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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仰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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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tyle="background: #2b2b7a; color: #FFFFFF; margin:5px auto; padding:10px 0;”> 料</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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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
'''性 ''' 男<br>
'''出生''' (1963-03-22) 1963年3月22日(58歲) [[臺灣]][[彰化縣]][[和美鎮]]<br>
'''籍 ''' [[臺灣省]][[彰化縣]]<br>''' 籍''' [[中華民國]]<br>
'''配偶''' [[邱子珍]]<br>
''' 女''' 一女<br>''' 学历學歷'''
<ul style="line-height:30px; margin-left:0; list-style:none">
<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彰化縣私立精誠高級中學]]國中部、高中部</li>
<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中央 大學]]50期行政 學系</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中央 大學]]警政研究所碩士</li>
</ul>
''' 经历經歷'''
<ul style="line-height:30px; margin-left:0; list-style:none">
<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分隊長</li>
</div>
<div style="margin-bottom:10px;">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方仰寧(1963年3月22日-),[[中華民國 ]],[[彰化]][[和美]]人,畢業於[[精誠中學]]、[[中央 大學]][[碩士]],
現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曾任警政署交通組組長、警政委員、主任秘書,[[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長、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長、[[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及副局長、彰化縣政府警察局
長,亦曾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分隊長、科員、大隊長、副分局長。</p>
==簡介==
<div style="margin-bottom:20px; margin-top:20px;">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方仰寧,畢業於[[中央 大學]],[[碩士]]論文題目為「取締酒後駕車勤務之研究-以臺北市為研究範圍」,曾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主任秘書、副局長,[[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組長、警政委員、主任秘書,[[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長,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長,彰化縣政府警察局長。其中中正第一分局轄區涵蓋[[總統府]]、
[[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監察院]]、[[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博愛特區]])、[[教育部]]、[[法務部]]等中央政府機構。妻子邱子珍為 北市警察局少年 隊隊長。</p>
</div>
==相關事件==
<div style="margin-bottom:20px; margin-top:20px;">
'''一人散步繞行總統府 違反集會遊行法'''<br>
<ul style="line-height:30px36px; margin-left:0; list-style:none">
<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2012年5月15日至6月2日,前[[台灣獨立建國聯盟]]代理主席吳庭和每天身穿印有「他馬的」、「停止賣台」字樣[[T恤]],散步繞行總統府約二十圈,
十三日遭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以「調查違反集會遊行法」為由約談。吳感嘆,「難道總統府廣場已變成天安門廣場?」方仰寧則表示,自上月二十五日起,吳庭和每日率十至三十名不等的群眾,
身穿相同「反美牛」T恤、頭戴印有「無能下 ,叛國死罪」的棒球帽,在總統府四周集會遊行禁制區以靜默方式繞行,經警方舉牌制止仍持續,已經違反「集會遊行法」規定。</li>
<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台灣獨立建國聯盟]]則發表聲明表示警方當天在抓走吳庭和前,並未依法舉牌(請警方出示當天的蒐證錄影帶說明),當吳庭和一個人欲通過凱道時
(時間約10月11日上午9點02分左右),即被制止,吳庭和問警方「為何別人可以通行,我為何不能通行?」, 回答:「因為你穿那件衣服」,隨後吳庭和將T恤脫下,「這樣可以走了吧」,欲繼續前進時,警方說:「抓起來」,吳庭和極力抗拒(如照片所示,時間是10月11日上午9點5分),4個制服 加1個刑警(蒐證者)馬上逮捕他,並把他捕入警車(時間是10月11日上午9點7分),
在極其有效率的情況下,前後不到2分鐘的時間,吳庭和即消失在凱達格蘭大道總統府前。</li>
</ul>
'''勞團以麻繩企圖拉倒拒馬 警方以長竹竿戳回反制'''<br>
<ul style="line-height:30px; margin-left:0; list-style:none">
<li><b style="margin-right:20px;"></b>2013年5月1日,勞團在五一勞動節苦勞上街頭時,不滿行政院將勞工隔絕在3層拒馬外,以麻繩企圖拉倒拒馬, 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的警方以長竹竿戳回反制。 市警局長黃昇勇坦承竹竿非為正式的警用器材作法不當,對此公開道歉也將檢討,若有人員失職將予懲處,方仰寧則坦承竹竿是他提出的構想。委員會決議,未來警局不得使用非正式器材對付民眾。</li></ul>
'''323佔領行政院事件'''<br>
<ul style="line-height:30px36px; margin-left:020px; list-style-position:noneoutside;"><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 margin-left:5px;"></b>2014年3月23日,[[太陽花學運]]3000名學生佔據行政院,警方為了驅離學生,鎮暴 以盾牌、警棍將抗議學生強行架走,爆發激烈肢體衝突, 現場指揮官方仰寧率鎮暴部隊準備前進,下達射水指令後,水槍朝中山南路上群眾揮掃,攻 行政院的民眾退至立法院。六波鎮壓驅離行動後,順利將佔據行政院內外的學生強行驅離。</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 margin-left:5px;"></b>2014年3月26日,立法院召開內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此次的總指揮是 北市警察局局長黃昇勇、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但他們都沒有出席。警 政署長王卓鈞說,「 的問題就讓我來回答。」立委段宜康進一步逼問,是不是所有警方的責任都由你負責,王回應,「 的事情都與我有關,該負的責任我會負。」在會議上在野黨立法委 員質疑3月24日警方驅離佔領行政院抗議者的做法失當,認為行政院院長江宜樺應該道歉且必須提出懲戒名單。</li>
</ul>
'''411包圍中正第一分局事件'''<br>
<ul style="line-height:30px; margin-left:020px; list-style-position:noneoutside;"><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b>儘管[[太陽花學運]]抗議學生已陸續撤出立法院,但部份團體(如[[公投護台灣聯盟]][[蔡丁貴]]等人)不願離開,蔡丁貴盛怒之下,跳到車道被車撞傷。 日後經他本人所說,他的目的並非單純尋死,而是欲造成交通癱瘓。</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 margin-left:5px;">2014年4月11日</b>2014年4月11日 ,[[民主進步黨]][[ 北市議員]][[高嘉瑜]]還批方仰寧片面廢止公投盟的集遊權,已違法[[違憲]],提言追究警方的違法違憲責任。 中正一警分局長方仰寧表示,公投盟召集人[[蔡丁貴]]今年4月3日、6日、7日分別在立院周邊阻礙立委及官員進出立院、在總統官邸及行政院周邊違法集遊,才依《集遊法》取消其至4月19日在 立院周邊的集遊權,「這是我的職責」。方也強硬表示,蔡已申復,將由北市警局受理,往後蔡再申請集遊,他也不會同意,若因此衍生違法違憲之責,他不會逃避。</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margin-left:5px;">2014年4月11日</b>2014年4月11日 晚上,因中正第一分局宣 「對於(公投盟)日後所申請之集會不予許可。」群眾路過 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力挺公投護臺灣聯盟的 蔡丁貴教授,要求警方返還路權。</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 margin-left:5px;">2014年4月11日</b>2014年4月11日 晚上, 北市長[[郝龍斌]]及市警局表示,不會在調查報告沒出來前,在群眾壓力下,就任意要求執法的同仁下 ,包括方仰寧在內。 郝龍斌認為,若讓對方就這樣請辭,以後人人都可以當審判者,並不符合社會期待。</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 margin-left:5px;">2014年4月11日</b>2014年4月11日 在包圍中正一分局時,洪崇晏拿起麥克風和群眾喊口號要求方仰寧下 ,並向對方說「如果蔡教授拿回路權,你就要道歉下 」,接著 又說「如果蔡教授沒有拿回路權的話,你就要很小心,你會害馬政府滅亡,你會害你自己被暗殺,我不是在威脅你,我是在陳述事實」,因而引發爭議。</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margin-left:5px;">2014年4月12日</b>2014年4月12日 ,網友發起的「無限期支持方仰寧、支持 」粉絲團,已經有二十多萬人按讚,加入力挺方仰寧。之後有網友聲稱1/3按讚者為殭屍帳 號並提供灌讚方法而引發爭議。</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 margin-left:5px;">2014年4月13日</b>2014年4月13日 ,該粉絲團表示:「創立粉絲團並不能規範誰能按讚誰不能按讚,因此我們無權且無法拒絕『殭屍』的支持,我們聲明,我們並無使用 正當手段創造及購買粉絲,創立粉絲專頁是希望大家能正視台灣現在所面對之問題,最後我們感謝創辦殭屍的『善心人士』感謝你們的支持,但希望你們不是為樂刻意栽贓而幫助我們」。</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b> 北市長參選人[[柯文哲]]表示倘若因民粹要官員下 是不好的文化,同為參選人的[[蔡正元]]亦聲稱一旦當選,不僅不准方仰寧辭職,還要馬上幫他 升官加薪。推動汽機車強制責任險、人稱「柯媽媽」的柯蔡玉瓊要表示方仰寧十多年前就在幫她,對方仰寧表示支持。</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b> 北市長參選人[[馮光遠]]表示方仰寧違背憲法,讓這次事件具有高度重要性及法律正當性,就如同太陽花學運雖然以體制外方式佔領國會,是人民為 對抗政府非法作為所必要採取的手段。</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b>公投護台灣聯盟召集人[[蔡丁貴]]表示,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犯的錯只有發出「永久取消公投盟路權」的公文。「我是跟他(方仰寧)講,你這樣的素 質應該是台灣好 典範,我考慮向未來新的總統推薦擔任警政署長的人選之一」,肯定警方辛勞,蔡丁貴把矛頭指向更高層,認為是馬英九、江宜樺下令把公投盟驅離立法院廣場。</li> <li><b style="margin-right:20px;">li> <li><b style="margin-right:5px; margin-left:5px;">2014年4月13日</b>2014年4月13日 ,[[洪崇晏]]為向方仰寧嗆聲稱「你會害你自己被暗殺」,向方仰寧及社會表示歉意。15日,洪表示當天活動的首謀就是「方仰寧、中 正一分局、馬政府以及行政機關」、「如果檢警要依照惡法(集會遊行法)的習慣辦案,我會承擔」、「我願意說對不起,我可以當面跟他(方)道歉,不知道他有沒有機會對他錯誤的決策跟群 眾以及蔡丁貴道歉,這是我的期待」。</li>
</ul>
'''人事異動'''<br>
<ul style="line-height:30px36px; margin-left:020px; list-style-position:noneoutside;"><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 margin-left:5px;">2014年8月29日</b>2014年8月29日 ,[[內政部警政署]]發布高階警官人事異動,儘管社會輿論給予方仰寧正反兩極的評價,然而方仰寧仍升任警政署交通組組長。</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 margin-left:5px;">2015年9月11日</b>2015年9月11日 ,內政部警政署公 人事案,方仰寧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長。</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 margin-left:5px;">2017年2月17日</b>2017年2月17日 ,內政部警政署公 人事案,方仰寧調任 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 margin-left:5px;">2017年11月3日</b>2017年11月3日 ,內政部警政署公 人事案,方仰寧升任 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 margin-left:5px;">2019年3月20日</b>2019年3月20日 ,內政部警政署公 人事案,方仰寧調任彰化縣政府警察局長。</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 margin-left:5px;">2020年6月19日</b>2020年6月19日 ,內政部警政署公 人事案,方仰寧調任警政署警政委員。</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 margin-left:5px;">2020年9月23日</b>2020年9月23日 ,內政部警政署公 人事案,方仰寧升任警政署主任秘書。</li><li><b style="margin-right:20px5px; margin-left:5px;">2021年1月13日</b>2021年1月13日 ,內政部警政署公 人事案,方仰寧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長。</li>
</ul>
</div>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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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台灣軍政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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