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条件==
==发现及开发==
====房县野人洞的开发====
1997年10月,以岳相均为首,联合12人组成股份合作开发公司,筹集资金3万多元,雇请15人的施工队,从1997年11月至1998年元月,共开挖土石方1500多方,使洞口至第八个卡子共长67米的通道达到高1.8米,宽1.2米标准。1998年6月,台胞李鸿儒先生支持资金1.6万元人民币,架通了溶洞内外的高低压线路。然而—两万元钱对于开发一个旅游景点如同杯水车薪,万般无奈中岳相均向十堰市政府发出了求援信。市政府批示市旅游局长李华山设法予以支持。
1998年8月12日,市旅游局局长[[李华山]]一行对野人洞进行了实地考察,同时,安排市旅游局副局长李发平找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经理协商,多方努力,争取了2万元的无偿资金,修通了洞外的道路。
1998年7月26日,护林员兼导游刘清艳,只身一人用手电筒、蜡烛和1根草绳下洞中天坑探险。发现天坑下边有暗河和潜鱼洞相连,并有5处景观,其中有两处溶洞比上边的洞还大,景观还奇。至此,野人洞才形成有上下两层概念。经过开发后的野人洞共六厅五宫五十四景。
====房县野人洞的发现====
文:杜德轩 房县旅游局原副局长
野人洞坐落在桥上乡209国道边,距房县城26公里处的河对岸半岩中。河水长流不断,河边有一潜鱼洞,每年三月三以后发潮出鱼,用巴篓接台,多则六七十斤,少则一二十斤。每当这时,日夜都有人在潜鱼洞口守候。当夜深人静,天变下雨,就到野人洞休息。1972年全国掀起农业学大寨高潮,时任桥上区委书记的刘国龙在杜川村蹲点,因缺肥料,他听老农说蝙蝠屎肥效高,就安排会计廖新贵、副队长李文兵等8人去挖蝙蝠屎。每人带1只麻袋,两人1个手电筒和5斤柴油,做“高照灯”照路(高照灯是用1根竹杆,将中间竹节打通,只留一端不打通,灌上柴油,塞进棉绒点燃的火把、火炬,因其长,装的油多,所以照的远,照的时间长,亮度也大)。在洞内怕迷失方向,还砍了一捆树枝和粉笔做标记。
他们进洞一看,洞内像迷宫一样。因此,他们每走一二十丈放1根树枝,用粉笔在石壁上做一记号。走了约六七十丈,发现有8个卡子,最小的只能容一人爬行,他们叫它“狗爬洞”。过了“狗爬洞”,便是“二道堂”,这个堂很大且高,周围有金山、银山、石佛等景观,同时也发现了数以万计的蝙蝠绣成坨,大的有笸箩大小的脸盆大,地面上蝙蝠屎有—二尺厚。他们装好蝙蝠屎,吃罢干粮,好奇心决定他们继续往前探。过了“二道堂”,便是“仙人殿”、“佛爷岭”、“莲花盆”、“观音砚”、“仙人磨”等等,一直探到无底天坑才回转。
1994年5月召开了全县首次旅游工作会。会上,桥上乡副乡长付家宝谈了以上’情况。当年9月我们组织了4人探险队去桥上乡,因未找到洞口而无果。
1995年3月31日,我们又专程去桥上乡杜川村,找村长廖新贵,廖说要用手电筒等照明用具,需资金200元,我当即付给廖200元。在廖新贵的努力下,终于找到了洞口。
邹暇平是华中师范大学教授,在房县任科技副县长3年,对全县各方面比较了解。听我谈了桥上乡发现溶洞后,非常高兴,决定同我介卜起去探险,考察有无开发价值。于是,我们准备了3个停电宝、3个手电筒和1根30多米长的绳子,于4月3日驱车前往桥上乡。由桥上乡副乡长付家宝、杜川村村长廖新贵、村民廖新元、赵大前带路,探察了野人洞。
来到廖新贵等发现溶洞的地方,过河往山上爬300多米,在半山腰满是杂灌荆棘的岩壁上,我们发现了一个A字形洞口,高约六七米,宽三四米,站在洞口凉气袭人。我们牵着绳子,廖新贵在前,我第二,廖新元第三,邹副县长第四,付家宝第五,赵大前最后。沿洞口走三四米便是大厅,大厅约有30多平方米。走过大厅,向上爬约3米便是第一道卡子,左边是8米多高的钟乳石,状若擎天柱,右边是岩石,只能爬行通过。往前走约10来米是第二个卡子,这个卡子最长,约有7米,往上爬4米,不能转身,又往下爬4米。其他几个卡手只是低着头,弯着腰就可通过,唯有第八个卡子最难通过。从第七个卡子往下走‘两米;是一个只有30公分宽,高约70公分的洞,上边是坚硬的岩石,下边是黄泥,爬行时只能一只手在前,—只手在后,侧身爬过,双手双脚都用不上力,像蛇一样游动。
过了卡子,紧接着又爬两三米的黄泥坡,前后边的人都帮不上忙,这便是村民们叫的“狗爬洞”。柳暗花明又一村,过了8个卡子,就是溶洞奇观。我们在洞内探了3个多小时,发现大小溶洞共7个,尽头是一个黑咕隆咚,深不见底的天坑。整个洞子约有二二里长,真是令人大饱眼福。
1995年4月5日,我们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了要求开发野人洞的书面报告,引起了县领导的重视,要求我们组织有关人员进一步考察论证。6月19日,我们又邀请了县直和桥上乡有关人员对野人洞等景点进行了多方面的考察,于6月23日写出并向县委提交了开发野人洞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1995年4月9日,桥上乡领导组织乡干部10多人进洞探察,进洞看后无不拍手叫好。乡企管会主任、矿产开发公司经理岳相均主动请战,向乡人民政府递交了将野人洞旅游景点划归矿产开发公司经营的申请报告。,桥上乡政府于1995年4月15日批复,同意矿产开发公司开发经营。同年4月16日,岳相均安排了一个6人的旅游开发施工队,租用20匹马力的柴油发电机组发电,给洞内照明,清除淤泥,扩宽洞内的8个卡子,历时1年,使8个卡子能弯着腰通过。后来因资金极度困难,被迫停工。
1995年8月,县委县政府组织有关领导再次考察了野人洞。大家一致认为有开发价值和开发前景,决定县乡联合开发野人洞,并成立了以彭承志为组长,王治安、杜德轩为副组长,孙希伟、袁超、张延贵等为开发领导小组,下设野人洞开发公司,同时协调开发资金31万元。由于种种原因,没能落实资金而搁浅。
===院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