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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图书馆'''1946年1月8日,在湖北省立图书馆迁回武汉后,恩施州图书馆在原址基础上正式成立。内设 [[ 办公室 ]] 、特藏部、综合部、少儿部、采编部、电子阅览室、辅导部和 [[ 网络]]<ref>[https://www.sohu.com/a/476167568_121124376 这 100 个网络基础知识,看完你会成网络高手~],搜狐,2021-07-08 </ref>部等8个部室,馆舍面积3010㎡,共有7层书库、4个阅览大厅、2个外借处。馆藏纸质 [[ 文 献75 献]]75 万册、电子图书35万册(种),可同时接待600名读者。
==基本介绍==
恩施州图书馆是 [[ 湖北省 ]] 唯一的地市(州)级民族公共图书馆,坐落在州府的凤凰山公园东侧,龙洞河西岸,馆舍依山傍水,风景秀丽,环境幽雅,是广大读者读书学习的良好场所。其前身系抗战时期从武昌迁往鄂西山区的 [[ 中华民国 ]] 湖北省立图书馆。1946年1月8日,在湖北省立图书馆迁回武汉后,恩施州图书馆在原址基础上正式成立。
数十年来,在各级领导和广大 [[ 读者 ]] 的关心支持下,在几代图书馆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恩施州图书馆有了长足发展。
全馆现有职工39人,其中在职22人, [[ 退 休17 休]]17 人。在职人员中本科学历12人、专科学历10人;具有图书馆系列高级职称<ref>[https://www.sohu.com/a/434474602_120668696 评高级职称需要什么条件?哪些机构可以评职称?],搜狐,2020-11-26</ref>4人,中级职称10人。近年来,全馆职工在学术研究中取得了优异的 [[ 成果 ]] ,共有100多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和学术研讨会上发表交流。
恩施州图书馆藏书注重史料文献、地方 [[ 文献 ]] 、民族文献和农业科技适用文献收藏,并以此为特色和发展方向。经过多年的整理,我馆抗战时期遗留的近2万册古籍图书、4万册民国时期平装书刊,达到了规范化、 [[ 标准化 ]] 的要求。还向州财政申请专款增补了《申报》、《民国日报》、《晨报》、《晨钟报》、《新华日报》和部分古籍地方志的残缺本,为社会提供查阅服务。
恩施州图书馆坚持“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办馆宗旨,从2011年12月起全面实行免费开放,对广大 [[ 读者 ]] 开展免费办证、邮寄借书、预约借书、送书上门、代查代编、馆际互借和跟馆外流通等服务活动。
==展厅展馆==
现内设 [[ 办公室 ]] 、特藏部、综合部、少儿部、采编部、电子阅览室、辅导部和 [[ 网络 ]] 部等8个部室,馆舍面积3010㎡,共有7层书库、4个阅览大厅、2个外借处。
==馆藏实力==
馆藏纸质文献75万册、电子图书35万册(种),可同时接待600名 [[ 读者 ]] 。
==实用信息==
综合借阅部(四楼):每周一至周日08:30—17:30
恩施州图书馆365天为您提供多种形式的 [[ 服务 ]] 。
===办证指南===
一、借阅证类型
本馆读者证分 [[ 成人 ]] 读者证和少儿读者证两种。
二、发放对象
凡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愿意遵守本馆各项 [[ 规章 ]] 制度,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原件者,均可申请办理本馆读者证。
三、办证地点与时间
四、办证手续
人工办证:持本人有效证件, , 交纳押金100元即可办理(成人读者在四楼综合部办理;少儿读者在二楼少儿部办理)。
五、挂失、退证办法:
(一)借阅证遗失挂失办法:
1. [[ 电话 ]] 挂失:拨打电话0718-8222580办理挂失登记。
2.网站挂失:打开网址www.esztsg.org并登录(账号为读者证号,密码为生日后6位),进行自助挂失。
3.到馆挂失:到馆(二楼少儿部、四楼综合部)办理挂失登记手续。
借阅证 [[ 遗失 ]] 应立即挂失,若因未挂失或转借而发生冒用情况,应后果自负。如在挂失后找到原借阅证,凭本人身份证、原借阅证到办证处解除挂失,原借阅证可以继续使用。
(二)退证时,持证读者请首先还清所借书刊,须由本人持办证发票、读者证(二者缺一不可),填写退证申请并办理退还押金手续,新办读者证需使用1个月后方可退证。
(三)退证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 [[ 时间 ]] (08:30-12:00,14:30-17:30)。
===入馆须知===
一、读者借阅须知
1、 [[ 读者 ]] 凭有效证件进入各部室阅读书刊,外借图书须凭本馆借书卡。
2、本馆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一人一证,不得让他人代借,但图书可由他人代还。
3、读者在借到图书时,核对一下自己的证号与 [[ 图书 ]] ,以免拿错借书卡和图书。
4、读者对所借图书应如期归还,在借书时记住应该归还的日期,按期还书。如到期未阅读完,应携带借书卡到外借处办理续借手续,或电话续借。允许续借一次,每次续借15天。
5、读者在还书时一定要把书交到 [[ 工作 ]] 人员手中,以免发生丢失。
6、请读者按期还书。有过期未还图书或未办续借手续的,不得再外借其他图书。
7、读者在借书时,请检查所借图书及其附件,如发现图书有污损现象,应立即交给 [[ 工作 ]] 人员加盖标记,以明责任。
8、读者须遵守本馆借阅 [[ 规则 ]] 及相关规定,爱护图书,不得涂改、剪裁、撕毁、遗失图书。凡偷窃、毁损书刊者,一经发现,本馆将按照《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和《恩施州图书馆读者违章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酌情进行处理;其借书卡也将被置停,待处理完后再给予恢复使用;情节特别严重的,本馆将通报其所在单位,直至追究 [[ 法律 ]] 责任。
二、读者办证须知
1、本馆向一切有阅读能力和阅读需求的 [[ 社会 ]] 公众免费开放。
2、申办手续:持本人 [[ 身份证 ]] ,并交纳押金100元,即可办理。
3、读者证类型:成人借书卡、少儿借书卡。
4、读者持借书卡可进入综合图书外借处,少年儿童图书借阅处和流动图书车借阅图书,也可进入公共电子阅览室和恩施州数字图书馆阅读浏览。读者外借图书每次限借三册,借期三十天,可续借一次。(可登录州图书馆网站、 [[ 微信 ]] 公众号自助续借,登录账号为读者证号,密码为生日后6位)
5、挂失、补办及退证办法:①借阅证如遗失,应立即拨打电话0718-8222580或到馆办理挂失登记手续或办新证。办新证需携带本人 [[ 身份证 ]] ,并交纳押金100元,若因未挂失或转借而发生冒用情况,应后果自负。②退证时,持证读者请首先还清所借书刊,然后凭借书卡及押金收据取回相应的押金。
6、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 [[ 时间 ]] 。
三、读者入馆须知
1、请读者自觉遵守馆内公共秩序,文明阅读图书。请勿在阅览室大声喧哗,保持室内 [[ 安静 ]] ,请将手机调至静音,在阅览室内尽量不拨打或接听手机。
2、读者应穿戴整齐,禁止穿背心、拖鞋入馆。
3、读者进馆请主动存包, [[ 贵重 ]] 物品自行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可长期占用存包柜存放各种物品。
4、请自觉使用代书板,请勿将图书随意乱放、堆砌在书架上或塞在阅览桌的抽屉里,阅后请将图书放回原位或摆放在书车上。
5、请勿用物件空占阅览座位。若座位只放物件而无人就座超过30分钟,其他读者可以使用该座位。占位 [[ 物品 ]] 丢失责任自负。
6、请自觉维护文明阅览环境,请勿携带 [[ 食品 ]] 、饮料等进入阅览室和书库,请勿乱丢垃圾和随地吐痰,请勿在阅览室和书库内饮食、躺卧;请勿在室内聊天、打闹、奔跑、喧哗;监护人照顾好低幼儿童。
7、请自觉爱护图书和正确操作使用电子设施 [[ 设备 ]] ;请勿在阅览桌等设备及墙壁上随意涂画,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8、注意安全,室内严禁 [[ 吸烟 ]] 、用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以及有腐蚀性化学物品入馆。
四、读者违章处理办法
根据《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及物价局有关规定,本馆自2011年12月31日起,对违反本馆规章制度的读者,实行处理办法如下:
1、不办理借阅手续,擅自将书刊带出馆外,一经发现,按书刊 [[ 价格 ]] (报刊全年价格)的5—20倍交纳赔偿金。
2、污损书刊处理:①在图书上批点、划线、污损、浸水等,视程度按书价的1—2倍 [[ 赔偿 ]] ;剪裁、撕页、涂改等视程度按书价的5—10倍赔偿;损坏一张条码或一个磁条各赔偿10元。②在报刊上剪割、挖洞、撕页、污损、涂写,按该报刊全年价格的2—5倍交纳赔偿金。
3、图书 [[ 遗失 ]] 赔偿金:1988年以前(含1988年)出版的图书:复本在2册以下(含2册)的图书,按原书价的20倍赔偿;复本在2册以上的图书,按原书价的15倍赔偿。1988年以后、1992年以前(含1992年)出版的图书:复本在2册以下(含2册)的图书,按原书价的8—10倍赔偿;复本在2册以上的图书,按原书价的6—7倍赔偿。1992年以后 [[ 出版 ]] 的图书:复本在2册以下(含2册)的图书,按原书价的6倍赔偿;复本在2册以上的图书,按原书价的5倍赔偿。
===借阅须知===
2.续借方式:
① [[ 电话 ]] 续借。0718-8222580
②到馆续借。
二、注意事项
1.读者证仅限本人使用,请勿转借,持证人应对其读者证及所借 [[ 文献 ]] 负责。
2.读者须持新馆读者证方可在馆内借阅。旧馆读者换证,须归还所借书刊,凭旧证、原押金收据、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办证处办理更换新馆读者证的相关手续
3.请妥善保管读者证,保持卡片清洁,勿折勿污,避免接近带磁性的 [[ 物质 ]] 或接触尖硬物质,避免至于高温、潮湿 [[ 环境 ]] 下。
==参考文献==
[[Category:026 普通圖書館;公共圖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