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1,432
次編輯
變更
中国医药指南
,無編輯摘要
6、计量单位:按中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标点[[符号]]、数字用法等均按中国国家标准执行。计量单位的书写必须规范,不应使用已废止的单位。
7、标题符号:正文中标准层次的编号按GB/1.1-1993和GB7713-87的规定,采用[[阿拉伯数字]] <ref>[https://www.sohu.com/a/156518149_273849 “阿拉伯数字”的起源],搜狐,2017-07-12</ref> 分别编号,一般不超过4级。第一级标题1;第二级标题1.1;第三级标题1.1.1;第四级标题1.1.1.1。全部左顶格写,正文内序号用①、②等。
8、讨论:重点阐述该文新的发现及得出的[[结果]]与观点,在结果中不要重复已叙述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