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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之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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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MBO问题上,还有一个反驳[[郎咸平]]的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张文魁]]研究员,我看了他对郎的反驳,顺便看了他在2003年12月17日在网上发表的一篇文章,标题是《力推"场外转让",慎对"补偿式全流通"》。现在我们国家[[流通股]]是个人的,占1/3,还有1/3是国有股,1/3股是[[法人股]],后两者不流通。近几年有一个争论焦点是如何使[[国有股]]和法人股流通,成为一个[[全流通]]。但是这样势必会损害流通股股民的利益,流通股的股民对此不满,一个叫[[张卫星]]的股民代表在网上写文章主张补偿式全流通。而张文魁则主张在市场之外进行场外转让,他认为国有股场外转让的主要形式是[[协议转让]],而不可能是在交易所中[[挂牌交易]],或者竞拍。他反对国有股的转让在场内进行,这和我们国家最近一个宏观政策是相违背的。我刚回国就注意到一个"8.31大限",中央下了死命令,国土资源部在8月31日以后不能再由土地的协议转让,必须是拍卖。可是国有股转让的主要形式为什么还是协议转让呢?这就是[[张文魁]]的主张,而且他还认为,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最近强调中国国有企业布局过宽、过散的问题还没有解决,今年4月到9月国务院批准的48起国有股转让,83%转让给了[[非国有企业]]和外商,这是一个十分可喜的现象,他企图代表李荣融来说话,我不知道他是否能够代表,我很怀疑,但他暗示他的话是能够代表李荣融的,这是应该引起高度重视的。所以[[郎咸平]]认为MBO目前这种做法,实际上不是买[[流通股]],而是买不流通的[[国有股,]]私下里协议买进。我觉得这必须停止,这并不是让国有企业停止改革,而是说,我们必须使国有股的转让也有一个"8.31大限"!国有土地不能再以协议的方式转让,而国有股为什么却可以?两者之间的矛盾,是个焦点,是应当引起全社会充分讨论的一个事情。
郎咸平指出,在2000年国家股及 [[ 法人股 ]] 转让实例中,法人股的平均转让价格为同期流通股平均价格的13%。由此来看,那些处于 [[ 相对控股 ]] 地位的控制性股东可以用很小的代价,通过法人股场外 [[ 协议转让 ]] ,实现对一家上市公司的控制。 [[ 郎咸平 ]] 还指出,在印尼和菲宾,十大家族控制了本国股市总市值的50%。如果任凭场外协议转让的MBO发展下去,再加上 [[ 顾雏军 ]] 的格林科尔和 [[ 唐万里 ]] 的德隆所代表的"金字塔控股结构",中国的市场经济就会向印尼和菲宾的方向滑去。 [[ 吴敬琏 ]] 教授和 [[ 钱颖一 ]] 教授提出区分"好的"和"坏的"市场经济,郎咸平关于停止场外协议MBO的呼吁,正是为了建立一个"好的"市场经济。一些人企图给郎咸平教授扣上反改革的帽子,是别有用心的。
最后第四个方面的点评,就是在网上我看到一条消息, [[ 刘纪鹏 ]] 说他曾经参与过四通的 [[ 管理层收购 ]] ,刘讲的比较好。我不是反对所有的收购,刘纪鹏认为国有企业改革不等于把所有国有企业全部都卖光。他透露了一个消息,今年4月份,中央已经成立了一个国有资产法起草小组,这件事我原来不知道,是通过他的文章知道的。所以我觉得 [[ 郎咸平 ]] 这时候提出这个讨论非常重要,国有资产法起草小组的讨论一定要公开,国有资产是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事情。比如国有资产保障老职工得到退休金(通过减持国有股,充实社会保障基金),使他们养老得到保障。国有企业的利润通过各种各样的形式(社会福利、社会保障)返还到每个人身上,至少从道义上讲应该是这样,所以并不是说国有资产对每个人来说是没有关系的。
=== [[ 社会分红 ]] ,是公民经济权利的重要来源 ===
这里我想提到一个有名的经济学家,在我们国家还没有引起重视,他是1977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叫詹姆斯·米德(James Meade),是 [[ 凯恩斯 ]] 的学生。在凯恩斯的指导下,他和另外一个人Richard Stone最早研究出通过GNP和GDP来计算 [[ 国民收入 ]] 的方法,并且被联合国采用。米德一直在国际贸易领域搞研究,后来他开始探索"自由社会主义"(Liberal Socialism)。现在西方有人说的中国的"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没有实际意义的词,只是政治妥协的讲法。如果我们真正能够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有可能创新和搞好的话,那么詹姆斯·米德的理论对我们会有很大的启发。我在《小资产阶级宣言》这篇文章里面详细的介绍了詹姆斯·米德的思想,他讲所有社会化的公共资产确实能够搞成不同于原来的苏联那套体制,社会化的资产要有一个 [[ 社会分红 ]] ,一般的股份公司有分红,但它也不是必须要每一年都要分红,经过董事会的讨论,为了企业发展扩大投资的需要,可以不分红。原则上一样,国有企业也有一个社会分红,但是也不一定每年都分,但是必须要有一个民主的机制,社会分红对公民权而言是一个很重大的突破,传统西方 [[ 自由主义理论 ]] 没有解决好公民权利问题,公民权到底包括什么?比如联合国主持通过的《政治权利公约》和《社会经济权利公约》,美国就没有签署联合国《社会经济权利公约》,仅仅签署了《政治权利公约》,那么在公民的概念里到底包不包括公民经济权利的概念?如果包括的话,有什么样的经济权利?根据詹姆斯·米德的理论, [[ 社会分红 ]] 是公民经济权利的重要来源,而且是兼顾公平与效率的。社会分红只要是公民就有,与失业与否无关,而现在的 [[ 养老保险、 ]] 失业救济金与缴纳与否、是否失业息息相关,并且都是劳动者多年抗争取得的。
社会分红比失业救济金在概念上更进了一步,即使不失业,只要到了成年就可以得到。当然并不是说你能拿到社会分红就什么也不干了,而是说它给你一种社会保障,比失业救济更能够促进就业,为什么呢?因为现在西方的 [[ 失业保险制度 ]] 是必须是失业了,才能领到一笔救济,比如说你失业了,100块钱一个月,但是有一个工作,每个月的收入是80块钱,你可能就不去,还不如领100块的救济。西方很多国家都发生过这种现象,存在一种 [[ 福利病 ]] 现象。米德的 [[ 社会分红 ]] 是公有资产与税收结合在一起的。举个想像的例子。任何一个人假如年满18岁,每个月可以得到50块钱社会分红,而工作是80块钱一个月的工资,这时他就会去找工作。因此,与失业与否是没有关系的社会分红,与失业救济金比起来,从效率上更有效。我举两个例子,美国的 [[ 阿拉斯加州 ]] 从表面上1978年起已经实现了社会分红制度,所有的 [[ 阿拉斯加 ]] 公民每个月都要从政府收到一个支票,就是几百美元的社会分红,分享阿拉斯加公共油田贮备的收入。英国的 [[ 布莱尔 ]] 虽然在许多外交政策上是我们应当反对的,但是他在国内搞了一些改革很不错,比如在 [[ 社会分红 ]] 他也迈进了一步,任何人只要有小孩儿,就有一份社会分红到你家里,等小孩儿长到18岁的时候就可以用这笔钱于教育。这些都和失业不失业没有关系。公民的基本经济权利可以通过税收,也可以通过公有资产的收益里面获得,所以没有任何理由认为公有资产和每个人没有关系( [[ 张维迎,周其仁 ]] 喜欢说公有财产是 [[ 无主财产]])。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觉得 [[ 郎咸 ]] 平事件最大的意义就是唤醒我们的一种意识:国有资产是我们每个人必须关心的,与我们每个人都有关的事情,是我们的爷爷奶奶、父母亲一辈积累起来的。他们当年的生活是很艰苦的,积累下来了我们现在10万亿的国有资产,那么我们是不是就可以通过场外协议的方式转让,让 [[ 管理层收购 ]] 呢?我觉得在这一点上郎咸平是很令人钦佩的,他大胆的把这个问题鲜明的凸现出来。现在有人说自己或"某某某"若干年前就提出了和郎咸平一样的见解,但就我所知,并没有人用上市公司的数据来论证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
=== 中国应该严惩饭里吐唾液的企业经营者 ===
这样我就基本上点评完了四个话题,最后我想说一点就是怎么改革。有人把国有资产做了一个比喻,说国有资产像一根冰棍,你说流失不合理,但是又没有提出一个合理的方案让它不融化,你不动它照样化了,所以说必须要有一个建设性的办法。我有两个回应,第一就是实际上很多大的国有企业搞得非常好, [[ 郎咸平 ]] 也有一个很好的案例,除了我已提到的《公司治理》,《纵》两本书以外,他还有两本书很有价值,一本叫做《运作》,一本叫做《整合》,他搜集了国内外大量的案例。比如中国的 [[ 招商局 ]] 这个国企搞得很成功,他有很详实的分析,实事求是地来说,并不是说国有企业搞得就不好。搞得不好的国企是什么原因,要具体的分析。不见得国有企业就全是冰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全都化掉了。有的确实是冰棍,是因为经营不善,或腐败分子、官商勾结掏空,这是非常严肃的问题。我亲耳听过我们国家一个非常著名的经济学家讲过多次,他教唆国有企业的经理主动地把国有企业搞坏,这样再卖给他们。一锅饭如果是好的政府就不会给你,他教唆经理在饭里面吐一口唾沫,政府一看以为饭已经脏了,就同意出手了,但是你实际上知道只有吐了唾沫的地方是脏的,只要把吐了唾沫的地方用勺子挖出去扔掉,其他的饭还是好的。所以我们不要上这样的当,一定要多方面的来观察,究竟有些国有企业经营不好的原因是什么。
你们看 [[ 乌有之乡 ]] 网站上登的一个例子,讲的是重庆3403厂,国有企业经营不善,就把价值2亿元的资产以2200万卖给经理,不管怎么样,值得重视的是,当以2200万卖给经理的时候,工人们不甘心,于是决定集体集资4千万购买本厂,这是一个竞价过程,也是符合自由交易原则的。现在许多经济学家都强调国有企业经理层通过私下协议的方式从国资委收购该企业,不论从公平还是从效率来讲都是说不过去的,在这个意义上来说,职工用4千万来买,至少比2200万多,所以职工的参与权非常重要,这点上郎咸评讲的还不够。
上面我说到的周其仁,他强调人力资本,但他的人力资本只是厂长、经理一两个人的,我也承认管理层的贡献,但是并不认为只有他们的资本才算是人力资本,而工人的人力资本都不算, [[ 郎咸平 ]] 确实在人力资本上强调的比较少,有点不足,我觉得要强调职工的人力资本,也强调管理者的人力资本,但是周其仁非常片面,只要管理者持大股,而忽视了职工的人力资本。西方的先进企业也强调要调动全员的积极性,像 [[ 瑞士 ]] 的汽车公司 [[ 沃尔夫]](音译),它的生产线不是叫装配线,它是叫装配岛,因为强调团队精神,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大家不是被动的干一点事儿。还有海尔的 [[ 张瑞敏 ]] ,也是搞得类似于沃尔夫的生产模式,无库存生产,强调 [[ 团队生产 ]] 合作方式,所以我是肯定张瑞敏在海尔内搞得"后福特管理体制"的先进性。关键是说在对张瑞敏本人有激励的同时,对员工也要有激励。现在的经济学家却一定要教唆经理(比如张瑞敏)要持大股,这样你的人力资本才值,即使他们本身没有那样想。我觉得张瑞敏比 [[ 周其仁 ]] 高明,他的名言是"人人是人才,人人是老板"。当然这个问题我个人还了解得不透,但是海尔的事件目前很关键的就是 [[ 郎咸平 ]] 对海尔 [[ 职工持股会 ]] 提出了质疑,海尔职工持股会控制了香港上市公司,根据郎咸平学生的调查,海尔管理层控制的职工持股会可能有 [[ 资产转移 ]] 倾向(周其仁强调海尔是"大集体",不是国有企业,但我认为集体资产也不能被掠夺)。但是我不了解这个事情,还在看进一步的资料。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要考虑到广大职工人力资本的重要性,要和后 [[ 福特生产方式 ]] 这些先进的生产管理连在一起。我并不主张 [[ 国有大型企业 ]] 都变成工人所有,因为国有资产并不是本厂工人所创造的,很多投资是全社会其他人积累下来的利润再投资上去的,所以100%的职工所有也是不合理的,具体怎么样去做,这事要群策群力,大家不断的探索,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发言权要有保障,听听他们的声音。
所以我希望今年四月份成立的国有资产法起草小组的活动,全国人大一定要公开,要举行听证,让更多的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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