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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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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把對物理特性的檢驗稱為物理檢驗;對化學性質或組成的檢驗稱為化學檢驗或簡稱化驗。
*檢驗一般有破壞性核對總和非破壞性檢驗,前者只能從整體中取樣進行抽查,然後用數理統計方法推定整體的情況;後者可對整體進行逐個檢查。從被檢物件的類別考慮,人們又常將它分為半成品檢驗、成品檢驗或商品檢驗等。
===自費檢驗 COVID-19 申請適用對象===
*民眾自費檢驗申請流程:
**一、 檢驗適用對象-- COVID-19 自費檢驗開放有需求的民眾,皆可至自費檢驗指定
機構進行自費採檢,申請表如表一。檢驗適用對象共分為下列 10大類:
**(一)居家隔離/檢疫者,因親屬身故或重病等社會緊急需求,需外出奔喪或探視。
**(二)自主健康管理者,於管理期間,因親屬身故或重病等社會緊急需求,需至醫院探病。
**(三)因旅外親屬事故或重病等緊急特殊因素入境他國家/地區須檢附檢驗證明之民眾。
**(四)因工作因素須檢附檢驗證明之民眾。
**(五)短期商務人士。
**(六)出國求學須檢附檢驗證明之民眾。
**(七)外國或中國大陸、香港、澳門人士出境。
**(八)相關出境適用對象之眷屬。
**(九)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同意之對象。
**(十)因其他因素須檢驗之民眾:
**1. 不符合上述適用對象,但有自費採檢需求者。
**2. 居家隔離者,因國外親屬身故或重病等社會緊急需求,需奔喪或探視,並配合填寫出境防疫檢核表。
**3. 居家檢疫者,因國外相關事務,需縮短檢疫時間出境,並配合填寫居家檢疫者需出境防疫檢核表。<ref name="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cite web |url=https://www.cdc.gov.tw/File/Get/wHqRxinOlcREgLbg2ERvdQ | title= 開放民眾自費檢驗 COVID-19 申請規定 | language=zh | date=2021-06-26 | publisher=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 author= | accessdate=2021-07-31}}</ref>
==参考來源==
{{Reflist}}
[[File:青木宣親.jpg | thumb | 300px | 青木宣親 <br> [http://sports.ltn.com.tw/news/breakingnews/1954901 原圖鏈接] ]]
[[Category:400 應用科學總論]]
[[Category:303 科學教育及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