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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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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威廉一世是普鲁士国王腓特烈·威廉三世的第二子,母亲为路易斯王后。由于没有预料到会登上王位,威廉亲王并没有接受多少教育。1814年2月入伍参与反拿破仑战争,并在[[滑铁卢战役]]时在[[格布哈德·列博莱希特·冯·布吕歇尔元帅]]麾下效命。[[File:001wY0dvzy76QL9f7j1ef.jpg|缩略图|1|250px|[http://pic.sogou.com/d?query=%CD%FE%C1%AE%D2%BB%CA%C0&st=255&mode=255&did=30#did29 原图链接][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a44b450102xitp.html 图片来源于新浪博客网]]]
1815年后,他也成为一个有魅力的外交家。1848年他成功地粉碎了针对其兄长[[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的政变,得到“[[霰弹亲王]]”的绰号。
=='''国王和皇帝'''==
[[File:5 kfc2.jpg|缩略图|400px|[http://pic.sogou.com/d?query=%CD%FE%C1%AE%D2%BB%CA%C0&st=255&mode=255&did=34#did33 原图链接][http://www.gjrwls.com/page134?article_id=121&pagenum=7 图片来源于人文历史网]]] 1861年1月2日,腓特烈·威廉四世逝世,威廉亲王登基为普鲁士威廉一世。他登位后,国王和议会仍然不和。他比他兄长较少干预政治,一般被认为是一个政治中立的人。但他只不过是寻找一个谨慎的解决方法,去解决斗争:他任命保守派的[[奥托·冯·俾斯麦]]为首相 <ref>[https://baike.sogou.com/v44200.htm?fromTitle=奥托·冯·俾斯麦 德意志帝国首任宰相],搜狗百科网</ref> 。根据普鲁士宪法,首相只需对听从国王,并不需要搭理议会。虽然俾斯麦说他和威廉的工作关系是一个臣子对他的长官尽忠,实际上俾斯麦拿着管理内政和外交的实权。数次与威廉不同意见,俾斯麦扬言辞职,威廉只好同意俾斯麦的做法。
普军在[[普法战争]]取胜,1871年1月18日,威廉在[[巴黎凡尔赛宫]]称帝,亦即德意志皇帝。仪式过后,北德意志邦联(1867-1871)转改为德意志帝国(DasDeutscheReich,1871-1918年)。这帝国是一个封建国家;皇帝是封建君主们的国家元首和总统。新领地包括[[巴伐利亚]]、[[符腾堡]]与[[萨克森国王]];巴登和黑森大公;汉堡、吕贝克和不来梅参议院。威廉不情愿地接受“德意志皇帝”的名号。他曾提议“德国皇帝”的名号,但明显地封建君主们不会接受。
=='''家庭情况'''==
[[File:2917766 103618723000 2.jpg|缩略图|1|350px|[http://pic.sogou.com/d?query=%CD%FE%C1%AE%D2%BB%CA%C0&st=255&mode=255&did=38#did37 原图链接][http://www.nipic.com/show/15472882.html 图片来源于呢图网]]]
1829年1月11日,威廉一世在柏林与萨克森-魏玛-艾森纳赫大公卡尔·弗里德里希的二女儿玛丽·路易丝·奥古斯塔·卡特琳公主(MarieLuiseAugusteKatharine,1811年9月30日—1890年1月7日)结婚,有一子一女:
=='''磨坊主诉威廉一世案'''==
1866年10月13日,德国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登上仿照巴黎凡尔赛宫式样建造的[[桑苏西宫]]眺望美景。 <ref>[http://www.gjrwls.com/page134?article_id=121&pagenum=7 最豪华的郊外别墅 生活在凡尔赛宫],人文历史网,2015-12-24</ref> 然而,行宫旁侧的一座旧磨坊挡住了他眺望美景的视线,这让他大为扫兴。磨坊不属于王室,威廉一世只好派人去协商购买磨坊事宜,但倔强的磨坊主坚决不同意转让磨坊。威廉一世一怒之下派人强拆了磨坊。
磨坊主一纸诉状将威廉一世告上了柏林高等法院,要求赔偿一切损失。这成为世界法律史上第一宗“[[市民诉国王案]]”。高等法院的法官最终裁定:威廉一世擅用王权,侵犯了磨坊主的私有财产权,触犯了1849年《帝国宪法》第79条第6款之规定,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赔偿磨坊主经济损失150元。
在司法独立、法律至上等法治传统的影响下,磨坊主用法律捍卫了自己的财产权,法官用公正的判决树立了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威廉一世重建的磨坊至今仍矗立于桑苏西宫旁侧,成为德国司法独立和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公理的象征。本案使德国民众深受洗礼:宪法和法律应当将国王的行宫与穷人的磨坊一视同仁地予以保护。从某种意义上说,本案为1900年[[《德国民法典》]]的起草和颁行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