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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核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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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摘要论著需附中、英文摘要,摘要的内容应包括研究目的、方法、主要发现(包括关键性或主要的数据)和主要结论,应写成冠以“目的(Objective)”、“方法(Method)”、“结果(Results)”和“[[结论]](Conclusions)”小标题的结构式摘要。用第三人称撰写,不列图、表,不引用文献,不加评论和解释。英文摘要应包括题名,其中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名、邮政编码及国名写入另纸。作者应列出前3位,3位以上加“et al”;不属同一单位时,在第一作者姓名右上角加“*”,同时在单位名称首[[字母]]左上角加“*”。例如:LIN Xian-yan*, WU Jian-ping, QIN Jiong, et al. *Department of Pediatrics, First Hospital, Beijing Medic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034, China。有通信作者时,在单位名称后另起一行,以“Corresponding author:”字样开头,注明通信作者的姓名和邮政编码、单位名称。中文摘要一般不超过400个[[汉字]],英文摘要为250个实词左右。英文摘要一般与中文摘要内容相对应,但为了对外交流的需要,可以略详。
5.关键词论著需标引2~5个关键词。关键词尽量从[[美国]]NLM的MeSH数据库 (http://www.ncbi.nlm.nih.gov/entrez/query.fcgi?db=mesh) 中选取,其中文译名可参照中国医学科学院信息研究所编译的《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未被词表收录的新的专业术语(自由词)可直接作为关键词使用,建议排在最后。中医药关键词应从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编写的《中医药主题词表》中选取。有英文摘要的[[文章]],应标注与中文对应的英文关键词。关键词中的缩写词应按《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还原为全称;每个英文关键词第一个单词首字母大写,各词汇之间用“;”分隔。
6. 医学名词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尚未通过审定的学科名词,可选用最新版《医学主题词表(MeSH)》、《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中医药主题词表》中的主题词。对没有通用译名的名词术语于文内第一次出现时应注明原词。中西药名以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均由中国药典委员会编写)为准。确需使用商品名时应先注明其通用名称。中医名词术语按GB/T 16751.1-1997《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疾病部分、证候部分、治法部分》执行,经络针灸学名词术语按GB/T 16751.2-1997《经穴部位》和GB/T 16751.3-1997《耳穴名称与部位》执行。中药应采用正名,药典未收入者应附注拉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