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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揆度

大小無變化, 3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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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曰:“匹夫为鳏,匹妇为寡,老而无子者为独。君问其若有子弟师役而死者,父母为独,上必葬之:衣衾三领,木必三寸,乡吏视事,葬于公壤。若产而无弟兄,上必赐之匹马之壤。故亲之杀其子以为上用,不苦也。君终岁行邑里,其人力同而宫室美者,良萌也,力作者也,脯二束、酒一石以赐之;力足荡游不作,老者谯之,当壮者遣之边戍:民之无本者贷之圃强。故百事皆举,无留力失时之民。此皆国策之数也。”
上农挟五,中农挟四,下农挟三。上女衣五,中女衣四,下女衣三。农有常业,女有常事。一农不耕,民有为之饥者;一女不织,民有为之寒者。饥寒冻饿,必起于粪土。故先王谨于其始,事再其本,民无 者卖其子。三其本,若为食。四其本,则乡里给。五其本,则远近通,然后死得葬矣。事不能再其本,而上之求焉无止,然则奸涂不可独遵,货财不安于拘。随之以法,则中内 民也,轻重不调,无(米亶)之民不可责理,鬻子不可得使,君失其民,父失其子,亡国之数也。
管子曰:“神农之数曰:‘一谷不登,减一谷,谷之法什倍。二谷不登,减二谷,谷之法再十倍。’夷疏满之,无食者予之陈,无种者贷之新,故无什倍之贾,无倍称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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