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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国农奴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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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俄国农奴制改革.jpg|缩略图|居中|[ http://i.qulishi.com/uploads/news/201611/1480065112695446.jpg 原图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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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国农奴制改革'''(реформы в российском крепостное право)又称俄国1861年改革,是 [[ 俄罗斯 ]] 帝国 [[ 沙皇亚历山大二世 ]] 推行的社会改革。十九世纪中叶,俄国还顽固保存着野蛮落后的农奴制。农民的人格和自尊心被无情的摧残,他们整天无偿地为地主劳动,甚至被作为物品抵押债务。大量劳动力被束缚在庄园里,资本主义工业发展的必需劳动力由此缺乏来源。俄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也因此大大落后于西欧国家。
俄国农奴制改革废除了农奴制,农奴成为“自由人”,为 [[ 资本主义 ]] 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自由劳动力。巨额的份地 [[ 赎金 ]] 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又积累了大量资金。俄国从此走上了资本主义发展的道路。1861年改革是俄国历史上的一个重大转折点。 同时,1861年改革也保留大量封 建残余,对俄国社会后来的发展产生了消极影响, [[ 民主革命 ]] 依然是俄国社会发展所面临的历史任务。<ref>[ https://www.docin.com/p-2149760469.html    俄国农奴制改革 ], , --豆丁网</ref>
''' 资本主义的发展'''
在土壤肥沃、 [[ 工业 ]] 不甚发达的黑土各省和白俄罗斯, [[ 地主 ]] 主要是靠缩减 [[ 农民 ]] 份地,扩大耕地面积,增加经济收入。在这里,十九世纪上半叶,地主的土地扩大了2~3倍,而农民的份地平均缩减了1/3和2/3,由每人7俄亩减至3.2俄亩。随着地主耕地面积的扩大,劳役租加强了,劳役日也由每星期3天增加到4天、5天,甚至6天。
'''[[ 克里米亚战争 ]] 的失败'''
克里米亚战争的失败使俄国内外交困,民怨沸腾,进一步加深了封建农奴制的危机,阶级矛盾进一步激化,从而加速了农奴制的废除。正如马克思指出的:“欧洲一些合法政府只是在革命的压力下或由于战争的关系才能废止 [[ 农奴制 ]] 。”但1861年改革的基本原因,是已把俄国拖到资本主义道路上的经济发展的力量。农奴制改革的准备在俄国,废除农奴制已成为历史的必然。但是,采取什么方式,革命还是改革,是当时斗争的焦点。代表农民利益的革命民主派坚持用革命方式废除农奴制,而贵族地主以及代表他们利益的自由派则力图用改良的办法废除农奴制。当时革命形势的发展,大有演成以革命方式废除农奴制的趋势,但是,农民运动的风暴却没有掀起革命的狂飙。
俄国长期处于落后的封建农奴制度的统治之下,农民长期受着农奴制的压迫和 [[ 封建思想 ]] 的束缚,有关浓厚的皇权主义思想。尽管他们经常掀起反抗贵族地主和地方官吏的斗争,但是,他们不反对沙皇,甚至拥护和崇拜“好沙皇”,“沙皇被农民看成人间的上帝”。因此他们的斗争始终未能发展到自觉斗争阶段,农民运动带有明显的自发性与分散性。各个地区的农民运动始终没有形成统一的、对沙皇政府具有强大威胁的力量。结果,农民运动很快就被沙皇政府镇压下去了。正如列宁所指出的:“在俄国,给地主当了几百年奴隶的人民,在1861年还没有力量进行争取自由的广泛的公开的自觉的斗争。”而工人阶级还没有登上政治舞台。
由此可见,虽然俄国革命形势日益成熟,但是,摧毁农奴制的力量还不具备。结果,代表 [[ 贵族 ]] 地主利益的沙皇政府为保存摇摇欲坠的封建农奴制度和贵族地主的政权,被迫进行了“自上而下”的改革。
''' 内部时局动荡'''
1858~1860年爆发的农民暴动和起义总计近290次。在农民反抗运动的推动下,以亚历山大·伊万诺维奇·赫尔岑(Алекса?ндр Ива?нович Ге?рцен)和尼古拉·加夫里诺维奇·车尔尼雪夫斯基(Николай Гаврилович Чернышевский)等人为代表的革命民主主义者同自由主义者在解决农民问题上展开了论争。自由主义者к.д.卡韦林等人提出在保存沙皇政权,不触动地主土地所有制的情况下,废除农奴制度。革命民主主义者主张彻底废除农奴制度,推翻沙皇统治。由于当时俄国没有形成足以推翻农奴制度和专制制度的革命力量,废除农奴制的改革是由沙皇政府自上而下进行的。1860年10月拟出解放农奴法令草案,1861年3月3日(俄历2月19日),亚历山大二世批准废除农奴制度的“法令”和“宣言”。《[[ 关于脱离农奴依附关系的农民一般法令]] 》规 定;农民有人身自由和一般公民权,地主不能买卖和交换农民,农民有权拥有财产。担任公职进行诉讼和从事工商业。在全部土地归地主所有的前提下,农民可以使用一定数量的份地,但必须向地主缴纳赎金(这种赎金大大超过了土地的实际价格)。农民在签订赎买 [[ 契约 ]] 之前还要为地主服劳役或缴纳代役租。《[[ 地方法令]] 》规定,当农民使用的份地超过“法令”规定的数额时,或者分给农民份地以后,地主剩下的好地不到全部土地的1/3时,地主有权向农民割地,即剥夺农民原种地的1/5~2/5。为管理改革后的农民,设置了地方贵族控制 的村社和乡组织,并建立了监督农民的连环保制度。
''' 农民的要求'''
''' 农奴制的衰落'''
阶级分化'''粗体文字'''
1857年1月3日, [[ 沙皇 ]] 政府成立了农民事务秘密委员会。参加委员会的大多为大贵族地主,他们并不热心改革,委员会没有解决任何问题。11月20日,沙皇向维尔纳省总督纳齐莫夫发布诏书,允许立陶宛3省成立省贵族委员会,要求依照以下原则调整农民和地主的关系:保留 地主全部土地的所有权;地主享有世袭领地治安权;保证妥善地全部地缴纳国税、地方税和货币税。事实上,这个诏书就是政府初步的改革纲领。这个纲领除使农民得到人身自由外,没有触动封建制的生产关系。该诏书发给各省长,并在报纸上公布。
诏书公布后,各省根据 [[ 诏书 ]] 先后成立了省贵族委员会。至1858年底,在欧俄各省,除阿尔汉格尔斯克外,已普遍建立起了贵族委员会。1858年2月,农民事务秘密委员会改组成为农民事务总委员会,负责领导改革的准备工作。它仍由大贵族地主组成,所以,改革的工作仍然 没有什么进展。不过,省贵族委员会的成立和诏书的公布使农奴制问题的讨论公开化了,在社会各阶层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由于各社会阶层、各政治集团所处的政治与经济地位不同,它们对诏书、对改革的态度以及提出的改革方案也就各异。
革命民主派是农民利益和自由的坚决扞卫者。他们以《[[ 钟声]] 》和《[[ 现代人]] 》为阵地,不断揭露沙皇政府改革的欺骗性和地主方案的掠夺性,猛烈抨击自由主义者的妥协、软弱、动摇,对人民的背叛和对沙皇政府的卑躬屈膝,鲜明地表达了对改革的态度,并提出了自己的纲领。
沙皇诏书公布后,赫尔岑还没有完全摆脱自由主义的倾向,摇摆于自由主义和革命民主主义之间。他在1858年5月第9期《[[ 钟声]] 》上发表的文章中,一方面向沙皇表示祝贺,一方面又表示,只愿意与那些坚决解放农民,并且正在解放农民的人共同前进。在改革过程中,他逐渐认识到沙皇的真面目和农奴制改革的实质,从而坚定了他的革命民主主义的立场。奥加廖夫拟定的“全俄新机构”纲领,要求立即废除地主和国家对人身和土地所享有的一切农奴制特权,将土地无偿地分给农民。这个纲领与沙皇诏书和地主方案形成了鲜明的对照。车尔尼雪夫斯基和杜勃罗留波夫比他们更坚决。1858年初,车尔尼雪夫斯基在《[[ 现代人]] 》上刊登了自己的文章《[[ 论农村生活的新条件]] 》。为了避开书报检查,他在形式上对诏书作了善意的批评,而实质上是提出了一个与沙皇诏书对立的纲领。列宁高度评价了车尔尼雪夫斯基,认为“他善于用革命的精神去影响他那个时代的全部政治事件,通过书报检查机关的重重障碍宣传农民革命的思想,宣传推翻一切旧权力的群众斗争的思想”。杜勃罗留波夫也在《[[现代人]]》上揭露了沙皇政府改革的狭隘性和改革内容的贫乏性,指责自由派的卑怯和叛卖,认为他们不能担负重大的社会事业。
1861年2月19日法令共17个文件,其中比较重要的是: 《[[1861 《1861 年2月19日宣言]] 》、《[[ 关于脱离农奴依附关系的农民的一般法令]] 》、《[[ 关于脱离农奴依附关系的农民赎买其宅园地及政府协助这些农民把耕地购为私有的法令]] 》、《[[ 关于省和县处理农民事务的机构的法令]] 》、《[[ 关于安顿脱离农奴依附关系的家奴的法令]] 》。此外,还有一些关于解决不同地区土地关系的《[[ 地方法令]] 》、关于各种农奴工人的《[[ 补充法令]] 》等。
《[[1861 《1861 年2月19日宣言]] 》是宣布农奴制改革的第一号文件。《[[宣言]]》承认了改革的必要性,它是由沙皇亚历山大二世签署的,但 它的作者是莫斯科大主教菲拉列特·德罗兹多夫,此人也是一个大农奴主。宣言的目的是想表明这次农奴制改革的“正义性”,说“在对农奴们揭示出新的未来的时候,农奴们将会了解和感激地接受高贵的贵族们为了改善农奴的生活所做的重大的牺牲。”这显然是美化贵族地主。
[[ 关于脱离农奴依附关系的农民的一般法令]] 》是一系列法令中根本的法令。它涉及到农民生活的两个重要方面: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在人身权利方面,《[[ 一般法令]] 》规定:脱离了农奴依附身份的农民享有其他自由的农村居民同等的权利,诸如自由买卖,依法开办和经营工厂以及种工业、商业和手工业作坊;加入行会、同业公会;有权起诉、出庭作证、参加选举、受教育和服兵役等等。农民结婚和处理自己的家庭事务不必取得地主的同意。根据这些规定,农民获得了“人”的权利。他们不再像牲畜那样可以任人买卖、典押或赠予了。
在财产权利方面,《[[ 一般法令]] 》规定:“每个农民可以遵照自由农村居民有关法规,获得不动产和动产为私产,可以转卖、抵押和把它们作一般处理。”不动产有两种:一种是宅园地,农民可以赎买;另一种是耕地及其他土地(牧场、森林等),地主在保留对这些土地所有权的情况下,作为份地分给农民使用。份地数额不等,非黑土地带,最高数额为3~7俄亩,最低为1~2.33俄亩;黑土地带,最高者 为2.75~6俄亩,最低为2,200平方沙绳至2俄亩;草原地带根据各省农作物性质来定。农民可将份地赎买为私产,但须向地主缴纳大大超过土地价格的赎金。同时法令还规定,如果现有份地超过最高数额时,地主有权割去超过部分。据统计,在非黑土地带,割地占改革前农民使用土地的9.9%,而黑土地带21省则26.2%。不仅如此,农民赎买份地之前,还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交纳货币代役租和工役租。这样 的农民称临时义务农。农民在征得地主同意,将份地赎为私产时,才终止临时义务,成为自主农。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农民虽然人身得到了解放,但在经济上仍然处于对贵族地主的依附地位。
关于农奴工人和领有制工人的解放则依据《[[ 关于脱离农奴依附关系的农民的一般法令]] 》以及有关赎买条例进行。所谓农奴工人,是指以工人身份在其领主的工业企业中服徭役的农民。只有在农奴制改革前就已利用过土地的农奴工人,才能得到份地,否则不能领到份地。所谓领有制工人,主要是指在工厂和矿山工作的“工匠”。如果他们以前利用过耕地,也都可以领受份地,在完成赋役的条件下使用它。
革命民主主义者揭露了法令的实质和对农民的血腥剥夺。赫尔岑在《[[ 钟声]] 》上公开宣称“解放是一种欺骗”。奥加廖夫认为这是“旧农奴制被新农奴制所代替”。车尔尼雪夫斯基的支持者,用通俗的群众语言,写了一份革命传单《[[ 领地农民的同情者向领地农敬]] 》,当中对农民说道:“你们不会从沙皇那里得到你们所想要的那种自由。你们是地主的农奴,而地主是沙皇的奴才,沙皇是站在地主之上的地主……”,揭露沙皇亚历山大二世同贵族地主的相互勾结,号召农民团结一致,做好起义的准备,反对地主和沙皇。
政治:建立地方自治机构(地方自治局)。1864年颁布的《[[ 省,县,地方机构法令]] 》根据这个法令俄国大部分地区建立了自治会议及其行政机关。
[[Category: 570 政治學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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