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變更

前往: 導覽搜尋

大學保留地

移除 37 位元組, 3 年前
歷史
==歷史==
卑詩省政府於1907年通過《大學捐贈法案》,在卑詩省内陸(British Columbia Interior) {{link-en| 卡利補地區)|Cariboo}} ) 預留200萬英畝(8000平方公里)土地待日後出售或出租以集資籌建卑詩大學。另一方面,省政府於1911年通過《大學校址法案》,於鄰近溫哥華市的灰角預留175英畝(0.71平方公里)土地作大學校園之用。
然而,卡利補地區位置偏遠,土地價值亦相對較低。省府於是改變計劃,提議收回卡利補地皮,並將灰角大學地皮旁的3000英畝(12平方公里)官地改為大學保留地之用,留待日後發展住宅區以增加卑詩大學的收入。該處接近溫哥華市,地價日後可望大幅上升。省政府繼而於1920年通過《卑詩大學租貸法案》,落實此安排。<ref>''[http://www.library.ubc.ca/archives/pdfs/history/Tuum%20Est%2004.pdf Tuum Est: A History of the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p.89</ref>
9,017
次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