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冈特的约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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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冈特的约翰是英格兰国王 [[ 爱德华三世 ]] 与埃诺的 [[ 菲莉帕 ]] 的第三子,1340年生于 [[ 法兰德斯 ]] 的冈特(在今比利时境内根特),故被称为冈特的约翰(当时贵族往往依据出生地作为称呼)。2岁受封里奇蒙伯爵,19岁时,当英格兰欲收复并保有其在法国的领土而在法国作战时,他参与战争并表现极为英勇,除军事才干外,他也是一名能干的外交官,曾于1360年和苏格兰缔结一项重要的和平协议,1362年他和 [[ 兰开斯特公爵亨利 ]] 的女儿兼继承人结婚,从此开创此一家系。
冈特的约翰于爱德华三世统治末期与其兄爱德华黑太子(Edward ,Black Prince)争夺政治权力。冈特的约翰利用了爱德华三世的情妇,排斥其兄爱德华黑太子,并且在黑太子与爱德华三世相继死亡后,1377年成为年幼的英格兰国王理查二世的摄政,他是宫廷派领袖之一,努力抗拒王权的被侵害。他是宗教改革家威克里夫的支持者,不过他本人并不赞同威克里夫的许多观点,也因此使得他在伦敦暴动中幸免于难。1385年,他发现自己不同意侄儿理查二世的军事观点,经过一番沟通后,他尽力调解国王和贵族之间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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