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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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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珣'''(1447~1514),浙江 [[ 余姚 ]] 人。明朝榜眼,官至南京吏部右侍郎,卒后赠太子少卿。黄珣历事三朝,有清谨之名,嘉靖皇帝诏准,追谥文僖。
==人物生平==
黄珣(1447~1514)字廷玺,号梅川。浙江余姚人。黄珣的母亲怀孕十四个月才把他生下来。黄珣自幼聪慧,读书过目成诵。成化七年(1471)考中浙江乡试第一名,解元。明成化十七年(1481)王华榜进士第二人。 授翰林院编修。参与纂修《宪宗实录》,充经筵讲官,书成,升侍讲,赐宴及金币。又进左春坊谕德,负责国子监司业事,再升为南京国子监祭酒。
母亲去世,他回乡守孝。孝宗感念他是经筵旧臣,特遣官为其母营葬并谕祭。守孝期满,仍补国子监祭酒。弘治十八年(1505),升南京吏部右侍郎。正德二年,进本部尚书。因忤大宦官刘瑾被传旨勒令致仕。正德九年(1514)八月卒,享年67岁。赐祭葬,赠太子少卿。嘉靖初年,礼部提出,黄珣历事三朝,有清谨之名,宜赐谥。皇帝诏准,追谥文僖。[1]
黄珣简易笃实,在担任经筵讲官时,凡进讲必反复开陈,以感悟圣主。在任南、北国子监祭酒时,对太学生们恩义有加。每有学子有病或去世,他总想办法为他们用药或为之殡敛。他还利用结余资金,修缮校舍公廨。
正德初年,刘瑾把持朝政,与其党羽马永成、高凤、罗祥、魏彬、邱聚、谷大用、张永在当时号称"八虎",每日向武宗进献鹰犬,舞角觗之戏。又于西华门外筑豹房,"工役繁兴,民力罢弊"。黄珣与 [[ 林瀚 ]] 上疏议政,提出十二条兴利除弊的建议:有"隆大孝以先天下,集群议以决大政,改州治以奉陵寝,崇俭德以足国用,省虚费以赡军民,增贡举以进人才,修武备以御寇盗,省匠役以苏民困,节工役以省财用,清吏役以革宿弊,定马政以防欺蔽,大优容以广言路。"疏入,得罪刘瑾,遂将林瀚降职,勒令黄珣致仕归乡。刘瑾又因黄珣与大学士谢迁同为余姚人,恨之更甚,竟将京城凡余姚籍官员一律外转不留。
==传世著作==
==诗词选录==
羡君家世旧弓裘,弥事诗书泮水游。
自是亨达腾骥足,遐方未许久淹留。
羡我同年老状头,贤郎名位颇相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