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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核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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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中华核医学.jpeg|有框|右|<big></big>[https://www.21ks.net/yxqk/UploadFiles_3597/201107/2011072719503469.jpg 原图链接][https://www.21ks.net/yxqk/yxqk_12580.html 来自 公务员期刊网 的图片]]]
《'''人怕出名'''》杂志》创刊于1981年8月,为 [[ 中华医学会 ]] 主办,委托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编辑出版,刊名由时任卫生部部长的 [[ 钱信忠 ]] 题写。当时为16开本64页,季刊,1995年起改国际标准版式大16开本,1997年起封面内页均改为进口铜版纸,2000年起改为双月刊,2006年起图文混排。现为全铜版纸印刷,大16开本,72页,双月刊<ref>[https://www.sohu.com/a/218634711_490575 发行周期月刊和双月刊差别],搜狐,2018-01-24</ref>。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北京协和医院王世真院士为本刊的创办作出了重要贡献,并担任首届总编辑, [[ 北京协和医院 ]] 周前教授任第二、三届总编辑,上海医科大学(现为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林祥通教授任第四届总编辑,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刘秀杰教授任第五届总编辑,卫生部北京医院屈婉莹教授任第六届总编辑。现任总编辑为解放军总医院田嘉禾教授。
《中华核医学杂志》是我国 [[ 核医学 ]] 领域唯一的权威性和专科性杂志,报道核医学领域领先的科研成果和临床诊疗经验,以及有关的基础理论研究,及时反映我国核医学科研工作的重大进展,对促进我国核医学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杂志创刊至今,编辑部历届主任为瞿光耀、项景德、丁虹同志。值得一提的是,1981年, [[ 江苏省 ]] 原子医学研究所领导尤其是张满达所长为此刊的顺利出版,在人力、财力上给予了积极支持。
中华核医学杂志期刊荣誉:
《中华核医学杂志》现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为全国特种医学类,北大1992、1996、2000、2004、2008、2010版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是中国 [[ 科技 ]] 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论文核心期刊)(2008、2010版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目录期刊),它已被数种国际知名的数据库收录,并与20余种国外有影响的期刊建立定期交换关系。本刊1987年获中华医学会优秀期刊三等奖,1992年获国家科委优秀期刊三等奖,中国科协优秀期刊二等奖,中华医学会华瑞杯优秀期刊三等奖,1997年获中国科协优秀期刊二等奖,1999年获江苏省第三届优秀期刊奖,2000年获中华医学会优秀期刊银奖,2001年入选“中国期刊<ref>[https://www.sohu.com/a/166194856_267969 中国期刊杂志排行] ,搜狐,2017-08-21</ref>方阵”和“双效期刊”,2002年被评选为 [[ 华东 ]] 地区优秀期刊和首届“江苏期刊方阵”双十佳期刊。
==中华核医学杂志栏目设置==
主要栏目:呼吸系统核医学、消化系统核医学、综述、 [[ 肿瘤 ]] 核医学、心血管系统核医学、中枢神经系统核医学、骨骼肌肉系统医学、 [[ 论著 ]] 摘要。
《中华核医学》已正式更名为《中华核医学与分子影像杂志》,现刊名在 [[ 新闻出版总署 ]] 可查。
==中华核医学杂志相关期刊==
[[ 国际放射医学核医学 ]] 杂志、航空航天医学杂志、海军医学杂志、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介入放射学杂志、 [[ 国际医学放射学 ]] 杂志、放射免疫学杂志、法医学杂志、中华放射学杂志、实用放射学杂志。
==中华核医学杂志社简介==
1. 文稿应具创新性、 [[ 科学 ]] 性、导向性、实用性。来稿文字务求准确、精练、通顺、重点突出。论著类稿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包括400字左右的中、英文摘要,图、表和参考文献);讲座、综述、 [[ 会议 ]] 纪要、临床病理(例)讨论类文稿字数可视情况而定;短篇论著(论著摘要)一般不超过2000字。
2. 题名力求简明、醒目,能准确反映文章主题。 [[ 中文 ]] 题名一般在20个汉字以内为宜,最好不设副标题,一般不用标点符号,尽量不使用缩略语。英文题名不宜超过10个实词。中、英文题名含义应一致。
3. 作者署名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前由全体 [[ 作者 ]] 共同讨论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改动,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作者单位名称(写出所在科室)及邮政编码脚注于首页左下方,并最好注明通信作者的Email地址。作者应是:(1)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与解释者;(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3)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以上3条须同时具备。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也不宜列为作者。对文章中的各主要 [[ 结论 ]] ,均必须至少有1位作者负责。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附外籍作者亲笔签名同意在该刊发表的函件。集体署名的文章于题名下列署名单位,于文末列整理者姓名,并须明确该文的主要责任者,在论文首页脚注通信作者姓名、单位、邮政编码及Email地址。通信作者一般只列1位,由投稿者确定。如需注明协作组成员,则于文末参考文献前列出协作组成员的单位及姓名。
4.摘要论著需附中、英文摘要,摘要的内容应包括研究目的、方法、主要发现(包括关键性或主要的数据)和主要结论,应写成冠以“目的(Objective)”、“方法(Method)”、“结果(Results)”和“ [[ 结论]](Conclusions)”小标题的结构式摘要。用第三人称撰写,不列图、表,不引用文献,不加评论和解释。英文摘要应包括题名,其中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名、邮政编码及国名写入另纸。作者应列出前3位,3位以上加“et al”;不属同一单位时,在第一作者姓名右上角加“*”,同时在单位名称首 [[ 字母 ]] 左上角加“*”。例如:LIN Xian-yan*, WU Jian-ping, QIN Jiong, et al. *Department of Pediatrics, First Hospital, Beijing Medic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034, China。有通信作者时,在单位名称后另起一行,以“Corresponding author:”字样开头,注明通信作者的姓名和邮政编码、单位名称。中文摘要一般不超过400个 [[ 汉字 ]] ,英文摘要为250个实词左右。英文摘要一般与中文摘要内容相对应,但为了对外交流的需要,可以略详。
5.关键词论著需标引2~5个关键词。关键词尽量从 [[ 国NLM 国]]NLM 的MeSH数据库(http://www.ncbi.nlm.nih.gov/entrez/query.fcgi?db=mesh)中选取,其中文译名可参照中国医学科学院信息研究所编译的《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未被词表收录的新的专业术语(自由词)可直接作为关键词使用,建议排在最后。中医药关键词应从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编写的《中医药主题词表》中选取。有英文摘要的 [[ 文章 ]] ,应标注与中文对应的英文关键词。关键词中的缩写词应按《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还原为全称;每个英文关键词第一个单词首字母大写,各词汇之间用“;”分隔。
6. 医学名词应使用全国 [[ 科学技术 ]] 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尚未通过审定的学科名词,可选用最新版《医学主题词表(MeSH)》、《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中医药主题词表》中的主题词。对没有通用译名的名词术语于文内第一次出现时应注明原词。中西药名以最新版本《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 》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均由中国药典委员会编写)为准。确需使用商品名时应先注明其通用名称。中医名词术语按GB/T 16751.1-1997《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疾病部分、证候部分、治法部分》执行,经络针灸学名词术语按GB/T 16751.2-1997《经穴部位》和GB/T 16751.3-1997《耳穴名称与部位》执行。中药应采用正名,药典未收入者应附注拉丁文。
7. 统计学符号按GB3358-19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一律采用斜体排印。
8. 计量单位执行GB 3100~3102-1993《量和单位》中有关量、单位和 [[ 符号 ]] 的规定及其书写规则,具体执行可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3版(人民军医出版社2001年出版)。
9. 文字严格执行《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以1986年10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发布的《简化字总表》和1988年3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 [[ 现代汉语通用字表 ]] 》为准。
10. 数字执行GB/T 15835-1995《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11. 参考文献著录格式基本执行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 [[ 阿拉伯数字 ]] 标出,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排列于文后。内部刊物、未发表资料、个人 [[ 通信 ]] 等请勿作为文献引用,确需引用时,可将其在正文相应处注明。日文汉字请按日文规定书写,勿与我国汉字及简化字混淆。同一文献作者不超过3人全部著录;超过3人可以只著录前3人,后依文种加表示“,等”的文字。作者姓名一律姓氏在前,名字在后,外国人的名字采用首字母缩写形式,缩写名后不加缩写点;不同作者姓名之间用“,”隔开,不用“和”、“and”等连词。题名后标注文献类型标志对电子文献是必选著录项目,其他文献可选择标注。 [[ 文献 ]] 类型和电子文献载体标志代码参照GB 3469《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外文期刊名称用缩写,以Index Medicus中的格式为准;中文期刊用全名。每条参考文献均须著录起止页。每年连续编码的期刊可以不著录期号。
12. 国家标准或行业 [[ 规范 ]] 的其他具体要求可参照《中华医学会系列期刊编排规范》。
13. 统计学方法尽可能详细描述,(1)研究 [[ 设计 ]] :应告知研究设计的名称和主要方法。如调查设计(前瞻性、回顾性还是横断面调查研究),实验设计(自身配对设计、成组设计、交叉设计、析因设计、正交设计等),临床试验设计(属于第几期临床试验,采用了何种盲法措施等);主要应围绕4个基本原则(重复、随机、对照、均衡)概要说明,尤其要告知如何控制重要非试验因素的干扰和影响。(2)资料的表达与描述:用±s表达近似服从正态分布的定量资料,用M(QR)表达呈偏态分布的定量资料; [[ 统计 ]] 表要合理安排纵横标目,将数据的含义表达清楚;所用统计图的类型应与资料性质相匹配,数轴上刻度值的标法符合数学原则;相对数分母不宜小于20,要注意区分百分率与百分比。(3)统计学分析方法的选择:定量资料不应盲目套用t检验和单因素方差分析;定性资料不应盲目套用χ2检验。回归分析不应盲目套用直线回归分析;对具有重复实验数据检验回归分析资料,不应简单化处理;对于多因素、多指标资料,要在一元分析的基础上,尽可能运用多元统计分析方法。(4)统计结果的解释和表达:当P<0.05(或P<0.01)时,应说对比组之间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而不应说对比组之间具有显著性(或非常显著性)差异;应写明所用统计分析方法的具体 [[ 名称 ]] ,统计量的具体值。当涉及总体参数(如总体均数、总体率等)时,在给出显著性检验结果的同时,再给出95%可信区间。
14. 医学伦理问题及知情同意当论文的主体是以人为研究对象时, [[ 作者 ]] 应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的委员会(单位性的、地区性的或国家性的)所制订的伦理学标准,并提供该委员会的标准文件及受试对象或其亲属的知情同意书。
15. 基金项目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如为国家或部、省级以上 [[ 基金 ]] 或攻关项目,应在文章首页地脚以“基金项目:”作为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基金项目名称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应依次列出,其间以“;”隔开。如“基金项目: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 (30271269);‘十五’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2003AA205005)。”作为脚注的第一项,并须附基金项目证明复印件。
16. 来稿应一式两份,要求字迹清楚,英文摘要及文献应隔行打印。特殊文种、上下角标符号、需排斜体等均应注明。大小写、 [[ 拉丁文 ]] 、希腊文明确。外文字除英文外,请注明文种。 [[ 表格 ]] 应出现于相应正文段落之后。线条图与照片均另附于文后,照片背面注明题名、图号和上、下方向,图说明及图题另纸书写。X线照片及其他照片应清晰,层次分明。电子版投稿应同时寄送纸样稿件。请自留底稿,除非作者声明,一律不退还原稿(图片除外)。
17. 来稿需经作者单位主管学术机构审核,并附单位推荐信。推荐信应注明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 [[ 保密 ]] 、署名无争议等项。如涉及保密问题,需附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发表的证明。切勿一稿两投。已在非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在学术 [[ 会议 ]] 交流过的文稿,或已用其他文种发表过的文稿(需征得首次刊登期刊的同意),不属于一稿两投,但在投稿时必须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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