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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数学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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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数学学会'''的前身是中国数学学会福州分会,成立于1951年6月10日。本学会 [[ 团结 ]] 全省数学工作者,为促进数学的发燕尾服,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促进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与提高,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作出努力。学会积极开展 [[ 学术 ]] 交流<ref>[https://www.sohu.com/a/298032164_100191228 未来的学术交流的方式],搜狐,2019-02-27</ref>,定期举办学术报告活动。本会积极组织本省中学生参加全国性数学联赛,为发现数学人才作出贡献。本会 [[ 鼓励 ]] 会员积极参与决策与服务咨询。
==学会章程==
===总 则===
第一条 本团体全称为福建省数学学会(以下简称本会), ,[[ 英文 ]] 译名为Fujian Mathematical society,缩写为FJMS。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本会使福建省 [[ 数学 ]] 工作者自愿结成的依法登记的学术性的法人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 [[ 宪法]]<ref>[https://www.sohu.com/a/537573118_121124529 宪法基本知识解读] ,搜狐,2022-04-13</ref>、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我省广大数学工作者,为促进数学的发展,促进 [[ 科学技术 ]] 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与提高,为加速我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贡献。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 [[ 福建省民政厅 ]] 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 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 [[ 交流 ]] 活动;
(二) 编辑 [[ 出版 ]] 数学学术刊物与普及性刊物;
(三) 开展数学普及工作及数学 [[ 奥林匹克 ]] 活动
(四) 开展促进提高数学教学水平的活动;
(五) 根据本省建设和学科发展的需要,举办各种培训班,讲习班或 [[ 讨论 ]] 班等,努力提高会员的学术水平。
(六) 积极发展并退卷人才, [[ 鼓励 ]] 、表彰由突出贡献的数学工作者,并经常向有关部门反映数学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
(七) 动员并组织我省广大数学工作者投身到 [[ 经济 ]] 建设主战场,开展咨询业务。提倡鼓励会员理论联系实际,重视数学与其它学科的联系。
===会 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个人,必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会的 [[ 章程 ]] ;
(二) 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 在数学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有讲师、助理 [[ 研究员 ]] 、工程师、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的从事 数学或与数学有关工作的科技人员;
(2) 取得硕士以上学数学学位的科技人员;
(3) 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在研究、教学、 [[ 生产 ]] 、企事业单位或科研教育、组织管理部门从事数学工作三年以上,并具有一定水平者;或非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但已具有以上规定人员的学术水平者;
(4) 热心数学研究或数学 [[ 事业 ]] ,并积极支持本会工作的有关部门人士。
第九条 个人会员入会程序
(二) 有本会会员一人介绍或经地(市)数学会推荐;
(三) 经本会 [[ 理事会 ]] 或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即为本会会员。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对本会 [[ 工作 ]] 有建议、批评权;
(3) 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
(4) 优先获得有关本会的刊物和学术 [[ 资料 ]] 。
(5) 入会自由,退会自由;
(3) 对本会的工作有建议、批评权;
(4) 可要求本会优先承办咨询 [[ 服务 ]] ;
(5) 可要求本会协助举办培训班等。
个人会员的义务
(1) 遵守本会 [[ 章程 ]] ;
(2) 执行本会的决议;
(3) 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4) 积极参加本会 [[ 组织 ]] 的有关活动,推动本会工作;
(5) 按期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缴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两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 [[ 行为 ]] ,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