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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賢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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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服務的發展,耑賴高質素的社會工作者。許先生在本地社工人員的教育和培訓方面,建樹良多。他於1986年至1998年間出任[[香港浸會學院]]及其後[[香港浸會大學]]的社會工作諮詢委員會主席。在此十二年期間,大大推動了本校社會工作學士學位課程的發展,通過評審,功不可沒。除本校外,許先生歷任四所學府的諮詢委員會委員,又擔當主席要職(兩所院校),更是[[香港社會褔利人員臨時註冊局]]主席,培育人才方面的貢獻可見一斑。
許先生於1985年至1995年間當選為[[香港立法局]]功能組別議員,代表社會服務界,並於1997年至1998年擔任臨時立法會議員。1992年任行政局議員,於任內積極反映社會服務界的觀點,就主要的政策方案提供專家意見,例如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設立中央公積金。在他大力推動下,成功立法監管私營安老院,並通過讓他引以為傲的《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等等。
<ref> [https://www.hkbu.edu.hk/tch/about/honlist/2014_hondoc_HuiYinFat.jsp 香港浸會大學_許賢發]</re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