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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原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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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原县图书馆'''位于被评为全国魅力城市佳生态 [[ 环境 ]] 城市--佳木斯,佳木斯 汤原镇胜利街,我单位主要提供搜集, [[ 整理 ]] ,保管,传播利用书刊资料。
==相关信息==
===汤原县图书馆开通电子借阅卡,欢迎读者前来借阅===
随着社会信息化、 [[ 数字化]]<ref>[https://www.sohu.com/a/452605529_100076870 什么是数字化?如何理解数字化转型?],搜狐,2021-02-25</ref>的普及,为加快图书馆现代化建设,给广大读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图书馆已采用自动化图书管理 [[ 系统 ]] ,为实现图书馆成人、少儿借阅卡一卡通用,图书馆现对读者借阅证进行升级换代,将原有的纸质借阅证升级为IC芯片借阅卡。即日起,来馆借书读者使用电子借阅卡,现将更换借阅证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持原纸质借书证的读者可免费更换 [[ 电子 ]] 借阅卡,此卡押金仍为壹佰元。
2、从未办理过借书证的新读者,办卡时须带齐本人 [[ 身份证 ]] 、壹佰元钱(借阅卡押金,退卡时押金退还)。
3、一人一卡一证制,不允许一人多卡。
二退证
1、退卡时须带齐电子借阅卡、本人身份证并还清所借 [[ 图书 ]] ,然后退还押金。
2、如果借阅卡丢失后退证,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清还所借图书,收取5元借阅卡工本费,方可退证。
三挂失
1、遗失借阅卡,请及时与本馆 [[ 工作 ]] 人员联系,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前产生的书刊被冒借等后果由本人负责!
2、若又找到原证,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ref>[https://www.sohu.com/a/358763760_120206461 24种有效身份证件分别是什么] ,搜狐,2019-12-06</ref>到馆解除挂失。
每次借书 [[ 时间 ]] 为30天,每卡限借图书3册,如书籍需要继续借阅可来本馆办理续借手续,每次续借时间为15天,最多可续借两次。
特别提醒:逾期未还,系统自动产生 [[ 滞纳金 ]] ,每本书每天0.10元,此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实施。
借阅图书时请自行检查核对完整度,如有破损请与工作人员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