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39
次編輯
變更
住宅建筑
,無編輯摘要
[[File:住宅建筑.jpg|缩略图|右|[https://img7.ddove.com/upload/20181010/162113834652.jpg 原图链接][https://www.ddove.com/htmldatanew/20181010/45b92bf708d833a6.html 来自定鼎网]]]'''住宅建筑'''(residential building),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含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中的住宅部分),简称住宅。<ref>[https://www.sohu.com/a/360068311_316756 JGJ242-2011《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解读,建议设计人员收藏!]搜狐网</ref>
==建筑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告 第385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住宅建筑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68—2005,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本 [[ 规范 ]] 全部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ref>[https://www.cbi360.net/gov/a36904.html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的公告]建筑网</ref>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5年11月30日
==设计规定==
住宅设计应符合城镇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并应经济、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和空间。
住宅设计应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应合理组织方便、舒适的生活空间。
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本,除应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尚应根据需要满足老年人、 [[ 残疾人 ]] 等特殊群体的使用要求。
住宅设计应满足居住者所需的日照、天然采光、通风和隔声的要求。
住宅的结构设计应满足安全、适用和耐久的要求。
住宅设计应满足设备系统功能有效、运行安全、维修方便等基本要求,并应为相关设备预留合理的安装位置。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
由 [[ 卧室 ]] 、起居室(厅)、 [[ 厨房 ]] 和卫生间等组成的套型,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0 ㎡;
由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最小套型,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2 ㎡。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