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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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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图书馆'''创建于1979年7月,现有馆舍面积1700平方米,建于1986年。现为全国二级 [[ 图书馆 ]] 。馆内设有图书外借室、报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参考资料室、地方文献室、电子阅览室、过刊室等服务窗口和采编室、辅导室等业务部门。遂昌县图书馆现有藏书17万余册,年证订报刊300余种,古籍3600余册。目前在馆内设立了图书流通县级配送中心,在乡镇、村、 [[ 社区 ]] 、 [[ 学校 ]] 、部队、企业建立流通点40余个。
==基本介绍==
遂昌县图书馆创建于1979年7月,现有馆舍 [[ 面 积1700 积]]1700 平方米,建于1986年。现为全国二级图书馆。馆内设有图书外借室、报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参考 [[ 资料 ]] 室、地方文献室、电子阅览室、过刊室等服务窗口和采编室、辅导室等业务部门。
2008年实现了图书采编、流通、检索等 [[ 自动化 ]] 管理。2004年创办电子阅览室,2007年建立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遂昌支中心,现有电脑24台,为读者提供书目检索、资料查询等服务。另设有多媒体室,为读者提供视频点播服务。图书馆在做好馆内阵地服务外,努力拓展馆外服务渠道,不断扩大服务区域,把服务延伸到乡镇、村、学校、部队、社区、企业。目前在馆内设立了图书流通县级配送中心,在乡镇、村、社区、学校、部队、企业建立流通点40余个。图书馆还经常性以“世界读书日”、“图书馆服务宣传周”、“ [[ 科技 ]] (科普)宣传周”、“未成年人读书节”等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 [[ 读者 ]] 服务活动,以扩大读者队伍,营造全民读书氛围。
==展厅展馆==
外借室:
藏书约6万册,全开架,业务工作实现 [[ 计算机 ]] 管理,凭借阅卡借书,可进行续借及预约借书。
报刊阅览室:
有中文现刊约250种,报纸60余种,实行开架 [[ 服务 ]] ,上年度期刊合订本500余种,可外借。
参考资料阅览室:
现有各类参考 [[ 工具 书7500 书]]7500 余种,开架管理,可通过电脑检索书目。古籍3000余种,供查阅不出借。
少儿借阅室:
外借图书7000余册,开架 [[ 服务 ]] ,计算机管理,可进行续借及预约借书。有现刊50种,报纸5种。
地方文献室:
收藏有地方文献2000余种,有清康熙五十一年、乾隆三十年、道光十五年、 [[ 光绪 ]] 二十二年修的县志及其它新修地方史志;家谱类有名人家谱10余种及其它姓氏家谱40余种,可通过电脑检索书目,开架管理。
电子阅览室:
采编部:
图书馆的基础业务部门,负责全馆图书的采购和编目加工 [[ 工作 ]] 。
辅导部:
对全县基层图书室开展业务培训辅导工作,以实行 [[ 图书 ]] 的规范管理。
==馆藏实力==
遂昌县图书馆现有藏书17万余册,年证订报刊300余种, [[ 古 籍3600 籍]]3600 余册,地方文献藏有清康熙五十一年、乾隆三十年、道光十五年、光绪二十二年修的县志及其它新修地方史志;家谱类有名人家谱10余种及其它姓氏家谱100余种。
==实用信息==
开馆 [[ 时间]]
周二至周日
==入馆须知==
一、进馆必须 [[ 文明 ]] 礼貌、衣着整洁、端庄。
二、随身私物请寄存在指定地点,不得携带进入各室。
三、馆区内严禁烟火,吸烟须在楼外指定地点。
四、请勿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入馆,自觉维护公共场所 [[ 安全 ]] 。
五、馆区内不准大声喧哗、戏闹、接听手机,保持馆内安静。
==办证须知==
1、本馆使用条码借阅证,为满足各类 [[ 读者 ]] 借阅需求,办理两种一卡通借阅证。
2、甲种借阅证,押金100元,每次限借图书5册;乙种借阅证,押金50元,每次限借 [[ 图 书2 书]]2 册。
3、首次办理借阅证,免收工本费。若借阅证遗失、损坏再办,收取工本费10元。
1、本室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凭有效借书证入内,每证只限本人使用。
2、进入本室,除 [[ 学习 ]] 用品外,所带物品一律寄放工作台。
3、书刊借期为30天,如需延长借期可以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15天,逾期不还,按规定收取超期费0.1元/天。
6、爱护书刊,如发现污损、遗失等现象,均按本馆“遗损赔偿规定”。
7、读者所需资料未能在本馆查取时,请咨询 [[ 工作 ]] 人员,我馆将根据馆际互借制度、协议、办法和收费标准,向外馆借入。
==外借室读者须知==
3、每次借还图书必须持借书证,先还书后借书。
4、图书借期30天,如需延长借期可以办理续借 [[ 手续 ]] ,续借期为15天。逾期不还,按规定收取超期费0.1元/天。
5、借书逾期一年以上不还者,吊销该读者借书证,押金不退,作赔偿书款处理。
6、爱护图书,如发现污损、撕页、残缺、遗失等现象,均按本馆“遗损赔偿规定”办理。
7、读者所需资料未能在本馆查取时,请咨询工作人员,我馆将根据馆际互借制度、协议、办法和收费 [[ 标准 ]] ,向外馆借入。
==阅览室读者须知==
5、期刊合订本,凭借书证外借。借期30天,如需延长借期可以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15天。逾期不还,按规定收取超期费0.1元/天。
6、借书逾期一年以上不还者,吊销该读者借书证, [[ 押金 ]] 不退,作赔偿书款处理。
7、爱护书刊,如发现污损、残缺、遗失等现象,按“遗损赔偿规定”处理。
8、读者所需 [[ 资料 ]] 未能在本馆查取时,请咨询工作人员,我馆将根据馆际互借制度、协议、办法和收费 [[ 标准 ]] ,向外馆借入。
==参考文献==
[[Category:026 普通圖書館;公共圖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