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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甫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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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皇甫濂
| 原名 =
| 圖片名稱= 皇甫濂.jpg|缩略图|居中
| 圖片大小 =
| 圖片說明 = [https://image.gushimi.org/file/9bbe129b28552684c903eeca614c557e.jpg 原圖鏈接] [https://www.gushimi.org/gushi/60931.html 來自古诗文网]
| 最高職務 = 興化府同知
| 國家 = 大明
==生平==
其父[[皇甫錄]]为[[弘治]]九年(1496年)丙辰科[[進士]],官至[[重慶府]][[知府]]。[[嘉靖]]七年(1528年)中戊子科[[應天府]][[鄉試]][[舉人]]<ref>[[清]]·[[張廷玉]]等,《[[明史]]》(卷287):“皇甫涍,字子安,長洲人。父錄,弘治九年進士。任重慶知府。生四子,沖、涍、汸、濂。沖、汸同登嘉靖七年鄉薦。”</ref>。[[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登甲辰科[[進士]]<ref>[[清]]·永瑢、[[紀昀]]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061):“濂字子約,一字道隆,長洲人,嘉靖甲辰進士。”</ref>。原為[[工部]][[主事]],因[[丁母憂]]而辭官。服喪期滿,起任原官,管理惜薪廠。有位商人虛報從中牟利被皇甫濂治罪。那位商人的女兒是[[工部尚書]][[文明 (明朝)|文明]]的[[妾]],皇甫濂因此被尚書斥責,皇甫濂對他說:「您掌管國政,卻放縱奸人違法,難道還要奪走官員執法的職責嗎?」尚書聽後肅敬的向皇甫濂賠罪。受考核後,皇甫濂被貶爲[[河南]][[布政使司]][[理問]],後來任[[興化府]][[同知]]<ref>[[清]]·[[張廷玉]]等,《[[明史]]》(卷287):“濂,字子約,初授工部主事,母喪除,起故官,典惜薪廠。賈人偽增數罔利,濂按其罪。賈人女為尚書文明妾,明召濂切責之。濂抗言曰:「公掌邦政,縱奸人干紀,又欲奪郎官法守邪?」明為斂容謝。大計,謫河南布政司理問,終興化同知。”</ref>。[[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皇甫濂患[[痢疾]],在任內去世<ref>[[明]]·[[皇甫汸]],《皇甫司勲集》(卷057):“嘉靖甲子秋忽患痢不治而卒九月卄九也,生正徳戊辰十月初八日”</ref>。皇甫濂與兄弟[[皇甫沖]]、[[皇甫涍]]、[[皇甫汸]]並稱“皇甫四傑”<ref>[[清]]·[[張廷玉]]等,《[[明史]]》(卷287):“明年,汸第進士。又三年,涍第進士。又十三年,濂亦第進士。而沖尚為舉子。兄弟並好學工詩,稱「皇甫四傑」。”</ref>,後與同里人[[張鳳翼]]、張燕翼、張獻翼並負才名,吳人稱「前有四皇,後有三張」<ref>[[清]]·[[張廷玉]]等,《[[明史]]》(卷287):“濂兄弟與黃魯曾、省曾為中表兄弟,文藻亦相似。其後,裡人張鳳翼、燕翼、獻翼並負才名。吳人語曰:「前有四皇,後有三張。」。”</ref>。著有《水部集》二十卷<ref>[[清]]·[[張廷玉]]等,《[[明史]]》(卷99):“皇甫濂《水部集》二十卷。”</ref>、《逸民傳》二卷、《老子道德經輯解》、《皇甫理山集》等<ref>[http://www.jssdfz.com/book/jsrwz_rwz1/HTM/Noname0352.htm 皇甫冲 皇甫涍 皇甫汸 皇甫濂]</ref>
==诗词==
《咏梅花·坐惜江南树》
坐惜江南树,春当塞北花。
丛中澹芳色,歌里逗年华。
竞月宜香泛,娇风恰影斜。
佳人正堪忆,持此代疏麻。
《宿昌平·向夕投山界》
向夕投山界,城临万壑秋。
丽谯岚气匝,残戍野烟收。
霜薄低寒雁,风长韵素楸。
迢迢星斗夜,应共古今愁。
==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