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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檢疫
,→衛生主管機關開立「居家檢疫通知書」
== 衛生主管機關開立「居家檢疫通知書」==
主管機關開立「 [[ 旅客入境 ]] 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配戴 [[ 口罩 ]] 返家檢疫。
里長或里幹事進行健康關懷14天,每日撥打電話詢問健康狀況並記錄「健康關懷紀錄表」。
檢疫期間留在家中(或指定地點)不外出,亦不得 [[ 出境 ]] 或 [[ 出國 ]] ,不得搭乘 [[ 大眾運輸 ]] 工具。
有症狀者將送指定醫療機構採檢送驗衛生主管機關加入主動監測。
如未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治措施,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必要時進行強制安置。
被要求 [[ 居家隔離 ]] 及居家檢疫的人是不能自行外出的。行政院於2月20日通過 [[ 衛福部 ]] 擬具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其中第13條規定,罹患或疑似罹患者不遵指示有傳染他人之虞者,處 2 年以下 [[ 有期徒刑 ]] 、 [[ 拘役 ]] 或新台幣兩百萬以下罰金。因此還是要乖乖遵照指令待在家喔!!否則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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