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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信息==
2017年2月24日,北京法院研究决定成立北京市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 <ref>[https://www.sohu.com/a/452387706_100229365 【党务知识】委员会委员如何产生?],搜狐,2021-02-23</ref> ,从全市三级[[法院]]资深法官中推选委员。
==主要职责==
徐家新指出,一段时期以来,暴力侵害法官及其家属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有的已经危及到了法官的生命。侵害法官的人身安全,不仅是对法官个人的侵害,更是对司法权威和法律秩序的公然挑战。[[党中央]]高度重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工作,把法官权益保障纳入司法体制改革整体框架之中。各级人民法院要紧紧抓住司改有利契机,拿出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畅通法官权益受到侵害的救济渠道,着力解决“当事人违法成本过低、法官救济成本过高”的突出问题,切实扭转法官权益屡屡受到侵害的被动局面,为广大法官创造一个[[安全]]、顺心、和谐的工作环境。
徐家新强调,开展法官权益保障工作,各级法院是第一主体责任,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落实中办、国办下发的《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尽快建立[[科学]]合理的法官权益保障规范体系,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到人。要进一步丰富、拓展法官协会 <ref>[https://www.sohu.com/a/357096281_120058291 学会、协会和商会有什么不同?别再傻傻分不清!],搜狐,2019-11-27 </ref> 的职能范围和工作领域,把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建成为广大法官的“娘家”,为法官依法履职“撑腰鼓劲”。要畅通救济渠道,建立起“应急处置、调查取证、依法惩处、跟踪反馈”的全流程处置工作机制。要注重利用人民法院信息化平台,针对法官权益保障工作设置规章[[制度]]、权益动态、典型案例等工作模块,确保第一时间启动法官维权程序,努力实现法官维权案件“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徐家新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建立风险预防化解机制,严格落实当事人入院安检制度,实行办公区与审判区隔离,明确法警在维护法庭秩序、保证法院办公秩序、保障法官人身安全等方面的职责,着力提高法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完善法官风险评估机制,对承办矛盾纠纷大、涉及人数多、对立情绪严重、当事人有暴力倾向等高风险案件的法官,实行重点保护。要建立法官申请保护[[制度]],特殊保护方式可包括必要时由司法警察提供24小时保护或持续保护;对于经常冲闹法庭、上访闹事、扬言威胁法官的有关人员,必要时应对其采取限制性措施。要积极与当地[[公安机关]]建立、完善联防联动机制,切实加强人民法院治安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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