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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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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国籍1.jpg|缩略图|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一个[[国家]]国民的[[法律]]资格,也是国家实行[[外交]]保护的依据。各国将国籍做为立法的重要内容,是从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开始的。《[[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五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国籍。任何人的国籍不得任意剥夺,亦不得否认其改变国籍的权利。」]]
'''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一个[[国家]]国民的[[法律]]资格,也是国家实行[[外交]]保护的依据。各国将国籍做为立法的重要内容,是从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开始的。《[[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五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国籍。任何人的国籍不得任意剥夺,亦不得否认其改变国籍的权利。」<ref>[http://www.un.org/zh/documents/udhr/#atop 世界人权宣言]联合国</ref>
== 取得国籍 ==
===根据出生取得国籍===
大多数人都是通过这种方式取得国籍,根据出生取得国籍分为依血统和依出生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ref>[http://www.zdic.net/c/d/158/346380.htm 资料 .汉典[引用日期2013-10-27]]</ref>
* 依血统:不论出生在何地,只要其父母一方为本国人,则子女就获得父母一方或两方的国籍,这种原则称为:[[血统主义]]( jus sanguinis,血液衍生的权利),又称为[[属人主义]]。<ref>国籍法施行条例第十条(废止)以及国籍法 (民国89年)(2000年)版以来历次版本第二十条。</ref>
* 依出生地:无论父母是哪国人,只要出生在该国的领土内,即自动获得该国国籍,这种原则称为:出生地主义(jus soli,土地衍生的权利),又称为[[属地主义]]。
*自愿申请:又称[[归化]],是指一国国民自愿申请另一国国籍。在入籍条件方面,许多国家都有一定的限制。
[[File:国籍2.jpg|缩略图|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ref>[http://laws.66law.cn/law-80462.aspx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附英文) .华律网.1980-09-10[引用日期2012-09-23]]</ref>
== 丧失国籍 ==
国籍的丧失分为自愿和非自愿:
{{Reflist}}
=== 参见 ===
* [[公民身份]]
* [[中国国籍]]
* [[马来西亚国籍法]]
* [[归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