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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音寧
,→送洋酒事件
<div style="margin-bottom:20px; margin-top:20px;">
<ul style="line-height:30px; margin-left:20px; list-style-position:outside;">
<li><b style="margin-right:5px; margin-left:5px;">2018年6月1日</b>2018年6月1日 ,國民黨籍市議員[[陳重文]]於臺北市市議會質詢時,稱北農每月的業務推廣費高達30萬元,9個月下來逼近270萬元,其中一筆開銷是送給民進黨臺北市黨部60瓶洋酒「皇家禮炮」。</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 margin-left:5px;">2018年6月2日</b>2018年6月2日 ,北農發布新聞稿,強調經查證並無60瓶洋酒送民進黨部一事。</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 margin-left:5px;">2018年6月6日</b>2018年6月6日 ,民進黨籍市議員[[王世堅]]於臺北市議會質詢時,指北農前總經理[[韓國瑜]]任內購買數十萬元洋酒,才是以業務費買洋酒最多的人,韓國瑜回應,購買洋酒是用在與北農有業務往來蔬果公會、承銷人、農會上,經費也經過董事會審查。並指出,王世堅是個社會經驗豐富的議員,應該很瞭解這些屬正常的業務往來。</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b>2018年6月6日,北農發新聞稿指出,262萬元是去年全年的業推費,前三個月韓國瑜仍是總經理,期間也有使用業推費,所以演算法完全錯誤。北農強調,吳音寧去年上任後平均每個月所使用的業推費為廿六萬,低於韓國瑜任內平均。</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b>2018年6月8日,民進黨籍臺北市議員[[簡舒培]]澄清烏龍爆料,指送酒的是市府發言人[[劉奕霆]],送的對像是府院和其他五都的發言人,共8瓶洋酒。劉奕霆回應,酒是今年送的,但[[北市府]]與府院、其他縣市政府的新聞局處及發言人在業務上本就有所往來,而年節期間因有收到其他縣市發言人之贈禮,故基於禮尚往來予以回禮,一切皆符合公務禮儀,一般的年節饋贈亦符合規定。。</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b>2018年6月12日,[[臺北地檢署]]將上個月分案調查北農總經理吳音寧「送菜案」與是次「洋酒案」一併釐清,加上前總經理韓國瑜被檢舉「菜蟲案」與「高價水果禮盒」,前後任總經理雙雙被列被告,又互為證人。原訂同月14日同步傳喚,但消息曝光後,臨時將兩人偵訊日前錯開一天。。</li><li><b style="margin-rightleft:5px;"></b>2018年6月13日,臺北地檢署以「他字案」被告身分傳喚吳音寧到庭,吳音寧供稱,確有從業務推廣費用中買酒及禮盒送人,這是基於公關需要,而且是「慣例」,也有報請主管機關核准,一切公開、合法,且有簽呈、單據可供查證,送禮對象絕不包括政黨相關人士。翌日傳訊北農前總經理[[韓國瑜]]到庭。</li></ul><li><b style="margin-right:5px;"></b>2018年6月1日,國民黨籍市議員[[陳重文]]於臺北市市議會質詢時,稱北農每月的業務推廣費高達30萬元,9個月下來逼近270萬元,其中一筆開銷是送給民進黨臺北市黨部60瓶洋酒「皇家禮炮」。</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b>2018年6月2日,北農發布新聞稿,強調經查證並無60瓶洋酒送民進黨部一事。</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b>2018年6月6日 ,民進黨籍市議員[[王世堅]]於臺北市議會質詢時,指北農前總經理[[韓國瑜]]任內購買數十萬元洋酒,才是以業務費買洋酒最多的人,韓國瑜回應,購買洋酒是用在與北農有業務往來蔬果公會、承銷人、農會上,經費也經過董事會審查。並指出,王世堅是個社會經驗豐富的議員,應該很瞭解這些屬正常的業務往來。</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b>2018年6月6日 ,北農發新聞稿指出,262萬元是去年全年的業推費,前三個月韓國瑜仍是總經理,期間也有使用業推費,所以演算法完全錯誤。北農強調,吳音寧去年上任後平均每個月所使用的業推費為廿六萬,低於韓國瑜任內平均。</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 margin-left:5px;">2018年6月8日</b>2018年6月8日 ,民進黨籍臺北市議員[[簡舒培]]澄清烏龍爆料,指送酒的是市府發言人[[劉奕霆]],送的對像是府院和其他五都的發言人,共8瓶洋酒。劉奕霆回應,酒是今年送的,但[[北市府]]與府院、其他縣市政府的新聞局處及發言人在業務上本就有所往來,而年節期間因有收到其他縣市發言人之贈禮,故基於禮尚往來予以回禮,一切皆符合公務禮儀,一般的年節饋贈亦符合規定。。</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 margin-left:5px;">2018年6月12日</b>2018年6月12日 ,[[臺北地檢署]]將上個月分案調查北農總經理吳音寧「送菜案」與是次「洋酒案」一併釐清,加上前總經理韓國瑜被檢舉「菜蟲案」與「高價水果禮盒」,前後任總經理雙雙被列被告,又互為證人。原訂同月14日同步傳喚,但消息曝光後,臨時將兩人偵訊日前錯開一天。。</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 margin-left:5px;">2018年6月13日</b>2018年6月13日 ,臺北地檢署以「他字案」被告身分傳喚吳音寧到庭,吳音寧供稱,確有從業務推廣費用中買酒及禮盒送人,這是基於公關需要,而且是「慣例」,也有報請主管機關核准,一切公開、合法,且有簽呈、單據可供查證,送禮對象絕不包括政黨相關人士。翌日傳訊北農前總經理[[韓國瑜]]到庭。</li></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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