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變更

前往: 導覽搜尋

温达 (清官)

增加 1,347 位元組, 5 年前
無編輯摘要
=='''温达'''== '''[[温达]]'''({{lang-mnc|ᡠᠨᡩᠠ|v=unda}},{{bd|17世纪|?|1715年||catIdx=W}}),[[费莫氏]],[[满洲镶黄旗]]人,[[清朝官员]]。
初为[[笔帖式]],历任[[监察御史]]、[[内阁学士]]、[[户部侍郎]]。[[康熙]]四十年(1701年),为议政大臣,[[左都御史]]。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二月,为[[工部尚书]],后为[[吏部尚书]]。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十二月,为[[文华殿大学士]],为《平定朔漠方略》《[[大清一统志]]》《[[明史]]》总裁官。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正月,温达[[致仕]]。十二月复任大学士,五十四年(1715年)六月,温达去世,[[谥号]]'''文简'''。
==基本信息== 自笔帖式授都察院都事,迁户部员外郎。[[康熙]]十九年,授陕西道御史。迁吏科给事中,兼管佐领。授兵部督捕理事官。康熙三十五年,康熙帝亲征噶尔丹,命温达随皇七子胤祜、都统都尔玛掌管镶黄旗大营。三十六年,被提拔为内阁学士。三十八年,迁户部侍郎。四十年,命赴山西、陕西察验驿马,回京之后授议政大臣。云贵总督巴锡劾游击高鉴谳处理刑狱不当,并论提督李芳述徇隐,芳述亦劾巴锡,命温达往按,鉴罪应徒,巴锡左迁,芳述罚俸。四十一年,调吏部,擢左都御史。四十二年,复命往贵州按威宁总兵孟大志侵饷,论罪如律。四十三年,迁工部尚书,充经筵讲官。四十六年,授文华殿大学士,纂修国史、《[[政治典训]]》、《[[平定朔漠方略]]》、《[[大清一统志]]》、《[[明史]]》,并充总裁。五十年,命八旗及部院举孝义,因谕曰:"孝为百行首。如大学士温达,尚书穆和伦、富宁安之孝,不特众所知,朕亦深知之也。"御制诗以赐,复褒其孝友。五十三年,以老乞休,许致仕。寻谕温达虽老,尚自康健,命仍任大学士。五十四年,卒,命皇子奠茶酒,赐祭葬,谥文简。 ==参考资料== 
*《[[清史稿]]》卷267 列传五十四
{{DEFAULTSORT:W}}
[[Category:笔帖式]]
[[Category:清朝監察御史]]
12,288
次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