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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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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政改革
=== 军政改革 ===
政治方面,[[关陇集团]]的支持功不可没。<ref name="ReferenceA">{{cite book|title=《陈寅恪魏晋南北朝讲演录》|page=第275页|chapter=第十九章 宇文氏之府兵及[[关陇集团|关陇贵族集团]]}}</ref> 汉人如[[郑译]]、[[苏威]]、[[高熲]]等名臣有助推动国策。杨坚亦因前朝酷刑甚多,影响民生,故命苏威等人编纂《开皇律》,修订刑律,订立国家刑法,使人民有法可守,又减省刑罚,死刑只设绞、斩二等,以示隋朝对民之宽大。在澄清吏治方面,杨坚得国以来,励精图治,兼且天资刻薄,自不容贪污枉法之行为存在。杨坚命柳盛持节巡省河北五十二州,奏免长吏赃污不称者二百馀人,州县肃然。吏治之整肃,不仅上裕国库,下纾民困,[[隋高祖]]在位时之隆盛,此亦为要因。
军事上,隋文帝改变[[府兵制]]初设时,兵农分离情况。转变为和平时期府兵耕地种田,并在折冲将军领导下进行日常训练;战争发生时,由朝廷另派将领聚集各地府兵出征的“兵农合一”的制度。{{efn|1=《新唐书》卷50《兵志》说:“府兵之置,居无事时耕于野,其番上者,宿卫京师而已。若四方有事,则命将以出,事解辄罢,兵散于府,将归于朝。故士不失业,而将帅无握兵之重,所以防微渐、绝祸乱之萌也。”}}{{efn|1=《隋书》二《高祖纪下》云:“垦田籍帐,一与民同。”}}
地方行政方面,文帝鑑于[[南北朝]]政区划分繁杂随意,地方行政交错溷乱,支出庞大,杨坚遂于[[开皇]]三年(583年),尽罢诸郡,实行州县二级制,使国家地方行政渐上轨道。诚如学者[[钱穆]]所言:开皇之治的成功,简化地方行政机构是一个基本因素。据统计隋文帝时期朝廷开支减省三分之二,地方官府之开支减省四分之三,全国于行政之经费,大约是南北朝时期开支三分一而已。故隋国库之丰积,不无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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