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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澤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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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鄭澤雄]]生於1926年([[大正]]15年、[[昭和]]元年),為家中長子,暱稱「たくよう」,父親[[鄭大洽]]於[[日治時期]]出任馬公街役場書記,家族曾改過日本姓氏大脇。鄭澤雄1944年[[高雄中學]]畢業後,考入[[臺灣總督府臺北高等學校]]。1947年[[二二八事件]]之後,許多臺灣人對政府失望,1947年10月,鄭澤雄受雄中學長[[陳水木]]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台灣省工作委員會]](省工委),吸收[[林榮輝]]、[[張金丙]]加入,並先後受[[陳金目]]、[[吳瑞爐]]領導,隸屬於[[徐懋德]]與[[李水井]]領導的[[中國共產黨台灣省工作委員會學生工作委員會]](學工委)。</p>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鄭澤雄畢業後到澎湖省立初級水產職業學校(今[[澎湖海事水產職業學校]])擔任英語教員,1950年省工委書記[[蔡孝乾]]變節,供出大批人員名單,導致中國共產黨在臺組織瓦解,1950年5月10日李水井與[[吳思漢]]被捕,保密局循線逮補25人,並由此25人擴及省工委、學工委及各省工委支部,鄭澤雄也遭到逮捕。李水井在[[軍法局]]審訊期間主張全盤托出,[[張志忠]]則主張堅守秘密;[[陳英泰]]先生回憶指出當時[[ 保密局]] 以輕判作為誘餌獲取情報,張志忠認為若全盤托出必遭判死刑,李水井則認為多數領導應可獲得幾個月牢獄的輕判。</p>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由於[[韓戰]]爆發後[[中華民國政府]]立場轉趨強硬,李水井和盤托出後並未獲得減刑。1950年11月14日,李水井和鄭澤雄等人依照《[[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判處死刑,同年11月29日,[[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保安處宣判死刑後即刻送[[臺北市]][[馬場町]]槍決,同時遭槍決者學工委案相關支部書記[[楊廷椅]]、[[鄭文峰]]、陳水木、[[黃師廉]]、[[陳金目]]、[[賴裕傳]]、[[王超倫]]、[[吳瑞爐]]、[[葉盛吉]]共十一人。</p>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鄭澤雄娶[[西嶼]]名醫劉德一之女劉愛珠(劉氏母親為[[ 長野]] 人)為妻,遭槍決時年僅25歲,遺留一尚在繈褓之中的女兒,現已過世,其旁系遺族尚存故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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