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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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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量刑12.jpg|缩略图|[http://lawyer.ruc.edu.cn/uploads/allimg/150914/1-150914142J3Q3.jpg '''定罪量刑'''原图连接][https://pic.sogou.com/pics?p=77040501&query=%E9%87%8F%E5%88%91 图片来自搜狐网]]]
量刑,又称刑罚裁量,拼音是liàng xíng,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刑事法律 <ref>[https://www.sogou.com/tx?query=%E9%87%8F%E5%88%91%EF%BC%8C%E5%8F%88%E7%A7%B0%E5%88%91%E7%BD%9A%E8%A3%81%E9%87%8F%EF%BC%8C%E6%8B%BC%E9%9F%B3%E6%98%AFli%C3%A0ng%20x%C3%ADng%EF%BC%8C%E6%98%AF%E6%8C%87%E4%BA%BA%E6%B0%91%E6%B3%95%E9%99%A2%E6%A0%B9%E6%8D%AE%E5%88%91%E4%BA%8B%E6%B3%95%E5%BE%8B&hdq=sogou-site-706608cfdbcc1886&ekv=3&ie=utf8& 量刑,又称刑罚裁量 , 拼音是liàng xíng,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刑事法律],爱问知识人 - iask.sina.com.cn/b... - 2018-8-27</ref>,在认定犯罪的基础上,确定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并决定所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司法活动<ref>[https://www.sogou.com/tx?query=%E5%9C%A8%E8%AE%A4%E5%AE%9A%E7%8A%AF%E7%BD%AA%E7%9A%84%E5%9F%BA%E7%A1%80%E4%B8%8A%EF%BC%8C%E7%A1%AE%E5%AE%9A%E5%AF%B9%E7%8A%AF%E7%BD%AA%E4%BA%BA%E6%98%AF%E5%90%A6%E5%88%A4%E5%A4%84%E5%88%91%E7%BD%9A%EF%BC%8C%E5%88%A4%E5%A4%84%E4%BD%95%E7%A7%8D%E5%88%91%E7%BD%9A%E4%BB%A5%E5%8F%8A%E5%88%A4%E5%A4%84%E5%A4%9A%E9%87%8D%E5%88%91%E7%BD%9A%EF%BC%8C%E5%B9%B6%E5%86%B3%E5%AE%9A%E6%89%80%E5%88%A4%E5%88%91%E7%BD%9A%E6%98%AF%E5%90%A6%E7%AB%8B%E5%8D%B3%E6%89%A7%E8%A1%8C%E7%9A%84%E5%88%91%E4%BA%8B%E5%8F%B8%E6%B3%95%E6%B4%BB%E5%8A%A8&hdq=sogou-site-706608cfdbcc1886&ekv=3&ie=utf8& 在认定犯罪的基础上,确定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并决定所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司法活动 ],搜狗问问 - wenwen.sogou.com/z... - 2018-8-28 -</ref> 。量刑制度包括累犯、自首和立功、数罪并罚、缓刑等。 量刑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客体是犯罪人,性质是刑事司法活动 <ref>[https://www.sogou.com/tx?query=%E9%87%8F%E5%88%91%E5%88%B6%E5%BA%A6%E5%8C%85%E6%8B%AC%E7%B4%AF%E7%8A%AF%E3%80%81%E8%87%AA%E9%A6%96%E5%92%8C%E7%AB%8B%E5%8A%9F%E3%80%81%E6%95%B0%E7%BD%AA%E5%B9%B6%E7%BD%9A%E3%80%81%E7%BC%93%E5%88%91%E7%AD%89%E3%80%82%20%E9%87%8F%E5%88%91%E7%9A%84%E4%B8%BB%E4%BD%93%E6%98%AF%E4%BA%BA%E6%B0%91%E6%B3%95%E9%99%A2%EF%BC%8C%E5%AE%A2%E4%BD%93%E6%98%AF%E7%8A%AF%E7%BD%AA%E4%BA%BA%EF%BC%8C%E6%80%A7%E8%B4%A8%E6%98%AF%E5%88%91%E4%BA%8B%E5%8F%B8%E6%B3%95%E6%B4%BB%E5%8A%A8&hdq=sogou-site-706608cfdbcc1886&ekv=3&ie=utf8& 量刑制度包括累犯、自首和立功、数罪并罚、缓刑等。 量刑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客体是犯罪人,性质是刑事司法活动],业百科 - https://www.yebaike.com/...- 2020-11-8</ref> 。 快速导航 : 词条图册 中 文 名 : 量刑 主 体 : 人民法院 别 称 : 刑罚裁量 客 体 : 犯罪人 目 录 :录
1概念
2量刑原则
酌定情节
11平衡机制
量刑,指法院根据行为人所犯罪行及刑事责任的轻重,在定罪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刑、判处何种刑罚、何种刑度以及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审判活动。量刑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4)决定所判处的刑罚是否立即执行。
量刑原则是对量刑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和制约作用的法律准则。
③刑法总则有关从重、从轻、减轻以及免除处罚的规定,如未遂、中止、未成年、主犯从犯等从重从轻处罚的规定。
(一)量刑的主体是人民法院
量刑与法
量刑权是国家刑罚权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权的题中应有之义,当然应由人民法院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或者个人都没有量刑权。因此,量刑的主体是人民法院。
量刑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并参照犯罪人的个人情况,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对犯罪人裁量再确定刑罚的活动。因此,量刑的性质是刑事司法活动。
常见犯罪的量刑
(一)交通肇事罪
1、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存在数量引诱情形的。
1、量刑步骤
量刑的主体是人民法院
量刑权是国家刑罚权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权的题中应有之义。
罪行大小决定法定刑的轻重,刑事责任的大小决定宣告刑的轻重。在量刑时,判断刑事责任的大小的唯一依据只能是案件的轻重不完全等同。
量刑是人民法院刑罚裁量活动。因此,量刑是以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为前提的。我国刑法对于具体犯罪一般都规定了相对确定的法定刑,从而为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正确地裁量刑罚留下了法律空间。因此,量刑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犯罪以后,根据有罪必罚的原则,一般都须判处刑罚。但在我国刑法中存在免予刑事处罚的制度,根据刑法第37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而且,我国刑法中还有免除处罚的规定,对于具有某种情节的犯罪人应当或者可以免除刑罚处罚。因此,决定是否判处刑罚是量刑的重要内容之一。
刑法对某一犯罪,为适应刑罚个别化的需要,一般都规定了数个刑种以供选择。因此,在决定对犯罪人判处刑罚以后,进而还要解决刑种的选择问题,以决定对犯罪人判处何种刑罚。
在选择刑种以后,除死刑和无期徒刑等刑种没有一定的刑度以外,其他刑种:包括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等都有一定的刑度,因而需要根据犯罪事实及情节,裁量确定应当判处的刑罚。
所谓量刑均衡,实即科学量刑,或称正确量刑,也就是指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根据犯罪行为人行为责任的大小,衡量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在法律规定的刑罚幅度内,判处轻重适度的刑罚,避免畸轻畸重,实现罪责刑的相适应。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和刑事责任的一般理论,也就是要求刑罚的轻重不仅要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适应,同时也要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量刑对于实现刑罚报应的意义
刑罚目的的二元论决定了在量刑活动中,报应与预防应当兼顾。只有这样,才能把刑罚报应与刑罚预防有机地统一起来,使刑罚正义与刑罚效益兼而得之。在量刑活动中,只求正义不求效益,或者只求效益不求正义都是片面而不可取的,量刑应当实现刑罚报应与刑罚预防的双重使命。
量刑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刑的范围内,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适用刑罚或者处罚轻重的指导思想和准则。我国刑法对量刑原则作了专门规定,刑法第61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根据这一规定,量刑原则可以概括为:以犯罪事实为根据,以刑事法律为准绳。这一量刑原则,是由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两部分内容组成,包括了量刑的两项基本准则,是我国“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法制原则在量刑上的具体化。
犯罪事实是量刑的客观根据,没有犯罪事实就无法确定犯罪,量刑就失去了前提。犯罪事实有广义与狭义之分,这里的犯罪事实是广义的犯罪事实。广义的犯罪事实是指客观存在的与犯罪有关的各种事实情况的总和。它既包括犯罪构成的基本事实,也包括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因此,作为量刑根据的犯罪事实包括以下四项内容:
上述作为量刑根据的四项内容,是一个有机的整体,都同时存在于每一个案件当中,它们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综合起来构成犯罪案件的整体,在量刑时应当客观而全面地加以运用。刑法将这四项内容规定为量刑根据的构成要素,是对以及量刑活动经验的科学总结。
量刑必须以刑法为准绳,是指人民法院在认定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必须按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刑以及判什么刑、判刑轻重作出裁断。依法量刑,是法制原则的必然要求,也是罪刑法定这一基本的刑法原则在量刑中的体现。量刑以刑法为准绳,主要是遵守以下刑法有关规定:
(二)刑法分则中有关各种具体犯罪的法定刑及其量刑幅度的具体规定。在量刑时不得超越法定的刑种和量刑幅度,而应当在法定刑范围内裁量刑罚。
刑罚概念
量刑情节是由刑法明文规定或者司法机关酌情确定的,量刑情节反映了犯罪的严重性程度,因而对于量刑具有影响。而量刑情节又可以分为法定情节与酌定情节。其中,法定情节是由刑法规定的,酌定情节是在刑法中并无明文规定,但司法机关根据审判经验酌情确定的。
法定的量刑情节是指刑法明文规定在量刑时应当予以考虑的各种事实要素。法定的量刑情节在刑法总则与分则中都有明文规定。刑法总则规定的量刑情节是对各种犯罪共同适用的情节,刑法分则规定的量刑情节是对特定犯罪适用的量刑情节。为了便于掌握和运用法定量刑情节,我们将其作如下分类排列:
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刑法第24条)。
酌定情节,是指人民法院从审判经验中总结出来,在刑罚裁量时应当灵活掌握酌情适用的情节。酌定情节虽然不是法律所规定的,但是根据立法精神和有关刑事政策,从审判实践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因而对于刑罚的裁量也具有重要意义。
这里的案件的特殊情况,是指案件涉及到政治、外交等情况。对于有特殊情况的案件,即使犯罪分子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在理解减轻处罚的时候,存在以下两个问题应予明确:第一,如何理解法定最低刑?我认为,这里的法定最低刑在只有一个罪刑单位的条文中,是指本条的最低刑。而在具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罪刑单位的条文中,是指犯罪适用的罪刑单位的最低刑。例如入户抢劫适用而另有减轻处罚情节的,因入户抢劫适用的法定刑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此,其法定最低刑是10年有期徒刑。具有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判处低于10年有期徒刑的刑罚。第二,减轻处罚可以减轻到什么程度?我认为。减轻处罚即可以是刑期的减轻,也可以是刑的变更,即由较重的刑种变更为较轻的刑种,但一般不能变更为免除处罚。
量刑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各种量刑情节的具体适用过程。因此,量刑情节的具体适用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刑法规定的量刑情节,既有可以型的,又有应当型的,两者显然有别。从法律逻辑学来说,由应当和可以构成的行为规范,称为规范模态判断。应当型规范是义务性规范,而可以型规范是许可性或授权性规范。因此,可以和应当的逻辑含义是不一样的。一般说,法律规定可以做的,也可以不做;规定应当做的,就必须做。那么,在可以从轻与应当从重,应当从轻与可以从重等情节并存的情况下,应当如何对犯罪人量刑呢?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要考虑应当型情节,然后考虑可以型情节。
量刑活动是一项复杂的司法过程,涉及到量刑标准的统一、量刑根据的裁量、量刑程序的公正、量刑理由的阐明和法官素质的高低等因素的制约。在上述因素中,任何一个因素都可导致量刑失衡。因此,应从多层面建构我国量刑均衡机制,
考虑到我国地域广阔、人口众多、发展失衡、社情复杂等具体国情,应选择具有较大弹性的量刑指南模式。我国可借鉴英国量刑指南模式,先制定有关量刑的具体原则和一般规则,明确量刑根据,确立量刑规则,规范法官量刑活动。然后,对于具备细化基础的常见罪名再单独制定具体量刑细则。从各地法院改革情况来看,上海市高院出台的《上海法院量刑指南(征求意见稿)》值得肯定和推广。其量刑指南总则由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量刑的一般规则,第二部分是犯罪数额认定规则,第三部分是量刑情节适用规则,第四部分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适用规则,第五部分是几个需要特别规定的刑罚适用问题;分则部分选择一些常见多发且法定刑幅度相对较宽的罪名作出规定,对法定刑幅度相对较窄及平时较少适用的罪名则暂缓规范。
程序是法律的中心。建立独立量刑程序,是刑事司法规律使然,也是当今量刑程序模式的发展趋势。从刑事司法规律来讲,量刑是在定罪基础上进行的,不解决定罪问题,量刑活动无法公正进行。因此,在程序上必须将两者区分并独立开来。独立量刑程序给予控辩双方更多公开参与程序的机会,从而能够实现其充分陈述理由和意见的权利,有利于彰显量刑过程的公开、平等和民主。例如,赋予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增设量刑答辩制度,听取被告人的陈述和意见等。这有利于法官充分了解到控辩双方对于量刑问题的基本意见和底线,从而避免法官作出偏离控辩双方量刑底线的量刑结果,引起没有必要的量刑争议。同时,通过控辩双方的辩论和对抗,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修正、拉近彼此对量刑结果的预期,促进控辩双方对量刑问题的理性认同。
我国独立量刑程序的建构,应通过修改刑事诉讼法的方式,与其他程序相互整合,把量刑程序与认罪程序、庭前程序、辩诉交易程序相互融合,使其成为刑事诉讼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此同时,应从理论上明确量刑程序的审理对象、证明标准和程序规则,为量刑程序的实际运作提供理论支撑。
成文法的抽象与僵化决定了判例不仅是弥补成文法缺失的产物,而且是保证成文法合理化、统一性和可适用性的重要机制。判例来源于社会实践,是对法律最具体、最生动的解释,也是对社会生活最及时、最贴切的反映,从而能有效弥补法律与社会之间的缝隙,促进法律的自我完善与发展。
与此同时,借助信息科学技术,建立量刑信息化系统,为法官提供法律、事实和有关量刑实践的统计数据,可以帮助法官在具体裁量个案时均衡量刑幅度,矫正量刑偏差,实现量刑公正。
阐明量刑理由具有如下意义:一是保障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正当行使。正如法国法学家玛蒂所言:“不论法官确定刑罚的自由是历来既有的还是新近取得的,这一自由总有导致判刑不对称性的风险,解决此问题的一个可能的方法是设法监督刑罚的比例性(等价性),也就是说刑罚的平等性,途径就是要特别重视判刑的理由。”二是有利于实现量刑公正和均衡。量刑理由的公开,可制约法官自由裁量的任性和武断,促使法官在具体裁量刑罚的过程中保持审慎态度,注意量刑结果的公正和个案之间的平衡。三是有利于实现法官与当事人和社会之间理性沟通,从而能够吸收当事人不满,减少社会公众误解,树立刑事司法权威。
鉴于我国判决书量刑说理较为散乱的现状,一方面应在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法官负有阐明判决理由的法定义务,另一方面需要对现行刑事裁判文书进行改革。改变当前高度程式化的判决书格式,尽量减少条条框框的限制,给法官说理留出自由发挥的空间。在裁判文书中可将量刑说理部分单列,即用独立的文段专门展示量刑的证据、事实和理由。量刑理由大致包涵三项内容:一是根据基本犯罪事实和刑法分则的有关规定确定应当适用的法定刑幅度;二是根据基本的犯罪构成(既遂)在法定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三是对已经认定的各种情节作出量化评价,并以基准刑为参照,得出宣告刑结论。具体写法可因案而异,但以上三项基本内容则不可或缺。在强化裁判文书缠绵量刑理由的基础上,推行判决书的上网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评判。
作为现代社会的 [[ 法官 ]] ,不仅需要全面了解现行法律体系和娴熟地运用法律条文,而且要善于发现法律条文背后的意义和效果,善于弥补法律规范与社会生活之间的缝隙,善于从社会生活中发现、挖掘和提炼生生不息的规则,来消除法律的滞后性和不周延性,从而引导和促进法律的自我完善和 [[ 社会 ]] 的和谐 [[ 发展 ]] 。法官在量刑平衡中处于主导地位, 是具体刑罚的裁量者。法官的情感因素(道德品质、性格) 、认知因素及其对 [[ 自然科学 ]] 、人文科学的理解与了解,都在一定程度上或多或少地影响刑罚裁量。
量刑裁量的综合性和复杂性,决定了法官既要有系统的法律知识,还要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并要掌握相关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政治学和历史学等其它学科的一些相关知识以及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因此,应该围绕法官职业个性和专业要求,加强刑事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强化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努力提高刑事法官的专业素养和量刑能力,从而为实现量刑公正和均衡提供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