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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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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图书馆'''始建于1979年,先后隶属县文教局、县文体局、县文广新局,属副科级公益 [[ 事业单位 ]] ,经过两次搬迁,现位于县文化大楼二楼、三楼,房屋十间,建筑面积800平方米。馆藏图书10万余册, [[ 报纸 ]] 杂志100多种。并在2004年、2009年、2012年三次被 [[ 文化部 ]] 评为国家三级图书馆。
==基本介绍==
井陉县图书馆始建于1979年,先后隶属县文教局、县文体局、县文广新局,属副科级 [[ 公益 ]] 事业单位,经过两次搬迁,现位于县文化大楼二楼、三楼,房屋十间,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二楼设有期刊室和成人阅览室,少儿借阅室、电子阅览室等功能区,另有数字图书借阅机两台,读报机一台,阅览室座席共200个,三楼设有办公办证室,地方文献室, [[ 工具书 ]] 室,多功能厅,石家庄市图书馆井陉分馆专室(成人借阅室)及泰丰专架等功能区,借阅室座席共60个。馆藏图书10万余册,报纸杂志100多种。
井陉图书馆秉持“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原则,转变作风、创新理念,立足实际,开拓进取,为井陉县 [[ 政治 ]] 文明、 [[ 精神文明 ]] 、物质文明建设做出了新贡献。并在2004年、2009年、2012年三次被文化部评为国家三级图书馆。
近年来,随着各项设施的逐步完善,井陉县图书馆已成为拥有现代化管理水平和 [[ 服务 ]] 水平、适应井陉经济和文化产业发展、具有井陉特色的集“文化、知识、信息服务”为一体的服务机构。其承载着收集、 [[ 整理 ]] 、保存文献信息资源;为读者提供借阅服务;开展送书下乡,读书月、讲座等读者活动;对乡镇、社区、农村图书室等基层服务点进行业务辅导和培训等各项职能。
==实用信息==
===入馆须知===
公共图书馆系对社会开放的公共文化场所,为维护良好的阅读 [[ 环境 ]] ,倡导读者遵守社会公德、遵从文明守则,为共同创建社会文明活动园地而努力。
一、读者入馆必须衣着整洁、端庄。
二、读者随身携带 [[ 物品 ]] 带入馆后须在指定地点存放。
三、维护公共场所 [[ 安全 ]] ,请勿携带易燃、易爆等物品入馆。馆内严禁烟火。
四、保持 [[ 安静 ]] ,请勿在楼区内大声喧哗、戏闹、追逐、吵架、斗殴。
五、爱护馆内一切公共设施,损坏公物按原价赔偿。
六、不得任意触摸、按动消防设施。如 [[ 消防 ]] 设施遭到人为损坏,对责任人送公安部门处理。
七、非对外开放 [[ 区域 ]] ,未经许可请勿入内。
八、请勿在馆区、楼区内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果壳等污物;请勿在墙面、地面乱刻、乱画、乱贴、乱涂;请勿攀摘树木、践踏花草、攀登假山、雕塑等。
九、 [[ 车辆 ]] 须按指定地点停放。
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服从 [[ 工作 ]] 人员管理。
===存包须知===
1.在图书馆二楼设有读者免费存包处,读者凭有效借书证免费存包。
2.读者切勿将现金、 [[ 贵重 ]] 物品放入存包柜内,发生丢失存包者自负其责。
3.读者一次存包不超过8小时,所存物品务必在当日闭馆前取走,便于闭馆后 [[ 图书馆 ]] 清理。
4.请勿将 [[ 食品 ]] 放入存包柜中。
===上网须知===
为方便读者利用图书馆电子资源,图书馆免费开通 [[ 网络 ]] 系统,为有需要上网的读者提供便利。为规范读者正确合理使用馆内网络,保障网络的正常运行,维护上网读者的正当权益,更好地为广大读者服务,特制定上网管理规定。
1、我馆无线网络全馆覆盖。 [[ 网络 ]] 开放时间与图书馆开放时间一致。
2、凡在我馆范围内使用网络上网的读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 [[ 法律 ]] 、 [[ 法规 ]] 及本规定。严格遵守网络礼仪和道德规范,自觉抵制不良信息。不得利用上网之便进行各类非法活动。如被发现,将依法处理。
3、在公共阅览区域使用网络必须保持安静,请勿影响识他人正常 [[ 学习 ]] 。看视频或听音频时应戴耳机,并控制音量,不能影响其他读者。
4、提倡利用网络进行学习,禁止玩游戏及登陆不良网站。违者,将给予批评 [[ 教育 ]] ,责令其改正。
5、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读者,经批评教育无效,本馆有权取消其使用网络的权限。
===办证须知===
1、办证范围:持有效证件( [[ 身份证 ]] 、军官证、护照及户口本等)的中国公民及国外人士。
2、借阅证办理:凭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了解本馆的借阅规则后方可办理。借阅证每人限办1张,二楼县图书馆缴纳押金50元,三楼 [[ 石家庄市图书馆 ]] 井陉分馆缴纳押金100元。妥善保管借书证,以备日后退证所用。
3、验证:借阅证实行每年审核一次。未能如期审核的借阅证将无法正常使用,超过审核期五年后仍未审核的借阅证,按照自动弃证处理,我馆有权予以注销。如代他人验证,须同时出示持证人身份证和借阅证。
4、退证:凭读者本人有效证件、借阅证办理退证手续。如代其他读者退证,须出示持证人和代退者有效证件并留存复印件。手续不齐或有图书未还及有其它未处理事项的,本馆不予办理退证手续。
新办借阅证半年内不得办理退证手续,如有 [[ 特殊 ]] 情况必须退证的,经馆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退证手续。
5、挂失补办:如发现借阅证遗失,应持有效证件等有效证明速到办证处办理挂失及补办手续。
6、借阅证的使用:凭借阅证可进入外借室借阅各类 [[ 图书 ]] ,每次最多可借阅图书2册或成套图书及期刊2册,每次借期为60日,如逾期1年,按自动弃证处理,押金抵赔书款。
服务流程
如只在馆内看书不外借,不用办证。
如需要外借,凭 [[ 身份证 ]] 等有效证件去二楼图书馆交50元押金,三楼石家庄市图书馆井陉分馆交100元押金,办借书证。
借书
1.图书馆所藏文献资料系国家资产,读者应妥善保管所借图书,不得有拆散、剪裁、圈点、涂划等污损图书的行为。
友情提示:读者有义务 [[ 自觉 ]] 遵守借阅规则。持有过期图书,或逾期已达6个月以上,将不能进行外借、续借、预约等操作。
2.按照对应的索书号在书库中找到需要的图书;在借书处找老师办理借书手续,并注意借阅期限。
1.把需要还的图书交给总台还书处老师;
2.注意自己的还书 [[ 信息 ]] ,包括是否逾期、是否需要缴纳超期款以及个人帐号的其他图书信息。
续借书在你的图书没有被其他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如果你还需要使用,可以进行续借操作,以便延长使用期限。
阅览登记进入阅览室,可根据自己的需求将书取下,在座位上阅读。
上机实习与 [[ 多媒体 ]] 阅览电子阅览室为读者提供网上电子资源阅览服务;多媒体阅览区为读者提供已收藏的各类声像资料的收听、收看和录制服务。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