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變更

前往: 導覽搜尋

徐永明

移除 2,464 位元組, 5 年前
無編輯摘要
{{Infobox Officeholder
| name = 徐永明<br/>Hsu Yung-ming
| image= 時代力量立委 [[File: 徐永明.JPGjpg|缩略图|居中]]
| imagesize=300px
| sex = 男
===廢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專法===
2016年3月提出廢止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專法,並於同年7月經院會二讀(法律案不需三讀)通過。2016年7月27日經總統府公告後,2016年7月29日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專法正式廢止。
 
===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2016年5月提出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社會救助實務上推行以物資提供救助的「實物救助」已行之有年,利用倉儲、食物券、物資運送平台等方式對位於社會不利地位的弱勢民眾予以協助,然而相關的法制迄未完備,為擴大完善的社會安全網,爰提案明訂地方政府執行實物救助給付時應遵行之相關規範。(目前法案狀況:立法院一讀)
 
===消費者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依照現行規定,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或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此「合理可期待之安全性」為一不確定法律概念,容許行政及司法單位依其專業個案判斷。然而,實務上在食品安全事件中,卻屢次出現「此商品生產過程違反法令,但商品本身能符合安全檢驗標準」之情況,為就此類事件予以課責,'''提案增加業者製造或提供符合法令規定商品或服務的責任'''。
 
現行規定雖得由消費者團體提起團體訴訟,惟門檻仍偏高,'''提案除消費者團體外,增加中央與地方政府得提起訴訟外,另降低團提訴訟門檻'''。
 
近年來食安事件頻傳,然而就一般購買食品之消費習慣,消費者常因未保留購買憑證而求償無門,違法業者因而免責,或面對重大消費糾紛業者脫產致無法獲得賠償,'''提案增訂仿照公益訴訟制度消費者團體得以自己名義提起訴訟,及防止業者脫產聲請假扣押之制度'''。
(目前法案狀況:立法院一讀)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法第一條及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為持續推動轉型正義,平反過去威權時期對獨裁者的過度美化,並促進現有文化館所精進業務,參照美國、南韓設置總統圖書館,蒐集歷任統統任內相關文件、檔案與文物作為呈現國家發展脈絡之史料的作法,我國目前僅以國史館收藏部分文物,其社會教育與民主價值之推廣功能有限,而中正紀念堂係僅為紀念蔣介石所興建,而蔣介石為威權時期迫害人權的獨裁者,惟迄今仍未能除魅,'''應使其轉型為我國政治發展文物典藏及民主人權價值推廣之文化單位'''。(目前法案狀況:立法院一讀)
764
次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