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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丹
,→被捕入獄
1993年2月获释后继续在大陆从事政治反对派运动,筹集“互助捐款”资助[[政治犯]]家属,发起公民上书运动,并担任总部设于[[纽约]]的“[[中國人權 (組織)|中国人权]]”组织的理事。
1995年5月21日,再次被捕,并于1996年10月30日以“阴谋颠覆政府罪”被中国政府判刑11年<ref>{{cite news|title=王丹被中共判刑十一年|url=http://vod.ncl.edu.tw/voddata/ttvnews/19961026_1105/cca-1-20001-nw-ttvdy-19961030_06-b.asf|work=國家圖書館|date=1996-10-30|accessdate=2009-12-21}}{{dead link|date=2018年3月 |bot=InternetArchiveBot |fix-attempted=yes }}</ref> ,先后关押于[[北京市半步桥看守所]]和[[辽宁省锦州监狱]]。
入狱后,从1997年9月起,王丹家属数度写信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称王丹身体情况欠佳,除患有[[咽喉炎]]、[[胃病]]外,还长期头痛,亟待检查,希望能[[保外就医]]。1998年,王丹称脑部被診斷疑患有肿瘤<ref>[http://www.hrichina.org/cn/content/3155 王丹脑部疑患肿瘤促允许检查].Human Rights in China 中国人权 HRIC.1998-02-23</ref>,其父母致函时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希望有关部门允许检查,及允许保外就医以挽救王丹生命,經過[[中国人权 (组织)|中國人權]]等組織致函美国总统克林顿,中国政府在1998年美国总统[[比尔·克林顿|克林顿]]访华前夕,以“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为名,允许王丹保外就医,于4月19日将他递解前往美国[[底特律]]。在底特律一下飞机,王丹即到亨利福特医院接受身体检查,结果却发现有三项疾病,即[[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胃痛以及牙齿的毛病需要治疗,而长期头痛则称是由于视力持续下降所引起。<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