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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赫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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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蔣 蒋 赫德'''({{bd|1615年||1670年|catIdx=}}),初名''' 蔣 蒋 元恆''',字'''九 貞贞'''<ref> 國 国 立故 宮 宫 博物院 圖書 图书 文 獻處 献处 清 國 国 史 館傳 馆传 稿 ,701005778 號号</ref>、諡'''文端'''<ref> 漢 汉 籍 電 电 子文 獻資 献资 料 庫库-清史稿.列 傳传</ref>,[[京 師师]][[ 順 顺 天府]][[遵化 縣县]]人,清朝初年政治人物 。 [[崇德]]元年(1636年),授[[秘书院]]副理事官,予四户。顺治二年(1645年),擢[[国史馆学士]]。[[顺治]]十一年(1654年),擢国史院大学士,加[[太子太保]]。顺治十五年(1658年),改[[文华殿大学士]],兼[[礼部尚书]]。顺治十六年(1659年),加少保。[[康熙]]元年(1662年),起为弘文院大学士。康熙二年(1663年),调入国史院。康熙九年(1670年),卒,谥文端 。
==生平==
早年 為 为 明 諸 诸 生。 後 后 金[[天 聰聪]]三年(明崇 禎 祯 二年,1629年)十一月,[[皇太 極极]]攻克[[遵化]], 蔣 蒋 赫德 選 选 入[[盛京]]文 館 馆 。崇德元年,授秘 書 书 院副[[理事官]]。 隸漢軍鑲 隶汉军镶 白旗<ref>《遵化通志》</ref>。次年,任 內 内 翰林 國 国 史院 學 学 士<ref>清 實錄 实录 :世祖章皇帝 實錄 实录 ,82卷</ref>。[[ 順 顺 治]]二年,任[[明史]]副 總 总 裁官<ref name=" 國 国 立故 宮 宫 博物院 圖書 图书 文 獻處 献处 清 國 国 史 館傳 馆传 稿 ,701005675 號号"> 國 国 立故 宮 宫 博物院 圖書 图书 文 獻處 献处 清 國 国 史 館傳 馆传 稿 ,701005675 號号</ref>。次年,教 習习[[庶吉士]]。 順 顺 治四年,任殿 試讀 试读 卷官<ref>清 實錄 实录 :世祖章皇帝 實錄 实录 ,31卷</ref>。 順 顺 治六年,任纂修太宗 實錄 实录 副 總 总 裁官、[[教 習 习 庶吉士]]<ref name=" 國 国 立故 宮 宫 博物院 圖書 图书 文 獻處 献处 清 國 国 史 館傳 馆传 稿 ,701005675 號号"/>。 順 顺 治十一年,任 國 国 史院大 學 学 士<ref name=" 國 国 立故 宮 宫 博物院 圖書 图书 文 獻處 献处 清 國 国 史 館傳 馆传 稿 ,701005675 號号"/>。 順 顺 治十二年,加[[太子太保]]<ref>清 實錄 实录 :世祖章皇帝 實錄 实录 ,89卷</ref>。 順 顺 治十四年,任 聖訓總 圣训总 裁官<ref>清 實錄 实录 :世祖章皇帝 實錄 实录 ,106卷</ref>。 順 顺 治十五年,任[[文 華 华 殿大 學 学 士]]、兼[[ 禮 礼 部尚 書书]]<ref>清 實錄 实录 :世祖章皇帝 實錄 实录 ,120卷</ref>。 順 顺 治十五年,任殿 試讀 试读 卷官<ref>清 實錄 实录 :世祖章皇帝 實錄 实录 ,121卷</ref>。 順 顺 治十六年,加少保<ref>清 實錄 实录 :世祖章皇帝 實錄 实录 ,124卷</ref>、往封朝 鮮國 鲜国 王世子[[李棩]] 為 为 朝 鮮國 鲜国 王<ref> 滿 满 名臣 傳 传 ,4 冊27 册27 卷 ,233</ref>。 順 顺 治十八年,任 內 内 弘文院大 學 学 士<ref name="清 實錄 实录 : 聖 圣 祖仁皇帝 實錄 实录 ,8卷">清 實錄 实录 : 聖 圣 祖仁皇帝 實錄 实录 ,8卷</ref>。康熙元年,起任[[弘文院大 學 学 士]];次年 調 调 任 內國 内国 史院大 學 学 士<ref name="清 實錄 实录 : 聖 圣 祖仁皇帝 實錄 实录 ,8卷"/><ref>[[民国]]·[[ 趙爾 赵尔 巽]]等,《[[清史稿]]》(列 傳25 传25 ):“ 蔣 蒋 赫德,初名元恆,遵化人。天 聰 聪 三年,太宗伐明,克遵化, 選 选 儒生俊秀者入文 館 馆 ,元恆 與 与 焉, 賜 赐 名赫德。崇德元年,授秘 書 书 院副理事官,予四 戶 户 。 漢軍 汉军 旗制定, 隸鑲 隶镶 白旗。 順 顺 治二年,擢 國 国 史 館學 馆学 士。九年,朝 鮮國 鲜国 王[[李淏]]奏 國內 国内 外奸徒 謀 谋 不 軌 轨 ,已伏其辜,命 與 与 侍郎伊勒都齎敕往慰 問 问 。十一年,擢 國 国 史院大 學 学 士。十二年, 詔諸 诏诸 大臣 陳時務 陈时务 ,疏言:「察吏乃可安民,除害乃可 興 兴 利。今百姓大害,莫甚 於貪 于贪 官蠹吏。 懲 惩 治之法,惟恃督 撫糾 抚纠 劾,以其 確 确 知 屬 属 吏之 賢 贤 不肖也。近每 見 见 各督 撫彈 抚弹 章,指事列款, 贓跡 赃迹 累累;及奉旨勘 讞 谳 , 計贓 计赃 科罪,不及十之二三。不曰『事 屬 属 子 虛 虚 』, 則 则 曰『衙役作弊』。即坐衙役者,又多引 雜 杂 犯律例, 聽 听 其 贖 赎 免,何所 懲憚 惩惮 而不肆行其志乎?其始官胥朋比,虐取瓜分;事 敗 败 ,官嫁名 於 于 吏以 覬 觊 燃灰,吏假 貲於 赀于 官以成展 脫 脱 。究之官吏 優 优 游, 兩獲無 两获无 恙, 糾 纠 劾 雖 虽 行,竟成故事。 請嚴飭 请严饬 各督 撫 抚 , 糾 纠 劾勘 讞 谳 覆奏 時 时 ,必全述原 參 参 疏 語 语 ,某款不 實 实 ,或 開報虛構 开报虚构 ,或承 問 问 故 縱 纵 , 窮 穷 源 質訊 质讯 ,是非不容 並 并 立; 實 实 係衙役 詐騙 诈骗 ,按律坐以 應 应 得之罪,不 許 许 折 贖 赎 , 則貪 则贪 蠹清而民 蘇 苏 矣。」得旨,下所司 嚴飭 严饬 行。旋加太子太保。 十五年,改文 華 华 殿大 學 学 士,兼 禮 礼 部尚 書 书 。十六年,加少保。命齎 冊 册 封朝 鮮國 鲜国 王李棩,侍 讀碩 读硕 博 輝 辉 副之。 蔣 蒋 赫德 屢 屡 充殿 試讀 试读 卷官、教 習 习 庶吉士。修 輯 辑 明史、太宗 實錄 实录 ,充副 總 总 裁;太祖、太宗 聖訓 圣训 充 總 总 裁。 譯 译 三 國 国 志成, 賜 赐 鞍 馬 马 。十七年,引疾乞休。康熙元年,起 為 为 弘文院大 學 学 士。二年, 調國 调国 史院。九年,卒,諡文端。 蔣 蒋 赫德 初 為 为 明 諸 诸 生, 嘗應鄉試 尝应乡试 ,夜 聞 闻 明 遠樓 远楼 鼓 聲 声 ,曰:「此 頹敗 颓败 之 氣 气 , 國 国 安能久?」不 終試 终试 而去。遍游九 邊 边 ,曰:「王 氣 气 在 遼 辽 、 瀋 渖 , 將 将 有 聖 圣 人出,吾蓄才以待可也。」旋 為 为 太宗 賞 赏 拔,卒致通 顯 显 。”</ref>。
==参考文献==
{{reflist}}
{{DEFAULTSORT:Jiang 蔣蒋}}[[Category:清朝大 學 学 士]]
[[Category:清朝三孤]]
[[Category:清朝太子三 師师]]
[[Category:諡文端]]
[[Category: 蔣 蒋 姓]][[Category: 漢軍鑲 汉军镶 白旗人]]
[[Category:遵化人]]
[[Category:明朝 禮 礼 部尚 書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