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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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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城市'''是由[[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局)评选命名的国家级卫生优秀城市,是全国重要的城市品牌之一。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和《全国爱卫会关于做好下放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全国爱卫办组织专家对2019年进入复审程序的国家卫生城市(区)进行了评审,对各地上报的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复审结果进行了抽查。重新确认北京市东城区等50个城市(区)为国家卫生城市(区),重新确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等971个乡镇(县城)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ref>[https://www.med66.com/new/47a212aa2011/2011412zhangf103915.shtml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医学教育网</ref>
==评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