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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傑明·布魯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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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傑明·布魯姆]]的研究表明,教育環境和家庭環境可以培養人類潛能,改變教育。布魯姆制定了“教育目標分類法”,對教育者為學生設定的不同學習目標和技能進行了分類。[[布魯姆]]將教育目標分為三個“領域:”情感,精神運動和認知。與其他分類法一樣,它是等級的,這意味著在更高層次上學習取決於在較低層次上獲得必要的知識和技能。[[布魯姆]]打算讓分類學激勵教育工作者專注於所有三個領域,創造一種更全面的教育形式。
[[布魯姆]]還進行了顯著研究掌握學習,可見它不是與生俱來的天賦,讓一個成功的,而是拼搏。他的研究表明,在獲得重大認可之前,他們所在領域中最成功的人都投入了至少十年的努力。[[布魯姆]]的工作強調,成就是學習的產物,學習受到機會和努力的影響。這是對教育可以提供的可能性的強有力和樂觀的概念,以及 [[ 布魯姆 ]] 能夠付諸實踐的概念。基於他的努力,評估方法和概念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他的激進主義也支持創建首發為低收入家庭的學齡前兒童提供支持的計劃,使他們有機會開始學習生活和隨之而來的成就。然而,他的研究使他意識到家庭中的早期經歷對於提供良好的學習基礎是最重要的。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