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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曹因墓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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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唐曹因墓铭'''》出自宋代文学家洪迈的《《容斋五笔》卷二。《容斋五笔》是洪迈编著的一部史料笔记。 《…”
《'''唐曹因墓铭'''》出自宋代[[文学家]][[洪迈]]的《《容斋五笔》卷二。《容斋五笔》是洪迈编著的一部[[史料]]笔记。

《[[容斋随笔]]》分《随笔》、《续笔》、《三笔》、《四笔》、《五笔》,共五集七十四卷。其中前四集各十六卷,因书未成而作者过世,故《五笔》仅为十卷。这部书内容范围颇广,资料甚富,包括经史百家、[[文学]][[艺术]]、宋代[[掌故]]及人物评价诸方面内容。它对后世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四库全书总目提要]]》<ref>[https://www.sohu.com/a/237094016_556665 【好书推荐】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搜狐,2018-06-21</ref>推它为南宋笔记小说之冠。

==原文==

庆元三年,信州上饶尉陈庄发土得唐碑,乃妇人为夫所作。其文曰:“君姓曹,名因,字鄙夫,世为鄱阳人。祖、父皆仕于[[唐高祖]]之朝,惟公三举不第,居家以礼义自守。及卒于长安之道,朝廷公卿、乡邻耆旧,无不太息。惟予独不然。谓其母曰:‘家有南亩,足以养其亲;室有遗文,足以训其子。肖形天地间,范围阴阳内,死生聚散,特世态耳,何忧喜之有哉!’予姓周氏,公之妻室也。归公八载,恩义有夺,故赠之铭曰:‘其生也天,其死也天,苟达此理,哀复何言!’”予案唐世上饶本隶饶州,其后分为信,故曹君为鄱阳人。妇人能文达理如此,惜其不传,故书之,以裨图志之缺。
 
==作者简介==

洪迈(1123~1202年),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鄱阳县)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宰执、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ref>[https://www.sohu.com/a/282844884_110078 洪迈—南宋著名文学家],搜狐,2018-12-19</ref>。主要作品有《容斋随笔》《夷坚志》。

《容斋随笔》<ref>[https://www.sohu.com/a/283273475_100053613 《容斋随笔》中的8句经典名言,句句都是人生哲理!],搜狐,2018-12-20</ref>最重要的价值和贡献是考证了前朝的一些史实,如[[政治制度]]、事件、年代、人物等,对历代经史典籍进行了重评、辨伪与订误,提出了许多颇有见地的观点,更正了许多流传已久的谬误,不仅在中国[[历史]][[文献]]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和影响,而且对于[[中国文化]]的发展亦意义重大。

==视频==
===<center>唐曹因墓铭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容斋随笔》</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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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容斋随笔》等古籍发行</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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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Category:850 各地方文學;各民族文學;各體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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