</li>
<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巴黎和 会會]]中 国 國 代表 处 處 秘書(民 国8 國8 年)</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護法軍政府財政部、外交部駐香港代表 <b> (1920年)</b></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海南島]][[瓊海 关關]]監督 <b> (1920年11月)</b></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大元帥府外交部特派交涉員兼財政部[[ 粤 粵 海 关關]]監督</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 广 廣 州[[ 陆 陸 海 军 軍 大元 帅 帥 大本 营營]]外交秘書 <b> (1923年6月)</b></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 国 國 民政府]][[財政部]] 关 關 務署署長 <b> (民 国16 國16 年9月)</b></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外交部]] 参 參 事 <b> (1927年10月)</b></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中華民 国 國 立法院]]立法委員,立法院外交委員 会 會 委員長 <b> (1928年10月)</b></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駐比利 时 時 公使]] <b> (民 国18 國18 年2月)</b></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 广 廣 州 国 國 民政府外交部副部長<b>(1931年5月)</b></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外交部政務次長<b>(1932年1月-1932年1月末)</b></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西南政務委員 会會]]委員</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中華民 国 國 立法院]]立法委員,立法院外交委員 会 會 委員長</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中 国国 國國 民 党黨]]第五 届 屆 中央執行委員 <b> (民 国24 國24 年11月)</b></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外交部政務次長 <b> (民 国30 國30 年7月)</b></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駐 苏联 蘇聯 大使]] <b> (1942年12月-)</b></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中 国国 國國 民 党 黨 第六 届 屆 中央執行委員 <b> (民 国34 國34 年5月)</b></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兼任中 华 華 民 国驻 國駐 蒙古大使(1946年2月)</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出席巴黎和 会 會 ( 联 聯 合 国 國 和[[ 意 義 大利]]、[[ 罗马 羅馬 尼 亚亞]]、[[保加利 亚亞]]、[[匈牙利]]、[[芬 兰蘭]]五 国 國 講和)的中 国 國 代表 <b> (1946年7月)</b></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外交部長(民 国38 國38 年3月)(未就 职職)</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 总统 總統 府 国 國 策顧問]] <b> (1957年5月)</b></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中 国国 國國 民 党 黨 中央評議委員 <b> (1957年5月)</b></li>
<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司法院]]副院長</li>
<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兼任中華民 国 國 公務員懲戒委員 会 會 委員長 <b> (1958年7月)</b></li></ul>
</small>
|}
</div>
<div style="margin-bottom:10px;">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 [[ 傅秉常 (1896 ]](生1896 年2月16日-1965年7月29日 歿 )[[字]]褧裳,[[ 广 廣 東省]][[ 广 廣 州府]][[南海 县縣]]人,父慶兆,有子女五人,一門英俊,畢業於香港大學工程科第一期。1931年,在香港大學獲授名譽法學博士。[[中華民 国國]]政治家、外交官 。</p></div> ==生平==<div style="margin-bottom:20px; margin-top:20px;"><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10歳時,傅秉常隨父親遷居[[香港]],此後先後在[[聖士提反中學]]、[[香港大學]]學習。1916年(民國5年)12月,自大學畢業,回到聖士提反中學當教師。1918年(民國7年),[[護法運動]]中,傅秉常到廣州投奔[[孫文]](孫中山),加入[[護法軍政府]]。傅秉常擔任[[伍廷芳]]的秘書,在其指導下研讀法律及外交文書。</p><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1919年(民國8年),傅秉常任[[巴黎和會]]中國代表處秘書。1920年,任護法軍政府財政部、外交部駐香港代表。同年11月,調任[[海南島]][[瓊海關]]監督。1923年(民國12年)2月,調任大元帥府外交部特派交涉員兼財政部[[粵海關]]監督。6月,兼任廣州[[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外交秘書。</p><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1927年(民國16年)9月,傅秉常任[[國民政府]][[財政部]]關務署署長。10月,改任[[外交部]]參事。</p><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1928年(民國17年)10月,獲任命為[[立法院]]行憲前的第一屆[[立法委員]],並當選立法院外交委員會委員長,並參與[[民法]]起草委員會。1929年(民國18年)2月,出任[[駐比利時公使]]。1931年(民國20年),獲香港大學授予名譽法學博士。同年5月,[[寧粵分裂]],傅秉常加入西南派(粵派),任廣州國民政府外交部副部長。寧粵合流後的1932年1月,任外交部政務次長,但在1月末便辭任,改任[[西南政務委員會]]委員。1933年(民國22年),回任立法委員、立法院外交委員會委員長。</p><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1935年(民國24年)11月,當選[[中國國民黨]]第五屆中央執行委員。1941年(民國30年)7月,重任外交部政務次長。1942年12月,出任[[駐蘇聯大使]]。1945年(民國34年)5月,當選中國國民黨第六屆中央執行委員。1946年2月,兼任中華民國駐蒙古大使。1946年7月,成為出席[[巴黎和會]](聯合國和[[義大利]]、[[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匈牙利]]、[[芬蘭]]五國講和)的中國代表。1947年7月8日,外交部電令駐蘇大使傅秉常照會外蒙駐蘇聯大使,要求外蒙軍隊迅速從中國境內撤退。</p><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1949年(民國38年)3月,接替[[吳鐵城]]出任外交部長,但因身在海外,故未能實際就職。同年中歸國,不久返回[[巴黎]],此後滯留巴黎。</p><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1957年5月,傅秉常來到[[臺北市]],被[[蔣介石]]任命為[[總統府國策顧問]],並當選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1958年6月,任[[司法院]]副院長,7月兼任[[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p><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1965年7月29日,傅秉常在[[臺北市]]病逝,享年69歲(虛70歲) 。</p>
</div>
== 生平簡歷==
<div style="margin-bottom:20px; margin-top:20px;">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10歳时 1941年7月 , 傅秉常随父亲迁居[[香 出任外交都政務次長,同年12月8日珍珠 港]] 事變,政府宣佈對日、德、意三國宣戰。並主持中美、中英新約之談判、簽訂。1942年,出任駐蘇聯大使。1943年10月 , 此后先后 在[[ 聖士提反中学莫斯科]] 、[[香港 曾代表中國簽署中英美蘇四國外長宣言,為中國取得了世界四強的地位。日本投降,1946年1月,出席聯合國在倫敦召開的第一屆會議。同年7月出席巴黎和平會議,並擔任 大 学]]学习。1916 會所屬的軍事委員會主席,對外交工作貢獻良多。1949年10月,蘇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傅氏不再返任,暫居法國。1949 年 (民国5 再任“外交部長”,但未就職。1957 年 )12 始返臺北。1959年6月,選任“司法院”副院長,1964年10月,以蔣介石特使名義,慶賀智利、墨西哥兩國總統就職典禮。1965年7 月 病逝臺北 , 自大学毕业 享年七十歲。</p><ul style="line-height:30px; margin-left:20px; list-style-position:outside;"><li><b style="margin-right:10px; margin-left:5px;">1916年12月</b>畢業 , 回到 旋在 聖士 提反 男 中 学当 學任 教 師。1918 。</li><li><b style="margin-right:10px; margin-left:5px;">1918 年 (民国7年),[[護法運動]]中,傅秉常到广 </b>任廣 州 投奔[[孫文]](孫中山),加入[[護法 軍政府]]。傅秉常担 總務廳印鑄科科長,後赴滬, 任[[伍廷芳]]的秘書,在其指導下研读法律及外交文書 職于上海滬杭鐵路局 。</pli><p li><b style="textmargin-indentright: 30px10px; linemargin-heightleft:30px5px;">1919年 (民国8年),傅秉常 </b> 任[[ 巴黎和 会]] 會 中 国 國 代表 处 處 秘書 。1920 。</li><li><b style="margin-right:10px; margin-left:5px;">1920 年 , </b> 任 護法 廣東 軍政府財政部 、 及 外交部駐 香 港代表 。同年11 ;11 月 ,调 任[[ 海南島]][[ 瓊海 关]] 關 監督 。1923年(民国12年)2 。</li><li><b style="margin-right:10px; margin-left:5px;">1925年7 月 </b> , 调 任 大元帥 廣州國民政 府外交部特派交涉員兼財政部[[粤 粵 海 关]] 關 監督 。6 ;6 月 , 兼 任广 廣 州[[陆海军大元帅 大本 营]] 營 外交秘書。</pli><p li><b style="textmargin-indentright: 30px10px; linemargin-heightleft:30px5px;">1927 年(民国16年)9 年9 月 </b> , 傅秉常 任[[国 國 民政府]][[ 財政部]]关 關 務署署長 。10 ,10 月 ,改 任[[ 外交部]]参 參 事。</pli><p li><b style="textmargin-indentright: 30px10px; linemargin-heightleft:30px5px;">1928 年(民国17年)10 年10 月 </b> , 獲 任 命為[[ 國民政府首屆 立法院]]行憲前的第一屆[[ 立法委員]] , 并当选 兼 立法院外交委員 会 會 委員長 ,並參與[[民 及立 法]] 起草委員 會召集委員。</li>會。1929年(民国18年)2 <li><b style="margin-right:10px; margin-left:5px;">1929年2 月 </b> , 出 任[[ 駐比利 时 時 公使]]。1931年(民国20年) 。</li><li><b style="margin-right:10px; margin-left:5px;">1931年1月</b> , 获 獲 香港大 学授予 學 名 誉 譽 法 学 學 博士 學位 。 同年5 </li><li><b style="margin-right:10px; margin-left:5px;">1932年1 月 ,[[寧粤分裂]],傅秉常加入西南派(粤派) </b> ,任 广州国 國 民政府 外交部副部長。寧粤合流後的1932年1月,任 外交部政務次長 ,但在1月末便辞 。同年 任 ,改任[[ 西南政務委員 会]] 會 委員 。1933 。</li><li><b style="margin-right:10px; margin-left:5px;">1933 年 (民国22年), </b>起 回任立法委員 、立法院 兼 外交委員 会 會 委員長 ,及民法委員會召集委員 。</pli><p li><b style="textmargin-indentright: 30px10px; linemargin-heightleft:30px5px;">1935 年(民国24年)11 年11 月 ,当选[[中国国 </b>當選為國 民 党]] 黨 第五 届 屆 中央執行委員 。1941年(民国30年)7 。</li><li><b style="margin-right:10px; margin-left:5px;">1941年7 月 </b> , 重 再度 任外交部政務次長 。1942年12 ;8月派為當年高等考試初試典試委員長。</li><li><b style="margin-right:10px; margin-left:5px;">1943年1 月 </b> ,出 任[[ 駐 苏联 蘇聯 大使]]。1945年(民国34年)5 。</li><li><b style="margin-right:10px; margin-left:5px;">1945年5 月 </b> , 当选中国国 當選為國 民 党 黨 第六 届 屆 中央執行委員 。1946年2 。</li><li><b style="margin-right:10px; margin-left:5px;">1946年7 月 </b> , 兼任 以 中 华民国驻蒙古大使。1946年7月 國代表身份 , 成为 出席[[ 巴黎和 会]](联合国和[[意大利]]、[[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匈牙利]]、[[芬兰]]五国講和)的 平會議。</li><li><b style="margin-right:10px; margin-left:5px;">1948年5月</b>,擔任 中 国代表。1947年7月8日,外交部電令 華民國 駐蘇 聯 大使 傅秉常 ,期間 照會 外蒙駐 蘇聯 大使 外交部 , 要求外蒙軍隊迅速從 聲明“唐努烏梁海是永遠屬於 中國 境內撤退 的神聖的領土” 。</pli><p li><b style="textmargin-indentright: 30px10px; linemargin-heightleft:30px5px;">1949 年(民国38年)3 年3 月 </b> , 接替[[吴铁城]]出 任外交 部 部長, 但因身在海外,故 未 能实际就职。同年中归国 到職;4月由莫斯科返國 , 不久返回[[巴黎]] 取道香港 , 此后滞留巴黎 定居法國 。</pli><p li><b style="textmargin-indentright: 30px10px; linemargin-heightleft:30px5px;">1957年5月 </b> , 傅秉常来到[[台 自巴黎去臺 北 市]] , 被[[蒋介石]]任命为[[总统府国 旋受聘為“國 策顧問]],并当选中国国 ”。國 民 党 黨 中央評議委員 。1958 。</li><li><b style="margin-right:10px; margin-left:5px;">1958 年6月 </b> ,任[[ “ 司法院]] ” 副院長,7月兼 任[[ 公務員懲戒委員 会]] 會 委員長。</pli><p li><b style="textmargin-indentright: 30px10px; linemargin-heightleft:30px5px;">1965年7月29日 ,傅秉常在[[台北市]] </b> 病逝 ,享 於臺北。終 年69 岁(虚70岁) 歲 。</pli></ul>
</div>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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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台灣軍政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