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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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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图书馆'''(汕尾市慈云图书馆),是在市委、市 [[ 政府 ]] 的高度重视下,由香港慈云阁慈善基金会永远主席林世铿先生、副主席叶庆忠先生、连增杰先生共同斥资兴建的市级公益性 [[ 图书馆 ]] 。馆舍占地12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近4000平方米。慈云图书馆以2003年初始建,2005年夏峻工,2006年10月8日正式落成开馆。至2014年底,本馆馆藏从2011年的7万多册,实现翻倍,增加到了14万多册,其中:成人图书11.3万册、省流动分馆图书1万册、少儿 [[ 图 书1书]]1.7万册。
==基本介绍==
汕尾市慈云图书馆,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由香港慈云阁慈善基金会永远主席林世铿先生、副主席叶庆忠先生、连增杰先生共同斥资兴建的市级公益性图书馆。馆舍占地1200多平方米, [[ 建筑面积 ]] 近4000平方米。慈云图书馆以2003年初始建,2005年夏峻工,2006年10月8日正式落成开馆。馆内采用现代化 [[ 管理 ]] 模式,集阅读、研究、活动、休闲于一体,突出汕尾地方特色,实现多功能、多载体、网络化管理。
慈云图书馆实行全免费对外 [[ 开放 ]] ,免证阅览,凭证外借,设置了10多个读者服务窗口,包括图书阅览室、报刊杂志室、少儿图书室、省流动分馆、电子阅览室、图书捐赠室、图书捐赠换书中心、地方文献室、馆藏室、自习室等,开展外借、阅览、参考咨询、 [[ 网络 ]] 信息等服务。全馆设阅览座位500席,每天能接待读者达1000多人次。?
馆内还设置了300多平方米的展览厅、130座的多功能报告厅、及会议室、培训室等,经常性地举办各种讲座、培训、展览、 [[ 学术 ]] 交流等活动。使读者到馆 [[ 学习 ]] 、研究、活动、休闲各得其所。
作为城市公共文化设施的重要场所,汕尾市图书馆将以“ [[ 读者 ]] 第一、服务至上”为宗旨,继续不断丰富馆藏资源,提高管理水平,创新服务特色,努力为我市的经济建设、文化知识普及、科学信息传播及全民终身学习的推动;为实施“文化汕尾” [[ 战略 ]] ,建设高品位文化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馆藏实力==
慈云图书馆设计藏书量60万册。近三年来,我馆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倡导下,大力开展 [[ 社会 ]] 捐书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共得到社会各界捐书4万多册, [[ 价 值120 值]]120 多万元。至2014年底,本馆馆藏从2011年的7万多册,实现翻倍,增加到了14万多册,其中:成人图书11.3万册、省流动分馆图书1万册、少儿图书1.7万册。另有200多种期刊和60种报纸实行全开架免费提供给读者借阅;此外还有近500多种视听 [[ 文献 ]] 和电子文献。馆内所藏地方文献达2000多册,馆藏文献资源正朝着以形成汕尾地方为特色的藏书体系发展。
==实用信息==
1、 要衣着整洁
2、 要保持 [[ 安静]]
3、 要遵守规定
4、 要爱护公物
5、 要举止 [[ 文明]]
6、 要乐于助人
7、 不在指定地点外 [[ 饮食]]
8、 不穿背心、拖鞋进馆
9、 不使通讯 [[ 工具 ]] 发出声响
10、 不将书刊随意上架
12、 不做有碍观瞻之举
13、 不带 [[ 宠物 ]] 入馆
===读者须知===
1、遵守国家法纪 [[ 法规 ]] ,遵守馆里规章制度。
2、入馆衣着整洁大方,言谈举止 [[ 文明 ]] 礼貌。
3、爱护公物爱护 [[ 环境 ]] ,阅读安静不扰他人。
4、珍惜 [[ 时间 ]] 多学知识,从不占位闲聊睡觉。
5、讲究卫生 [[ 自尊 ]] 自爱,不做损人利己之事。
6、良好习惯从我做起,共同营造和谐 [[ 环境 ]] 。
===借阅须知===
一、凭证借阅,图书未办理外借手续不得携带出书库
二、读者按缴纳押金 [[ 标准 ]] 可借阅图书1~2册(规定不外借书刊除外)。
三、 [[ 工具书 ]] 只供内部阅读使用,不外借。
四、借书期限为20天,可要求续借10天,超期每天须缴纳 [[ 滞纳 金0金]]0.1元。
五、图书进行外借登记后,请核对登记情况并查看图书有无破损、缺页、涂污,发现问题及时向 [[ 工作 ]] 人员声明,并由工作人员技术处理。
六、请将阅览完毕的书刊放在指定位置,由管理员上架, [[ 读者 ]] 不要自行回架,以免放错位置。
七、读者损坏、 [[ 遗失 ]] 书刊赔偿的规定:
1.读者办理借阅我馆书刊资料手续时,须当面检查原书。发现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声明,否则还书时发现 [[ 问题 ]] ,由借书人负责赔偿。
2.书刊封面、封底被污损,不影响正文的 [[ 图书 ]] 按原价10%赔款
3.书刊正文污损较少的按书刊原价20%赔款,污损较严重的按书刊原价30%—50%赔款,严重污损的按书刊原价赔款。
4.书刊丢失,可赔偿原书刊;不能赔偿原版书刊的,按原价3—5倍赔款;在赔款手续办理两个月内若归还原书刊,可凭收据退款。
5.珍贵书刊、绝版书刊污损、丢失,视书刊 [[ 价值 ]] 另行决定赔偿数额。
6.对有意破坏书刊(如裁割、撕裂等)者,除按书刊污损赔偿外,并交送相关 [[ 部门 ]] 处理。
7.对偷盗书刊者,除收回原书外,并交送 [[ 公安 ]] 部门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参考文献==
[[Category:026 普通圖書館;公共圖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