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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天童老秋兰·秋色追随入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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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贡献 ==
方明与教师节
 
1981年3月,在全国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方明和[[叶圣陶]]、[[雷洁琼]]、[[徐伯昕]]、[[吴贻芳]]、[[葛志成]]、叶至善、张明养、[[柯灵]]、[[霍懋征]]等中国民主促进会17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建议确定全国教师节日期及活动内容》的提案。方明是这个提案的主要发起人及撰稿人。
 
1981年12月,中共中央书记处习仲勋书记接见参加全国中小学工会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代表时,方明和教育部张承先副部长一起向习仲勋提出建立教师节的事,[[习仲勋]]问解放前有无教师节,方明告之6月6日是解放前的教师节,并介绍了1949年6月6日陈毅同志参加上海解放后庆祝教师节的情况。习仲勋听后建议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起来写报告请示中央。
 
1982年4月,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联合,由张承先和方明共同签发的"关于恢复'教师节'的请示报告"送中央书记处,报告中并建议以马克思的诞辰日5月5日为教师节。
 
 
1983年3月全国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方明和中国民主促进会18位政协委员联名再次提出"为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造成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建议恢复教师节案"。全国政协审查的意见如下:"建议由中共中央宣传部会同教育部研究办理。"同年9月,中宣部办公厅致函教育部办公厅,经研究政协一次会议方明等同志的提案,同意恢复教师节。1983年12月,由教育部何东昌部长和方明共同签发的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关于恢复'教师节'的请示"送中央宣传部。
 
1984年10月,万里、习仲勋等中央领导对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的请示圈阅。1984年12月,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关于建立'教师节'的报告"送中央书记处并报国务院。报告中说,"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我们进行了研究,建议确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在新学年开始,新生一入学,即开展尊师活动。……如中央和国务院原则上同意建立'教师节',我们建议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颁布。"
 
1985年1月,国务院总理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提出建立教师节的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这一议案,确定每年的9月10日为教师节,1985年9月10日为新中国的第一个教师节。
 
从1981年到1985年,教师节的建立前前后后经历5个年头。
 
方明与《[[教师法]]》
 
1986年3月,在全国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方明和民进组的20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出《尽早制定"教师法"案》。提案中写道:"建立一支稳定合格的教师队伍,关系到四化建设和国家兴衰,涉及到千家万户和子孙后代的大事。但长期以来,没有把教师队伍的建设问题放到应有的战略地位,没有充分认识到师资队伍建设是发展我国教育事业的关键。……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央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法,以适应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迫切需要,我们认为应尽早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986年初,方明收到广东石人嶂钨矿中学教师朱源星寄来的《教师法》设想稿,这是真正来自群众的第一个《教师法》文稿。在此基础上,全国教育工会草拟了《教师法》初稿,并将草案和有关资料分送给民进中央、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北师大教育科学研究所的负责同志。之后,全国教育工会和上述四家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联合起草小组,方明任组长。
 
1988年3月全国政协七届一次大会上,方明和民进副主席、全国政协常委葛志成联名作了"制定《教师法》提高教师地位和待遇"的发言。发言指出:"根据两年来就起草《教师法》与广大教师的接触和思考,我们深深感到,必须通过立法,把教师的权利、义务、资格、待遇、培养和进修、考核和奖惩等等肯定下来,才能真正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建立一支合格的而稳定的教师队伍。"
 
方明呼吁,必须正视当前出现的"教师危机",加强制定《教师法》的紧迫感。教师危机,实际是教育危机,民族危机,这决不是危言耸听,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制定教师法的目的,既要规范教师,激励他们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献身精神,提高教育质量。又要规范社会,使全社会重视教育,尊重和支持教师的工作,保证教师的合法权益,把提高教师的待遇,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纳入依法办事的轨道。
 
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终于颁布。
 
方明与义务教育
 
1980年11月12日全国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上,方明和当时民进的领导人周建人、[[叶圣陶]]、赵朴初、[[吴贻芳]]、[[柯灵]]、[[葛志成]]、[[雷洁琼]],联合其他民主党派和社会知名人士共155位政协委员,一起提交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行普及教育以利四化建设》的提案。提案肯定了建国三十年来教育工作取得的成绩,也指出对普及教育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强调应该下定决心,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普及教育,并提出了七条可操作的办法供参考。全国政协对这个提案进行了研究、审查,建议由国务院交教育部研究办理。后经民进和各方面的继续呼吁,终于在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普及《[[义务教育法]]》的议案,并于1986年7月1日起施行。这对中国教育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强化了普及教育的观念,为全民教育健康、持久、深入地开展下去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方明与农村教育
 
1989年,方明和中华职业教育社、全国教育工会的同志赴安徽省陶行知研究会在徽州(今黄山市)的教育改革实验区进行调查,发现休宁县溪口区实行"[[农科教]]"结合,促进了两个文明建设的共同发展,突破了"农科教"条块分割的旧体制的束缚,建立起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新体制。因此,他们写出了调查报告,先后在《光明日报》和《教师报》上发表,引起了农业部等有关方面的关注。1990年3月,在全国政协七届三次大会上,方明和民进组全体委员、各党派各界人士共131位政协委员联合提交了一份《建议从体制改革入手,对"农科教"制定统筹协调的具体政策案》的提案。提出为了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必须突破旧体制的束缚,大力促进"农科教"统筹结合。建议中央会同有关部门从体制改革方面进行研究决策,制定统筹协调的具体政策,条件成熟时,应通过立法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协调。他还和葛志成等四位委员作了《加强"[[农科教]]"统筹协调,齐心协力把农业搞上去》的联合发言,建议将"科技兴农"的口号,改为"科教兴农"。该提案提出两年后,国家做出了"科教兴国"的重大决策,并将其确定为一项长期的战略发展政策。
 
'''方明'''一直认为,中国教育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为了进一步调研农村教育改革中的问题,1992年他亲赴山西省吕梁地区考察农村教育改革的情况,重点考察了柳林县前元庄实验学校的教改经验。前元庄是一个偏僻的山村,虽然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教育有了很大发展,但人才外流情况十分严重,在应试教育体制下,农村教育实际上是一种"离农教育",办学思想脱离农村实际,教育结构脱离农村实际,教学内容和方法脱离农村实际。为了变"离农教育"为"兴农教育",使农村教育适应农村经济建设的需要,探索一条农村教育的新路,他们根据陶行知的教育思想与当地的实际相结合,进行教育体制改革,实行"[[村校一体]]"、"三教一体"、"[[教科劳一体]]"的办学模式,并根据当地实际创造性地制定了一整套可操作的措施,进行教育改革,既育了人,又富了村,走出了一条农村办学的宽广大道。1995年3月,中国陶行知教科文研究会联合全国人大教科文委员会、全国政协教育文化委员会、民进中央等8个单位在北京召开了前元庄实验学校教改经验汇报会。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这个教改经验有普遍意义,值得推广。会后方明同志给李岚清副总理写信,推荐在农村办好一校,致富一村,带动一片的好经验,并附去了汇报会的材料。李岚清同志在方明的信上批示:"符合不发达地区办教育的实际和方向。"1995年,在全国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上,方明和[[葛志成]]、[[黄大能]]、丁石孙四人联名做了《办好一所学校可以富一个村庄》的发言,介绍了教育改革、农村办学的经验,针对我国农村教育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见解,引起了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与积极评价。1999年10月,胡锦涛同志亲临前元庄实验学校视察,并对所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2003年3月7日,温家宝副总理看了国务院调研组写的《关于山西省柳林县前元庄实验学校的调研报告》后批示:"农村教育必须改革,坚持'农教结合'的办学方向,实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三教统筹',教学、科技和生产相结合,柳林县前元庄实验学校教育改革的做法和经验值得重视。"以此为契机,国务院于2003年9月召开了建国以来第一次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方明同志在大会上作了发言。从提出加强农科教统筹协调,到推广前元庄的教学改革经验"小村庄,大教育",填补了我国教育立法上的一些空白,形成了我国农村发展教育的正确指导思想,促进了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这些成就的取得蕴含着方明同志的辛勤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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