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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涧西区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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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洛阳市涧西区图书馆.jpeg|有框|右|<big>涧西区图书馆(活动)</big>[http://www.lyjxqtsg.cn/UpNews/2019042213351220.jpg 原图链接][http://www.lyjxqtsg.cn/Article.asp?id=610 来自 洛阳市涧西区图书馆 的图片]]]
'''洛阳市涧西区图书馆'''始建于2011年6月(原地址涧西区人民文化馆三楼), [[ 积60 积]]60 ㎡,只提供免费阅览服务。2015年区政府投资300余万元对图书馆进行扩建,购买图书、 [[ 设备 ]] 、配置图书流动服务车。现扩建后的图书馆面积1100㎡,阅览座位约200个,书目检索机3台,数字音频阅读机3个,自助借还机1台,藏书十万余册,期刊2000余种(包含电子期刊)。除资料、文史档案查询功能外, [[ 读者 ]] 还可在馆内享受咨询、办证、阅览、借还、数字阅览、数字读报等公共文化服务。
==基本介绍==
涧西区图书馆始建于2011年6月(原地址涧西区人民文化馆三楼),面积60㎡,只提供免费阅览 [[ 服务 ]] 。2015年区政府投资300余万元对图书馆进行扩建,购买图书、设备、配置图书流动服务车。除资料、文史档案查询功能外,读者还可在馆内享受咨询、办证、阅览、借还、数字阅览、数字读报等公共文化服务。
涧西区图书馆坚持 [[ 公益 ]] 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原则,倡导全民阅读,营造书香 [[ 社会 ]] ,使更多的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展厅展馆==
涧西区图书馆自成立以来,以区图书馆为总馆,残疾人阅览室、 [[ 电子 ]] 阅览室、社区图书室以及图书流动服务车为基础,6个24小时街区自助图书馆和河洛书苑城市书房为延伸,布局合理、动静结合的图书服务网络,进一步拓展图书馆的服务 [[ 功能 ]] 和服务范围。
==馆藏实力==
现扩建后的图书馆面积1100㎡,阅览座位约200个,书目检索机3台, [[ 数字 ]] 音频阅读机3个,自助借还机1台,藏书十万余册,期刊2000余种(包含电子期刊)。
==实用信息==
===办证指南===
一、读者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可在涧西区图书馆申请办理读者证,同一 [[ 身份 ]] 的证件只能办理一张读者证。
二、读者证仅限本人使用,若出现 [[ 丢失 ]] 请及时到馆办理挂失,否则因他人冒用造成的损失由持证人承担。
三、申办读者证须交纳100元的办证押金,退证时全额退还。
四、读者办证实行免费,若人为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可申请补办,每证收取工本费10元。
五、读者在办证期满180天后方可申请退证,退证者自退证之日 起3 起3 个月内不能再申办新证。
六、退证时须出具持证人或代办人的 [[ 身份证 ]] 和押金凭证到办证馆办理退证手续,并交回读者证。
七、读者证有效期3年,期满后可到办证馆免费办理续证手续。
八、每个读者证可同时借阅2册图书,借期30天;借期内读者可登陆市图书馆网站或到就近图书馆办理续借手续,可续借一次,续期30天。
九、读者应按期归还所借 [[ 图书 ]] ,逾期不还的,将按每册图书超期实际天数停用读者证,最长停用时间为90天。
十、读者所借图书如有 [[ 遗失 ]] ,应到图书所属馆照章赔偿。
===借阅服务===
涧西区图书馆借阅服务指南
公共图书馆的藏书属 [[ 国有资产 ]] ,为了更好的保存和利用本馆藏书,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涧西区图书馆报刊阅览制度
1、读者凭有效证件免费在馆内阅览,本室期刊、报纸概不外借。
2、读者选好期刊、 [[ 报纸 ]] 后,请在就近的座位上阅览,每次限阅一份,阅后请放回原处。
3、读者如需查阅闭架期刊、报纸,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如需复印资料,请向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4、请爱护期刊、报纸,不得在刊物上圈点、影描、划道、裁剪、撕毁,违者以期刊、报纸定价的5-10倍处罚。
5、请读者保持阅览区整洁、 [[ 安静 ]] 、有序的环境。穿背心、拖鞋或衣冠不整者谢绝入内。
6、阅览区内严禁吸烟,勿吃 [[ 食物 ]] 、饮料,以免污损文献。自备的书刊、包袋、伞等物品请存放寄包处。
7、热忱欢迎广大 [[ 读者 ]] 对我们的服务提出意见和宝贵建议。
二、涧西区图书馆图书借阅制度
1、读者凭借书证借阅。
2、每次借阅图书两册,期限30天。每超期一天按借书证停借一天的方式处理。对确需续借的书籍,读者可在借期内来馆或在我馆网站上办理续借手续,每册 [[ 图书 ]] 只能续借一次。
3、请不要携带 [[ 食品 ]] 、有色饮料、书刊、包等物进入书库。未办理借阅手续的读者请勿带书出馆。
4、借阅区内严禁 [[ 吸烟 ]] 、吃东西、大声喧哗。
5、借书时请读者检查图书是否有破损残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 [[ 工作 ]] 人员说明,并加盖印章。还书时如发现缺页、污损等问题,请按本馆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6、如图书丢失,请读者务必及时到馆办理丢书手续。
7、盲文图书、视听 [[ 资料 ]] 及配套设施,在涧西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一楼东侧图书阅览室,需要提供特殊服务的残疾人读者,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和沟通。
三、涧西区图书馆图书赔偿制度
1、读者借阅我馆图书时,须当面检查,如发现已有污损、缺页等现象要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否则还书时发现 [[ 问题 ]] ,由借书读者负责赔偿。
2、图书封面,封底被污损、撕坏、不影响正文的图书按原价20%赔款。
4、图书丢失要赔偿相同版本的图书,不能赔偿的图书,按原价10倍赔款(多卷书按全套书价的5倍赔偿,图书赔偿后,三个月内找回原图书而无缺损或购到相同版本的图书,可凭原赔书凭证退回赔款,但应按超期处理)。
5、对有意破坏(如裁割、撕裂、 [[ 偷梁换柱 ]] 等),偷盗图书者,除按上述规定赔款外,交送有关部门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6、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被读者损坏的图书,经办理赔款手续后,一律改归我馆处理。
===通借通还===
2011年涧西区图书馆成立以来,坚持“ [[ 公益 ]] 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原则,面向广大市民群众零门槛开放。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契机,2015年区政府又投资300余万元对图书馆进行扩建。
按照洛阳市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建设要求, 涧西区图书馆充分发挥引领作用,以残疾人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办事处 [[ 文化 ]] 服务中心、社区图书室以及图书流动服务车等基础硬件设施为基础,构建出布局合理、动静结合的图书服务网络,进一步拓展图书馆的服务功能和服务范围。馆藏流通图书实现通借通还, 凡持有洛阳市图书馆或市属各县(区)图书馆借书证的读者,可在全市所有 [[ 公共图书馆 ]] 借还图书。每张借书证每次最多可借阅两册图书。
===图书续借===
涧西区图书馆书籍首期借阅时间为30天,如首期借阅 [[ 时间 ]] 内未阅读完的,读者可期满时到本馆办理续借手续或在网上进行续借;每册图书可办理网上续借一次,续借期为30天。
一、 网上登录
1. 登录 [[ 洛阳市图书馆 ]] 网站 (网址:www.lyslib.cn) ,在首页右侧“图书续借与查询”栏目下,进行登录;
2. 在“用户名”一栏中输入您在我馆办理的读者证号码(证背后条码号);在“密码”一栏中输入办证时所设置的密码123;
3. 点击“登录”按钮进入“我的图书馆”。
4. 在“我的图书馆”可以进行“图书续借”、“借阅史查询”、“修改密码”等 [[ 操作 ]]
二、 网上续借
1. 续借规则:本人只能对有效借期内的图书进行续借,所借图书只能续借一次,超期未还图书不能续借,必须到馆归还图书。
2. 在“我的图书馆”页面点击“图书续借”链接项,将会显示出本人图书借阅情况详细 [[ 信息 ]] 。您可在每条图书后查询到该书应还日期。
3. 在要续借的图书前的方框打勾,点击“续借”按钮后,系统会提示:“您确定要对选中的某条 [[ 记录 ]] 进行续借操作吗?”如果确认要续借,点击“确定”。续借的图书前将会出现“续借成功”的字样。至此,该本图书的网上续借操作全部完成。
4. 如果续借失败,请您参考上述续借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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