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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可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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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可立'''(1562年-1633年),字禮卿,[[睢陽]]([[河南]][[睢縣]])人。萬曆十七年(1589年)進士,歷蘇州府[[推官]]。彈劾應天巡撫,平反蘇州太守[[石昆玉]]冤案。 <ref>[[孔貞運]]《明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墓誌銘》:“蘇當輪蹄之衝,財富刑獄甲於他郡,公徐而理之。胥吏抱牘如山,公片言立決,如風掃籜,爰書無隻字出入。”</ref>袁可立執法不避權貴,“至犯令抵罪者,雖寵近必行,似歐陽永叔。   ”萬曆二十二年( 1594年),擢拔為山西道監察御史,吳民簞酒相留,哭送百里不絕。曾官[[登萊巡撫]],期間成功遊說[[劉興祚]]歸明。天啟三年(1623年)三月十二日,朝鮮[[西人黨]]的[[李貴]]、[[李適]]、[[金自點]]等人在[[仁穆王後]]的協助下,召集軍隊在綾陽君(後來的[[朝鮮仁祖|仁祖]])的別墅發動政變。袁可立表示:“看得廢立之事,二百年來所未有者,一朝傳聞,豈不駭異。”<ref>[[李民宬]]《敬亭集》</ref>。並上書朝廷,力主討伐。 <ref>《明熹宗實錄》卷三十三 :“所當聲罪致討,以振王綱。”</ref>朝鮮派出使團前往登州拜見袁可立。後因直諫觸帝怒,削職為民,史稱“[[震門之冤]]”。 <ref>錢謙益《牧齋全集》</ref>罷官期間,袁可立與友結詩社。泰昌元年(1620年),起[[尚寶司]]司丞,歷[[太僕寺]]少卿。官至兵部尚書太子少保。歷經萬曆、泰昌、天啟、崇禎四朝。晚年崇信[[道教]],在睢州建袁家山<ref>《道藏輯要》</ref>。 [[明思宗|崇禎帝]]為袁可立敕建的“三世尚書坊”。有子[[袁樞]]。 ==參考來源=={{Ref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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