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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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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yle="background:#FF6600" align= center| '''<big>清河城镇 </bi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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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enter><img src= https://pic.rmb.bdstatic.com/bjh/news/60708b99f0ef2e98188e1df53a7cfa8a.jpeg width="300"></center><small>[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96540888485886269 图片来自网络]</sm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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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城镇''',隶属 [[ 辽宁省 ]] 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 [1] 地处本溪满族自治县北部,东与 [[ 抚顺市 ]] 抚顺县马圈子乡、新宾满族自治县下夹河乡相连,南与 [[ 小市镇 ]] 相接,西与 [[ 高官镇 ]] 毗邻,北与抚顺市 [[ 抚顺县 ]] 救兵乡接壤。 [2] 辖区面积332.81平方千米。截至2018年末,清河城镇户籍人口12480人。 [3]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廷设立本溪县,清河城正式划归现在的本溪县。1947年1月,划归抚顺县。1948年11月11日,重新划归本溪满族自治县。 [2] 截至2020年6月,清河城镇辖1个社区、7个行政村, [4] 镇人民政府驻清河城村。 [2] 2018年,清河城镇有工业企业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25个。 <ref>[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96540888485886269 本溪县清河城镇万利村荣获“本溪市文明村镇”荣誉称号(附图)], </ref>
=位置境域=
清河城镇地处本溪满族自治县北部,东与抚顺市抚顺县[[马圈子乡]]、新宾满族自治县[[下夹河乡]]相连,南与小市镇相接,西与高官镇毗邻,北与抚顺市抚顺县[[救兵乡]]接壤。 辖区面积332.81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清河城镇地势西北南高,东低,最高峰位于城西村云蒙山,海拔1030米;最低点位于前央阿拉居民组,海拔190米。
=气候= 视频==清河城镇多年平均气温10.7℃,无霜期年平均135天。年平均日照时数2379.5小时,年平均降水量850毫米,降雨集中在每年4~9月。
=参考来源=
[[Category: 670 中國地方志總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