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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華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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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6月19 日,27歲的陳果仁,在結婚的前幾天去夜總會參加朋友們為他舉辦的告別單身漢聚會 (bachelor party) 。 在夜總會裡碰到了一對白人父子,Ebens 和 Nitz,發生了口角。原本這可能只是一次平常的吵架鬥毆,但是因為Ebens誤認陳果仁是日本人,認為是陳果仁造成了他父親那樣的美國汽車工人失業,父子兩人把滿腔怒火發洩到陳果仁身上,要置他於死地而後快,陳果仁被他們用棒球棍活活打死。
這是一起嚴重的故意殺人犯罪案,也有明顯的種族仇恨犯罪的證據,但是法官卻輕判了白人父子 的過失殺人動機 ,只緩期三年併科罰款3,780美元,且當庭釋放。這比酒駕撞死人的罪行還要輕的判決,激怒了亞裔社區,促成全美泛亞裔民權運動聯盟,來自不同國家的亞裔移民,首次聯合起來捍衛自身的權益。這場運動對爭取亞裔的身份認同和公正待遇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很多亞裔維權組織藉此因緣形成,如洛杉磯華裔律師郭志明倡議成立亞太法律服務中心 (Asian-Pacific American Legal Center,美國第一位華裔女市長李琬若是籌備委員之一)。該組織後來更名為“亞裔推進正義協會”(Asian American Advancing Justice),成為美國亞裔權益最強的捍衛者之一。
陳果仁事件讓年輕的吳華揚意識到他不僅是美國人,也是亞裔美國人(Asian Americ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