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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墩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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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蔡墩銘.jpg|200px|thumb|左|蔡墩銘[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41017/489849/ 照片網址]]]
'''蔡墩銘'''(1932年2月24日-2014年10月17日)[[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名譽教授。[[中國國民黨]]政府來台後,自1950年開始舉辦的高普考,是以全中國為範圍,依省籍比例錄取,施行「分區定額錄取制度」,江蘇籍錄取44人,四川籍錄取50人,台灣籍只有8人,台灣省籍和外省籍比例是8比540,在如此懸殊的差別待遇下,蔡墩銘仍在1956年拼上高考法官,繼續攻讀台大法研所後,考取德國學術交流總署(DAAD)獎學金,赴[[德國]]深造,2年半即取得德國佛萊堡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蔡墩銘是第一位通過台大法研所碩士學位考試、第一位出任司法行政部科長的本省人,也是台灣第一位拿到德國法學博士學位者,1965年學成歸國,進入母校台大法律系任教,一待就是37年。經過德國自由理念的洗禮,蔡墩銘不畏國民黨的戒嚴獨裁統治、高壓管制言論及集會自由,在1979年高雄[[美麗島事件]]後,開始在「[[自立晚報]]」、「[[民眾日報]]」等撰文倡導民主、批判報禁問題,爭取言論自由與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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