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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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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p style="text-indent:2em;"><big>'''王进文'''</big>,男,山东潍坊人,汉族。[[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台湾[[ 东吴大学]] 法学院访问学者,现为中南大学法学院的一名讲师。主攻法理学、法哲学与政治哲学。</p><p style="text-indent:2em;">2010年,因一封[[ 《法学博士清华大学王进文致工学博士潍坊市长许立全先生有关拆迁问题的公开信》]] 在网络流传走红。</p>
==个人履历==
<p style="text-indent:2em;">担任教职之前,出入于学校与社会之间,做过法院书记员、出版社编辑、报社专栏作者、社会志愿者、书店管理员、学术研究机构研究员、纳税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者及诉讼维权当事人。<p style="text-indent:2em;">责编过[[ 《清华法学》]] [[ 《清华法律评论》]] ,策划过三味书屋讲座。</p><p style="text-indent:2em;">现兼任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华东政法大学公民社会与法治发展比较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及[[ 《纽约时报》]] 中文网专栏作者。<p style="text-indent:2em;">自2006年起,在著名法学家张伟仁先生指导之下,从事先秦政法理论的研读与著述工作。</p>
==讲授课程==
<p style="text-indent:2em;"> 法理学(法医系)  </p><p style="text-indent:2em;"> 法学理论前沿研究(法理学)</p>
==科研方向==
<p style="text-indent:2em;">主攻法理学、法哲学与政治哲学,兼习土地与环境法律问题,研习公法与社会理论,旁及经史;</p><p style="text-indent:2em;"倡导与秉持实证研究与法律历史主义,主张学术需接地气,反对空谈;</p><p style="text-indent:2em;">涉猎中国古典文献,服膺明季三儒之论,践履知行合一,致力于转型时代制宪及国家哲学研究,但不囿于形而上学的玄思,而是将目光关注于现实,注重对制度运行的动态研究。</p><p style="text-indent:2em;">虽然接受了十余年自本科至博士阶段的法学学术训练,但未与社会绝缘。对社会民生大千世界深有体悟,知立法意蕴所在,故能行深六法,照见六法皆空。</p>
==学术成果==
[[ <p style="text-indent:2em;"> 《中主抑或圣人:以人格与位格为中心维度的韩非君主理论之研究》]] ,载[[ 《环球法律评论 》]]2013 》2013 年第4期 [[ </p><p style="text-indent:2em;"> 《谁制造了革命]] 》,载香港中文大学[[ 《二十一世纪 》]]2013 》2013 年第3期 [[ </p><p style="text-indent:2em;"> 《民初私拟宪法草案初步研究:以总统解散权之争为核心的展开》]] ,载[[ 《清华法治论衡》]] 第17辑,2013年3月 [[ </p><p style="text-indent:2em;"> 《悼中国法制史学一代宗师瞿同祖先生》]] ,载[[ 《环球法律评论》]] ,2008年第6期 [[ </p><p style="text-indent:2em;"> 《土地确权问题的国家德性审视:基于〈宪法〉第10条的法理分析与身份权利的建构》]] ,台湾陆委会、台湾东吴大学报告,2011年11月 [[ </p><p style="text-indent:2em;"> 《荀子见秦昭王--一次被遗忘的法政对话》]] ,载[[ 《清华法学》]] 第11辑 [[ </p><p style="text-indent:2em;"> 《民国时期清华大学法政教员著述目录汇编初稿》]] [[ 《载清华法学》]] 第10辑 [[ </p><p style="text-indent:2em;"> 《科学中的法律与法律中的科学》]](译文),[[ 《哈佛法律评论》]] ,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 </p><p style="text-indent:2em;"> 《国家或建国哲学的三维度:邦国、自由与人权》]] ,载[[ 《历史法学》]] 第五卷 [[ </p><p style="text-indent:2em;"> 《国家理性与政治哲学:国家建构中政制合法性的证成与规制》]] ,载[[ 《历史法学》]] 第四卷 [[ </p><p style="text-indent:2em;"> 《作为民族国家的中国问题》]] ,载[[ 《历史法学》]] 第三卷 [[ </p><p style="text-indent:2em;"> 《权威与规范之间》]] ,载[[ 《历史法学》]] 第一卷 [[ </p><p style="text-indent:2em;"> 《见微知著与求名责实之间--论清代地方政府》]] ,载[[ 《清华法治论衡 》]]2007 》2007 年2期 [[ </p><p style="text-indent:2em;"> 《自媒体需要良善的法律治理》]] [[ 《迁徙自由应成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 《信息公开何时能落地》]] [[ 《税收立法考验国家德性》]] [[ 《中国城镇化的核心问题是农村地权》]] 等,刊[[ 《纽约时报》]] 中文网专栏 。</p>
==学术奖励==
<p style="text-indent:2em;">[[ 清华大学[[ ]] 章然-刘毓芬]] 伉俪中国法文化研究奖学金2012.4  </p><p style="text-indent:2em;"> 清华大学法学院岳成奖学金2011.12  </p><p style="text-indent:2em;"> 清华大学光华二等奖学金2011.11  </p><p style="text-indent:2em;"> 清华法学一等奖学金2010.11  </p><p style="text-indent:2em;"> 阿特拉斯基金会、卡托研究所二等奖学金2009.8  </p><p style="text-indent:2em;"> 清华大学法学院洪范广住二等励学金2008.4  </p><p style="text-indent:2em;">[[ 清华大学 ]] 岳成一等奖学金2007.6  </p><p style="text-indent:2em;"> 清华法学一等奖学金2006.6[1]</p>
==主要事迹==
[[File:CJA16c02C001 s.jpg|缩略图|right |[http://www.changjiangtimes.com/upload_files/szb/20101202/images/CJA16c02C001_s.jpg 原图链接][http://www.changjiangtimes.com/2010/12/303238.html 来自长江商报官方网站]]]
<big>'''老家遭拆'''</big>
<p style="text-indent:2em;">2010年11月31日,王进文介绍,自己老家在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西关街道北三里村,2010年3月底,村里开始进行城中村改造拆迁。" 拆迁时,村民并没看见相关的立项、批文、资质证明等手续。" 王进文说,4月份,他给潍坊市政府、潍城区政府、国土、规划、建设等16个部门发出拆迁信息公开申请。王进文说,他后来收到了潍坊市发改委的书面答复,答复显示: 潍坊市发改委尚未对潍城区北三里村" 城中村" 改造项目进行核准。</p><p style="text-indent:2em;">答复时间是5月18日。</p><p style="text-indent:2em;">" 这边还未核准,那边已经开始拆了。" 王进文说,他家人并未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区相关领导也向他承诺," 你的房子想拆就拆,不想拆就不拆。"</p><p style="text-indent:2em;">王进文说,2010年11月17日凌晨2点多,他家的房子被推土机推倒,并被立即清场,家具衣物粮食全无,他从初中到大学的书籍散落一地。</p><p style="text-indent:2em;">'''特快寄信''' </p><p style="text-indent:2em;">'''自述缘由''' </p><p style="text-indent:2em;">2010年11月31日,王进文博士证实,该信确实是他所写,事因家乡房屋在未签拆迁协议的情况下,于凌晨被拆。他曾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欲用138万私了,但他没同意。在前一天晚上,潍坊市潍城区区委副书记[[ 王兆辉]] 称,王进文发表公开信之后,他已经来北京与其当面沟通,目前双方正在沟通,争取妥善处理此事。</p><p style="text-indent:2em;">'''信件详解'''<p style="text-indent:2em;">王进文说,2010年11月17日,他写好[[ 《法学博士清华大学王进文致工学博士潍坊市长许立全先生有关拆迁问题的公开信》]] ,并以特快专递和挂号信的方式,转给潍坊市长[[ 许立全]] 。</p><p style="text-indent:2em;">公开信共8199字,分31条。其中讲述了王家房屋凌晨被拆的事件,也向许立全市长提出了很多问题。信中还表示:" :“ 我欢迎发展,欢迎城市化,欢迎拆迁。这个'我',也可以置换成'我们'。前提是,确保更好地发展,确保更合理地城市化,确保更公平地拆迁。"" ”“ 推土机推不出政治,推不出和谐社会,也推不出真正的城市化。"</p><p style="text-indent:2em;">此信在网络上广为流传,有网友认为,此文" 文风犀利,直指目前普遍存在的野蛮拆迁的现状" 。也有网友赞赏" 敢于和市长对话,言辞不卑不亢,有理有据" 。</p><p style="text-indent:2em;"><big>'''维权之路'''</big></p>
[[File:F04da2330a3f1100a5fa04.jpg|缩略图|right |[http://i.cqnews.net/pl/attachement/jpg/site82/20120424/f04da2330a3f1100a5fa04.jpg 原图链接][http://say.cqnews.net/html/2012-04/24/content_15042863.htm 来自华龙网]]]
'''领导调查'''
<p style="text-indent:2em;">2010年11月31日,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区委副书记[[ 王兆辉]] 在电话中证实,王进文家的房子确实在2010年11月17日凌晨被拆。</p><p style="text-indent:2em;">[[ 王兆辉]] 说,经调查,王进文所在村共有527户,其中拆迁了524户,有526户已经签了拆迁协议,只有王进文家没签。</p><p style="text-indent:2em;">[[ 王兆辉]] 说,该村党支部书记和王进文家有亲戚关系,据村支书反映,他已经和王进文的母亲沟通过,王母口头同意,才在夜里拆了他家的房子。因为村委会是自治组织,当时没向上级组织汇报,事后,区委领导批评了该村支书。</p><p style="text-indent:2em;">2010年11月31日,王进文称,其母从来未口头同意过。[[ 王兆辉]] 说,王进文发出公开信后,引起潍坊市领导的重视,市领导要求区委区政府依法依规,妥善处置此事。2010年11月24日,他来到[[清华大学]],找到了学校法学院和王进文本人,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解释,同时表示,争取尽快妥善地处理此事。如果双方未达成一致,希望王进文通过司法途径维权。</p><p style="text-indent:2em;">'''裁决撤销'''</p><p style="text-indent:2em;">两年之后,清华大学法学博士王进文的法律维权之路终于看到一线曙光。2012年3月,山东省认定他家所在区域征地合法决定的裁决被国务院撤销,王进文收到了盖着国务院大印的行政复议裁决书。</p><p style="text-indent:2em;">国务院的裁定列明了撤销山东省行政复议决定的理由:原级行政复议机关对申请人不服鲁政土字【2010】522号批复申请行政复议一案" 主要事实的审查存在遗漏" 。</p><p style="text-indent:2em;">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复议司的工作人员没有回答山东遗漏了哪些主要事实,只是表示,裁定做出后,已按照程序要求山东省行政复议机关重新审理此案。</p><p style="text-indent:2em;">'''引发热议''' '''清华博士 </p><p style="text-indent:2em;">'''清华博士 一发信,官员为何就有反应?''' </p><p style="text-indent:2em;">2010年,一封[[ 《法学博士清华大学王进文致工学博士潍坊市长许立全先生有关拆迁问题的公开信》]] 在网络流传。 2010年11月31日王进文博士证实,该信确实是他所写,事因家乡房屋在未签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被强拆。潍坊市潍城区区委副书记[[ 王兆辉]] 称,王进文发表公开信之后,他已经来北京与其当面沟通,争取妥善处理此事。(12月1日[[ 《新京报》]]) 清华博士一发信,官员就进京沟通,迅速的反应要让许多其他被拆迁户感到羡慕了:到底是清华,到底是博士,到底是法学博士,还是很有能量的,一给市长发信,官方就有反应了。都说读书无用,可博士还是能顶事的。</p><p style="text-indent:2em;">这其实不过是一种误读。官方的反应,其实也许并非因为清华博士给市长写了信,市长收到信后有了回应。博士的信不在于写给市长,而在于信是公开信。是公开的力量向官方施加了压力,使其无法回避。怕的不是清华法学博士,而是公开信所产生的围观压力。如果潍坊官员忌惮清华和博士的话,一开始就不敢未签协议就强拆了。</p><p style="text-indent:2em;">王博士也是深谙此道,所以他没有傻乎乎地私下给潍坊市长写信,而是写了一封给市长的公开信。他写这封信,大概并不指望市长真能看到这封信并处理问题,而是写给舆论和公众的。寄望借助名校和博士这个有新闻价值的身份,提起舆论对强拆问题的关注,借公众的围观力量与强拆方形成势均力敌的博弈。你可以不屑于一个清华博士,甚至可以置法律于不顾,但无法不屑于舆论如潮的关注力量。你可以不看,但舆论会逼着你必须有所回应,这就是公开信的效应。这样的公开信效应,无疑是对法律的反讽。</p><p style="text-indent:2em;">一个清华的法学博士,肯定怀着对法律无比的尊崇,当自家面临拆迁时,他也一定穷尽了所有法律途径,使用法律这个他最熟悉、也最该依赖的武器去捍卫自己的权利。可是,正如他所说:学了10年的法律,10年寒窗,我一直用法律途径来试图解决我所面临的问题。而且我也充当了我们村村民的法律顾问。如果说,我在掌握了所有的证据,并采取了合理的法律手段的前提下,仍然没能维护合法权益,那么中国的法制和法律您认为是成功的吗?---学了10年法,一直用法解决问题,仍无法避免被强拆的命运。轰隆隆的推土机下,没有人理会他所讲的法,没有人将他的清华博士当回事。</p><p style="text-indent:2em;">可他一写公开信,没几天,就有人主动找上门来解决问题了。他们显然是害怕媒体的围观会使丑闻越爆越大,担心媒体的关注会牵出更多的问题,于是开始沟通。</p><p style="text-indent:2em;">借助这封很有新闻价值的公开信,在媒体的关注和网民的围观下,清华博士家乡房屋被强拆的问题可能会得到较妥善的解决。可是,其他被强拆者呢?那些没有清华博士的身份、不会写公开信的人,那些除了自己的身体外一无所有的人,那些缺乏足以引起媒体关注的新闻价值资源的弱者,当面临强拆时,他们除了以自己的血肉之躯将自己置于险境之中去吸引媒体关注外,还能怎么办?</p><p style="text-indent:2em;">王博士说得好:我" 绑架" 了清华," 绑架" 了博士," 绑架" 了法律。可谁" 绑架" 了那些面临野蛮拆迁的人?用公共利益、经济发展和" 拆出新中国" 的名义绑架平民,那是最无耻的绑架。王博士还是幸运的,还有" 清华" " 博士" 的符号资源可" 绑架" ,可多数平民并没有这么幸运,他们被侵犯时,没有任何新闻价值可资利用。(曹林)原题:博士的信不在于写给市长,而在于公开。</p><p style="text-indent:2em;">'''多少拆迁户家有清华法学博士?'''</p><p style="text-indent:2em;">值得庆幸的是,王进文没有被潍坊政府以"国家利益"之名跨省追捕。公开信发表后,潍坊官员还亲自赴京沟通,这表明:王进文家乡房屋被强拆一事,有了一丝解决的希望。问题在于,有多少拆迁户家有清华法学博士呢?</p>'''清华博士生致市长公开信的两重悲哀'''<p style="text-indent:2em;">'''清华博士生致市长公开信的两重悲哀'''</p><p style="text-indent:2em;">清华大学博士生致市长的公开信,首先让人读出两重悲哀。一是,即便你是名校博士生,跻身于高知阶层,你也是弱势群体,高学历阻挡不了推土机,你家的房子依然可能遭遇突然强拆," 房子被推土机推倒,并被立即清场,家具衣物粮食全无。" 二是,即便你是法学博士生,学法懂法执法,你也得剑走偏锋,放弃正常的法律途径,采取求助市长这种" 人治" 色彩极浓的" 维权" 方式。</p><p style="text-indent:2em;">区委书记与法学博士,怎么沟通</p><p style="text-indent:2em;">发出一封公开信,区委副书记进京--这一事态的发展,比起跨省追捕,比起告其" 诽谤罪" ,比起" 拆迁养活知识分子" 的江西万载县县委书记,要好的多。</p>
==参考文献==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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