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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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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 -<small>黑龙江哈尔滨下辖县</small>== 巴彦县 [[ 黑龙江 ]] 省哈尔滨市的一个县,是哈尔滨市的近郊县,旧名 满语"巴彦苏苏",意为"富饶之乡"。
巴彦县位于黑龙江省中部偏南,松嫩平原腹地,松花江中游北岸,距哈尔滨市区87公里。地处东经126°45′53″~127°42′16″、北纬45°54′28″~46°40′18″,县境南北长85公里、东西宽72.7公里,幅员3137.7平方公里。东南西北分别与木兰县、宾县、呼兰区、绥化市北林区及绥化市庆安县为邻。
全县辖10镇、8乡、116个行政村、常住人口59万人(2011年)。人口由汉族、朝鲜族、回族、蒙古族壮族等15个民族组成,以汉族为主。
1999年被 [[中国]] 国家文化部授予"全国文化先进县"称号。 2007年被授予"全省养猪第一县"称号。2011年,巴彦县入选第七批"全国生态示范县"。2012年被授予"中国书法之乡"称号。、
巴彦县还有民间艺术之乡、红色革命圣地、中国诗词之乡、全国水产鱼跃的出口基地县、全世界非转基因大豆基地县、全国体育先进县、全国法制先进县等称号。
巡檢員、waterh
1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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