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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鶯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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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鶯部落「333模式」的異地重建想像 ==
2008年,台北縣府在周錫瑋主政時期密集強迫遷移,怪手開進部落強拆,居民被警察包圍、驅離,部落開始組起自救會,走向抗爭一路,與政府協商訴求原地居住。從居住人權的角度切入,抗爭慢慢凝聚外界關注和動能,藝文界人士上街力挺,導演侯孝賢更在台北賓館前落髮聲援三鶯部落。隨著部落居住議題逐漸累積輿論力量,縣府也不再堅持隆恩埔國宅為唯一方案,慢慢朝向「異地安置、重建部落」方向討論。不過,從「強拆違建」到「異地重建」的概念翻轉過程並不順遂。長期參與組織抗爭的三鶯部落自救會前顧問江一豪回憶,在朱立倫2010年參選第一任新北市長前後時,大致是往重建方向走,但討論進度停滯,也無具體內容。而部落和市府之間仍不時處於緊張關係,2012年三鶯部落有棟家屋還因為修繕觸及水利法,差一點被拆掉。最後,長期協助三鶯部落的非營利組織「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OURs),與部落一同向市府提出一個史無前例、也非引進國外案例的解決方法,簡稱「333模式」。目前為止,三鶯部落和新店溪的溪洲部落皆採333模式進行異地重建部落,這兩個部落同時也是新北市原民局每週必須向市長報告進度的重點業務,而進度較快的三鶯部落,更可能成為全國第一個以333模式建成的都市型部落。333模式最直接的理解是指,部落建設經費中,三分之一由族人自籌、三分之一由族人跟銀行貸款、三分之一由政府出資,由三方角色來共同負擔全部經費。興建完成後,地上物家屋的產權屬於部落的協會法人所有,族人再由個人名義向部落承租。三鶯部落跟國有財產署簽約,在位於三峽台北大學校區旁、離原部落僅數分鐘車程處租了一塊3.4公頃的土地,作為新部落「三峽原住民族生活文化園區」,租約一簽就是20年,期滿後族人還擁有優先承租權,幾乎等於是永久居住。<ref>[https://www.twreporter.org/a/urban-sanyingtribe 台灣第一個都市型部落誕生:三鶯部落「333模式」的異地重建想像],報導者林雨佑,2016/10/20</ref>
==部落特色==
三鶯部落的領導人被稱為頭目,為投票民選,選拔的時間並非固定, 自從自救會成立就一直由頭目林光福(原住民名為卡造)帶領,非要事不會重選,除非頭目自己不做。
* 林冠宏,《都市邊陲的抵抗:三鶯部落違建運動個案》。國立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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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文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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