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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蘭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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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蘭部落'''({{lang-ami|Falangaw}},或作{{lang|ami|Valangaw}}),又稱'''馬蘭社''',是位於[[臺灣]][[臺東縣]][[臺東市]][[中心里|中心-{里}-]]的[[阿美族]]部落,於1887年-1892年間由頭目[[谷拉斯·馬亨亨]]建社。馬蘭部落中的男子每三年為一階層(kapot),各階層均有一獨特名稱,分別負責部落中的不同事務。部落建立時一度設有七個集會所,後均被裁撤而關閉,近年來族人已重建集會所,並計劃興建另一大型集會所以舉辦傳統祭典。
== 部落 歷史 ==
1850年左右,馬蘭阿美族人從[[卑南]][[頂岩灣]](Liyafu)遷入[[臺東市]]一帶的平原,隨後又因水患與外敵侵犯等原因而三度遷徙,1887年-1892年間,[[谷拉斯·馬亨亨]]擔任「卡基達安」({{lang-ami|kakitaan}},意指頭目),率族人由[[鯉魚山 (臺東縣)|鯉魚山]]東南山麓遷至現址,建立馬蘭社(今稱馬蘭部落),其[[阿美語]]Falangaw為當地山麓的名稱。馬亨亨與族人開闢水圳、[[灌溉]]農田,並積極與其他部族建立友好關係,確立了該社的發展基礎與[[勢力範圍]]{,設有阿米賽(Amisay)、依哇里艾(Iwaliay)、依笛姆賴(Itimulay)、達法古按(Tafakuan)、拉辣(Lala)、比那依利(Pinaili)、當瓜旦(Tankuatan)等七個集會所,其中阿米賽位於部落中心,中有不熄的火堆,四周有上下兩層的竹床供青年夜宿,為部落長老召開會議的會場,亦為[[豐年祭]]時舉辦祭典的場所,另外六個會所則位於部落的出入口,有青年(pakalongay)與未婚男子夜宿以防衛,另外部落也在貓山與[[利嘉溪]]岸間建有瞭望台與壕溝,以防備[[呂家社]]卑南族的入侵。後馬亨亨率族人於利嘉溪北岸的吉羅安擊敗呂家社,並與周邊卑南族各部召開會議議和。
民國93年(2004年),馬蘭部落將馬蘭原住民活動中心改建為三層樓的集會所,其中一樓為活動中心,二樓為研習用的教室,三樓則為文物展覽館,雖一度考慮在他處建立一空間充足的集會所,但均因地價太貴或選址附近漢人的反對而難以實行,只得於原本狹窄的活動中心原地重建。民國107年(2018年),馬蘭部落向軍方與農田水利會買回青年團集會所的土地,計畫於其上重建另一集會所,同年7月舉辦傳統的開工祭祖、驅邪與定樁儀式<。
== 部落 社會制度==
馬蘭部落早在頂岩灣時期即形成[[社會組織]]與制度,部落中有Pawtawan、Oros、Pacidal、Ciwidian、Fafukor、Raranges、Pa'anrifong、Tarisakan、Talakop與Fafoyol等十大氏族。部落中男子依年齡分為不同階層(kapot),自1819年起,每三年為一階層,各階層均有一獨特名稱,以當年部落或全國發生的重大事件命名,如1896年的階層名稱「啦日本」(La lipong)為紀念[[台灣日治時期|日治時期]]的開始,1962年的階層名稱「啦傳廣」(La Tingko)為紀念部落男子[[楊傳廣]]獲得[[1960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1960羅馬奧運]][[十項全能]]項目的銀牌。各年齡階層在部落中負責不同職務,可分為青少年階段(pakalongay)、服役階段(kapah)、管理階段(mihiningay、milumlumay、palawilay、iPadalay、itukalay)與長老階段(isefi'ay),其中服役階段包含九個年齡階層,管理階段包含五個年齡階層,三年後進行第二次成年禮,即正式成年,進入服役階段,並可開始成家。
馬蘭阿美族人的傳統祭儀深受漢人的民間信仰影響,清[[咸豐]]年間,漢人於馬蘭部落附近建立寶桑-{庄}-的聚落,與馬蘭部落族人常有往來,日治時期當地人家中即已有與漢人相仿的[[祖先牌位]],且[[元宵節]]為族人僅次於豐年祭的年節祭典,過去以歌舞隊演唱慶祝,近年則轉為宮廟式的遶境活動,並融入了部分阿美族傳統祭儀的元素。1960年代起,部落中建有慈惠堂等許多漢式的宮廟,並在信仰中融入阿美族傳統的元素,例如將某些漢人信仰的神明視為阿美族信仰中的特定神靈。近年來漢人民間信仰在馬蘭部落快速成長,使傳統祭儀漸趨沒落。另外,不同於其他阿美族部落,馬蘭阿美族人受[[基督宗教]]的影響較小,信教者也較少,1963年部落中才有馬蘭教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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